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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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事件決定書查詢系統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選擇字, 公審決, 公申決, 公審決再, 公申決再. 字 號 輸入範例:年請輸入3碼民國年;號請輸入6碼數字. 案件類型:. 選擇案件類型, 復審案件/ 任用事件, 復審案件/ 俸給 ... | 復審事件處理流程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原處分機關自收到復審書之次日起20日內,如不依復審人之請求變更或撤銷原行政 ... 本會受理後,先由保障處擬具處理意見,分案送請專任委員初審,再提保障事件審查會 ... | 公務人員保障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保訓會對於保障事件,於復審人、再申訴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於該公務人員之決定。
第6 條. 各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依本法提起救濟而予不利之行政處分、不 ... | 公務人員保障法§94-全國法規資料庫facebook twitter P LINE ... 六、復審、再申訴之代理人或代表人,關於該復審、再申訴有刑事上應罰之行為,影響於決定者。
七、證人、鑑定人或通譯就為決定基礎之 ... | 再審議 - 考試院再審議. 係「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救濟程序之一,依該法第94條規定,復審事件經保訓會審議決定,除復審人已依法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者外,於復審決定確定後,有下列情形 ... | 調整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 - 臺北市立大學 ...調整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公文.pdf · 保訓會公文.pdf · 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pdf. 瀏覽數:50. |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8 - 法源法律網公務人員不服復審機關所為之復審決定,得於收受復審決定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復審。
不服國民大會、總統府及中央各院所為之復審決定 ... | [PDF]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 - 公報權利;公務人員得否提起課予義務復審,請求原處分機關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 行政處分;調處程序得否擴大適用於復審事件;再審議程序得否擴大適用於再申訴事件.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 - 植根法律網一、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已列舉審理保障事件人員應自行迴避之事由,另於同條第五項明定,復審人及再申訴人亦得向保訓會申請迴避,尚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