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類推適用,不是只要類似的事情就可以類推的!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所謂「類推適用」是填補法律漏洞的一種方法,即:比附援引,將法律在某案例類型A所明定的法律效果,轉移適用於法律未設規定的案例類型B上面。
此即為民法 ...
全部文章資訊法律民刑事法律搜尋登入/註冊陳建佑律師2020年7月16日已讀2分鐘民法上的類推適用,不是只要類似的事情就可以類推的!民法以外關於私法事項的法律,算是「特別民法」,例如「公司法」,而「銀行法」又是公司法的特別法。
某甲、某乙公司、某丙銀行,均為民法上的權利義務主體,其相關權利能力、法律行為、權利行使等一般原則,則於民法總則加以規定。
對民法而言,關於同一事項,特別法(例如公司法或銀行法)有規定者,應適用特別法,其無規定時,始適用民法,此為「特別法優先適用原則」。
反之,民法是公司法的普通法,而具補充適用公司法所未規定事項的功能(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595號民事判例、最高法院72年9月6日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參照:依公司法第189條規定訴請法院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股東,仍應受民法第56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
但若出現「法律漏洞」時,即針對某項問題,應設規定而未設規定者,得否「類推適用」?所謂「類推適用」是填補法律漏洞的一種方法,即:比附援引,將法律在某案例類型A所明定的法律效果,轉移適用於法律未設規定的案例類型B上面。
此即為民法第1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中之「法理」,是基於「平等原則」之法理而為的「類推適用」。
實務上曾有針對「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即俗稱的買賣不破租賃)的情形做「類推適用」。
民法第425條規定之適用,固以讓與租賃物之所有人為出租人為其要件,然第三人如得所有人同意而為出租時,仍得類推適用該條之規定(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163號民事判例)。
問題是:可以恣意地類推適用嗎?例如:主張有限公司業務執行專屬董事職權,依公司法第108條、民法第51條規定,應由董事召開股東會,而股東無權召開股東會,應有民法第56條第1項或公司法第189條規定之適用或類推適用,應可撤銷其股東會決議云云。
但因為有限公司依公司法之規定,並無股東會之組織,所為決議也不以會議形式為必要,縱使未依照民法第51條第4項規定於開會前30日通知,也難說有什麼召集程序違背法令之情形。
簡言之,就是不能適用或類推適用民法第56條第1項或公司法第189條規定(台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141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
從上面的解釋可知,這算是公司法針對有限公司的情形,特別有明文規定,屬於立法政策上的考量,學說上稱為「非固有的漏洞」,即關於某項問題,自立法政策而言,應設規定而未設規定。
此情形則毋庸「類推適用」,也沒有「類推適用」的餘地,因為根本沒有法律漏洞的存在。
#資訊法#類推適用#普通法#特別法#資訊法律師#科技#明日世界#AIOT#中華亞太智慧物聯發展協會理事民刑事法律0次查看0則留言未被按讚的文章
延伸文章資訊
- 1「適用」、「準用」與「類推適用」有何不同?刑法是否可以 ...
(三)類推適用:係指關於某種事項,現行法律無明文規定,比附援引其他相類似法律之規定。例如:民法第224條本文規定「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 ...
- 2高中社會科- L7: 禁止類推適用
兩者區分在於,類推適用是法官把未犯罪化之不法行為,比附援引現行刑法類似之法律效果加以處罰。擴張解釋是原來的法律條文依一般的詞義解釋,無法涵蓋社會 ...
- 3類推適用|法律百科Legispedia
- 4類推解釋 - 中文百科知識
概念類推解釋是指對於相類似的案件應作相同處理,其法理基礎在於平等原則,也是正義的要求。 目前理論界支持的廣義說認為,類推解釋是指在一個具體事實與法律規定情況相似 ...
- 5民法上的類推適用,不是只要類似的事情就可以類推的!
所謂「類推適用」是填補法律漏洞的一種方法,即:比附援引,將法律在某案例類型A所明定的法律效果,轉移適用於法律未設規定的案例類型B上面。此即為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