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銀行・紓困專區:「中央銀行小規模營業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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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保留最終核貸額度、貸款利率、貸款期間、寬限期及核貸與否之權利。

本廣告依「央行轉融通C方案」辦理,若後續條件有變更依中央銀行發文公告為主。

::: 中央銀行小規模營業人貸款 親愛的客戶您好,若貴司於本行已開戶,請點選「立即申請」;若尚未於本行開戶,為節省您寶貴時間,建議向現有開戶往來銀行洽貸,敬請見諒。

申請資格: 受疫情影響之小規模營業人。

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20萬元)之營利事業,每月銷售額係指以109年1月起任1月之銷售額認定。

有稅籍登記。

企業及其負責人票、債信正常。

貸款用途: 限營運週轉金。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

擔保類別: 信保基金保證10成(含)。

貸款額度: 最高NT100萬元。

貸款年利率: 目前1%。

貸款期間: 最長3年(含寬限期)。

寬限期: 6個月。

檢附資料: 營業稅稅籍證明。

商號/企業登記資料。

負責人最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立即申請(文件上傳) 注意事項: 撥款日於110年6月3日(含)前,融通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撥款日於110年6月4日(含)後,融通期限至111年6月30日。

本專案貸款融通期限內享利率優惠,按中央銀行融通利率加0.9%浮動計息,目前1%。

融通期限後,利率依本行相關定價規定計息。

本廣告所揭露之總費用年百分率2.23%~2.72%,係按貸款期間3年、貸款金額NT100萬元、手續費5,000元及融通期限後貸款年利率3%計算而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主。

且每一客戶實際之總費用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融通期限後利率係依企業換利指數(月)加碼2.5%起。

企業換利指數係由『台幣一年期IRS利率』月平均數所構成。

取樣資訊來源以彭博社每日TDSWO1AVGRATE所公告資訊為取樣標準。

指數調整頻率為每月定期調整一次,其生效日各為每月13日。

如生效日遇假日以次一營業日為生效日。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民國110年6月15日。

本行保留最終核貸額度、貸款利率、貸款期間、寬限期及核貸與否之權利。

本廣告依「央行轉融通C方案」辦理,若後續條件有變更依中央銀行發文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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