董監事經理人掏空公司之行為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董監事經理人掏空公司之行為」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論掏空公司資產行為之民、刑事責任以太電案為例- 司法新聲
背信與侵占證交法第171 條第1 項第3 款明定,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 監察人或經理人,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或侵動產予關係人所 ...
- 2淺談非常規交易與假交易—以最高法院判決為例
為嚇阻掏空公司資產的行為,2000 年7 月19 日修正證券交易法. 時,增訂第171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公. 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以 ...
- 3上市公司董監事或經理人不得有掏空公司的行為?
李永然- 2010/10/27 國內常聽聞一些上市、上櫃或公開發行公司內的董監事涉及掏空公司資產,而這些行為涉及刑責,且另有民事責任,董、監事或經理人千萬不要有這些行為; ...
- 4何謂公司重整?公司負責人掏空公司資產,該如何處理?
公司得設置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公司負責人虛設公司行號、製造假交易或假債權、淘空公司資產等行為,屬於違反法令之行為,受害 ...
- 5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法務部-行政函釋
有第1 項第3 款之行為,致公司遭受損害未達新臺幣5 百萬元者,依刑法第336 條及第342 ... 證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如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或利用職權掏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