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資源- 專利有三種有什麼不同? - 靜宜大學智慧財產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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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必須具有技術性,也就是任何人可以參照申請說明書,實施出一樣的發明,如機器、裝置、藥劑、合成物的發明、萃取精華液的方法。

::: 回首頁 | 靜宜大學 | 網站導覽 | 友善列印 | Login 靜宜大學智慧財產權專區 :::智財權Q&A校園智財權諮詢聲音影像出版品智慧財產權案例 ::: 校園智財權諮詢 標題專利有三種有什麼不同? 內容  Q: 許多廠商都會聲稱自己的產品享有專利,但是專利有這麼多種,該產品究竟屬於哪一種專利呢?   A: 發明專利,必須具有技術性,也就是任何人可以參照申請說明書,實施出一樣的發明,如機器、裝置、藥劑、合成物的發明、萃取精華液的方法。

  新型專利,需是具有產業可利用性的形狀、構造、組合的創作,如扳手形狀、摺疊傘。

上述兩種都是保護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著重於功能、技術、製造及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

發明專利客觀來說創作的難度較高。

  設計專利,是以視覺外觀為追求的創作,並不涉及技術性。

下次廠商稱產品享有專利時,我們不妨可以想想看它是屬於哪一種的專利! 檔案下載&nbsp 超連結&nbsp 張貼人智財權法律諮詢人員 最後修改時間2018-09-27AM8:51 ::: 本站 站外 標準版RSs2.x套裝最新消息校園推廣智財權Q&A相關連結下載專區活動花絮 Login ::: 帳號: 密碼: 隱私權聲明 | 網站安全政策 | 著作權聲明 43301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200號 總機:04-2632-8001 諮詢暨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靜宜大學 瀏覽人數: 12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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