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療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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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自即日停止 ...
「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自即日停止適用【發布日期:2020-01-08】. TFDA衛生福利部 ... 有興趣朋友可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網址附件
- 2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膳食中有適量的膳食纖維時,. 可增加糞便量。 註: 營養素成分「含量」應符合「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及「包裝維. 生素礦物質 ...
- 3食品廣告標示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表 - 衛生局
1.宣稱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 例句: 治療近視。恢復視力。防止便秘。利尿。改善過敏體質。壯陽。強精。減輕過敏性皮膚病。 治失眠。防止貧血。
- 4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 ...
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內容,得使用附件一所列通常可使. 用之詞句,或附件二所列營養素或特定成分之生理功能詞句;上. 開詞句,均不認定為涉及不實、 ...
- 5法規名稱: 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9月6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51607584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點,自106年4月1日生效(原名稱: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列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