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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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修正發布「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 ...
修正發布「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為提升透過保險經紀人安排再保險之透明度、 ...
- 2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二、前款再保險業務如係透過保險經紀人安排者,則應取. 得保險經紀人之書面確認,並檢核其再保險人及再保. 險條件是否與委託內容一致。 三、合約再保險契約生效後應視其承保 ...
- 3英譯法規清單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英. 公發布日:, 民國97 年02 月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110 年03 月03 日.
- 4再保險與轉再保險 - Winkler Partners
由「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之立法理由說明中可知,鑒於以往各國對再保險業務之監理,多採低度監理方式,然再保險乃保險人分散其所承保危險 ...
- 5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一、應配合再保險風險管理計畫安排再保險分出,並於原保險契約生效前或擬分出保險責任開始之日前,就再保險契約之再保險成分、再保險費率及再保險佣金等條件取得再保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