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關於我們- 臺北市大同托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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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大同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收退費標準 收費標準: 以月費計收;中途入托者,月費按就托當月日數依實際就托日數收費。

協會介紹 托育宗旨與理念 收托辦法 收費標準 團隊介紹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大同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收退費標準 收費標準: 以月費計收;中途入托者,月費按就托當月日數依實際就托日數收費。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 備註 月費  1萬1,000元 按月繳費。

延後收托 17:30-18:30每半小時60元 18:30-19:00每半小時100元 如需延後收托,請家長事先申請。

臨時收托 臨托費每小時200元 核定收托人數有餘額時得提供臨托服務 代           辦            費 平安保險費 依社會局通知統一收取。

每半年一次。

嬰幼兒個人於中心內使用之物品、結業照等 由各中心訂定報社會局核定後收取。

依家長意願辦理。

  退費標準:以每日367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11,000元除以30日計)。

退費項目 退費標準 備註 新生退托 新入中心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四分之一;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已入托之舊生退托 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二分之一;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事假 不予退費。

事假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

病假 連續請假滿10天以上(不含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三分之一費用。

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

傳染病防治停托 退還停托日數二分之一費用。

環境準備停托 中心每學期開學前停托2日,進行全中心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

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 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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