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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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有法之效力與價值者之慣行 - 保成網路書局
民法總則第1條(法源) ... 第一條以外所稱習慣,指事實上習慣。 ... 對不具溯及效力之新制定條文,得否作為「法理」而適用於該法施行前成立之法律 ...
- 2法律未規定者依「習慣」 是依誰的「習慣」呢
答案是否定的,對此最高法院曾經著有判決認為「關於民事,法律既未設規定,應依『習慣』。民法第一條所稱『習慣』係指習慣法而言,須以多年慣行之事實及 ...
- 3民法的法源與法律適用
學者把它歸類在「法理」,平等原則的法理。 何謂類推適用?並請以民事法律關係舉例說明其操作。【105 北大法. 律系轉學考略刪】. 請參照上面剛教過的內容。 民法第一條 ...
- 4論民法第一條之「法理」 最高法院相關民事判決判例綜合整理 ...
- 5民法第一條規定註釋-民事法源 - 碩豐法律事務所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一條理由謂凡關於民事,應先依法律所規定,法律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則依法理判斷之。法理者,乃推定社交上必應之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