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文化專題】博物館「數位典藏」的商業路漫漫:以故宮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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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文化專題】博物館「數位典藏」的商業路漫漫:以故宮為例看台灣圖像授權發展. 伴隨著科技發展,早於20世紀末便興起「數位典藏」(digital ... 【開放文化專題】一個更開放的台灣藝文社群:現況、挑戰與想像.文化政策.觀點伴隨著科技發展,早於20世紀末便興起「數位典藏」(digitalarchive)的概念,台灣的數位典藏最早可追溯至1998年的「數位博物館專案計畫」,成型於2002年中央研究院的「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這項計畫長達十年,奠定了如今台灣數位典藏的樣貌。

  張筠2020.09.10 2016年在政黨輪替之下,台灣重要部門首長大換血,隸屬行政院下的國立故宮博物院(簡稱故宮)歷經人事變動,改由林正儀接任院長。

在就職前夕的媒體專訪中,被問及未來在政治因素下、如何面對中國文博單位與台灣交流停擺的困境時,他回應兩方原定合作計畫仍舊持續進行,並強調:「我覺得最主要的還是價值系統,博物館回歸到博物館的專業上,去思考博物館的價值在哪裡?它的使命在哪裡?它的定位在哪裡?不斷地去思考,所以關於很多問題,我都覺得很開放,也正是因為開放才會有不同的可能。

」國立故宮博物院。

(攝影/janeb13)看似不經意的理念闡述,如今看來卻是意義深遠。

同年6月,故宮推出「OpenData開放資料專區」,逐步釋出館藏文物的中低階圖檔,不僅無償提供大眾下載,隔(2017)年7月更加碼宣布,開放商業文創無償使用。

這項開放政策的成立推動,僅花了一年多的時間,不只是近年來台灣文博界與國際潮流接軌的重要指標,也可謂民進黨政府執政期間內、最有感的故宮政策之一。

這項開放政策順利執行,也道出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故宮擁有完備的數位典藏系統。

若無完整的圖像資料及資料庫系統,身為收藏文物達69萬8,694件(冊)的博物館,是難以在短時間內釋放出超過千張300dpi的中階圖檔、逾萬件的文物低階圖像。

根據館方公開資訊統計,即便圖書文獻進度較緩,完成率為18%,但現今館藏書畫的數位典藏完成率逾95%,器物的數位典藏完成率也達85%。

不禁令人好奇,如此龐大的數位典藏工程,是從何時開始?故宮「OpenData開放資料專區」。

(圖片擷取自故宮官網)用「國家等級」建構的數位典藏伴隨著科技發展,早於20世紀末便興起「數位典藏」(digitalarchive)的概念,如1995年由美國國會圖書館(LibraryofCongress)執行的「國家數位圖書館計畫」(NationalDigitalLibraryProgram),在精選與國家歷史文化的藏品之後,進行數位建檔及編目。

而台灣的數位典藏最早可追溯至1998年的「數位博物館專案計畫」,成型於2002年中央研究院(簡稱中研院)的「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簡稱「數位典藏計畫」)。

這項計畫並非針對單一館藏,而是邀請九個典藏機構,是繼防災、電信、農業生物技術及生技製藥之後的第五個「國家級計畫」。

除了故宮名列其中,尚有中研院語言研究所、國史館、國史館台灣文獻館、國立台灣大學、文化建設委員會、國家圖書館、國立歷史博物館及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的參與。

除了故宮名列其中,中研院語言研究所、國史館、國史館台灣文獻館、國立台灣大學、文化建設委員會、國家圖書館、國立歷史博物館及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亦參與「數位典藏計畫」。

圖為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攝影/莊惟智,CCBY-SA3.0)這項計畫長達十年,奠定了如今台灣數位典藏的樣貌。

在中研院主持下,參考美國國家檔案和紀錄管理局(TheNationalArchivesandRecordsAdministration)及英國國家檔案館(TheNationalArchives)轄下的「數位典藏計畫」,支援技術並制定了統一的數位典藏文物數位化規格及工作流程,各典藏機構再依循範本,執行獨立的分支子計畫。

回想當時推動計畫的氛圍,第二期計畫主持人王汎森憶道:「十年前的整體網路環境與風氣和現在差異頗大,而且大部分收藏珍貴文物的典藏單位多諱莫高深,把典藏品當『藏寶』,對於政府將透過數位平台讓外界能夠上網觀看典藏精品的作法,心理上基本是抗拒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項名為「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的國家計畫中,預期目標除了著重在學術研究發展、遠距教學及增加國際能見度,亦提及促進知識經濟與產業的發展,預示朝商業發展的可能性。

這傾向也影響發展策略,進而將文物數位圖檔分成「典藏級」、「電子商務級」和「公共資訊」三個等級,其中「電子商務級是提供給加值業者的素材,將以電子商務的形式公開販賣。

」不過對多數執行計畫的機構而言,建構數位典藏早已是「從無到有」的苦差事,遑論提到商業使用。

故宮的數位新嘗試在這大型計畫之下,故宮先後執行「故宮數位典藏系統之研製」及「故宮精緻文物數位博物館知識庫建置計畫」二項子計畫,替院內典藏文物數位化,並編目整理多個資料庫系統,其中器物典藏系統及書畫典藏系統也在第一期計畫中完成,開放公眾查閱。

(註1)除此之外,故宮也開始許多有趣的新嘗試,試圖將數位典藏轉化成網路共享資源,無償讓大眾瀏覽。

其中經典一例,即是搭配「大觀:北宋書畫、汝窯、宋版圖書特展」於2005年3月完成的「大觀:北宋書畫」網站。

從現今角度來看「大觀:北宋書畫」的網站建構概念及呈現方式,與2009年Google推出的ArtProject有幾分相似。

其收錄海外博物館及故宮北宋書畫共70件,瀏覽者登入網站,從「宮廷書畫」、「士人書畫」及「新風尚」選取感興趣的書畫之後,便會跳出「印鑑說明」、「題款說明」和縮放控制軸。

瀏覽者可按自己喜好閱讀解說內容、縮放作品的尺寸。

當時受限於頻寬傳輸效率及資訊技術,若直接將高像素數位圖檔上網,瀏覽者必須忍受冗長的等待時間外,甚至導致無法讀取的情況。

為了達成高畫質且圖檔傳輸迅速之目的,故宮將單一作品的圖像以100x100dpi為單位,切割成數以百計、數以千計的局部,加快圖檔在網頁呈現的速度。

而在之後推出的「追尋浙派」展覽網站中,也可見這項圖像展現技術。

到了2019年,比對「大觀:北宋書畫」網站及GoogleArtproject的圖像,清晰程度難分軒輊。

宋徽宗《文會圖》,右是2005年「大觀:北宋書畫」網站的成像,左為GoogleArtproject中的成像。

二者色澤差異是因故宮藏品曾重拍,可看出在攝影技術變遷下,重拍影像(左)更貼近實物原貌。

(圖片擷取自GoogleArtproject及「大觀:北宋書畫」網站)在數位典藏的推廣應用上,故宮的貢獻有目共睹。

然在國際知名度的優勢下,也積極推動「商業利用」,不過卻引來爭議。

2001年,故宮公告實施「國立故宮博物院珍貴動產衍生品管理及收費規定」;2010年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發佈之後,依循第21條規定,修正更名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珍貴動產衍生(文化創意)產品管理及收費規定」,向使用者收取權利金。

按此規定,學術用途以每張圖像400元計價,商業用途則依發行量收費,如某家涮羊肉店使用《元世祖半身像》及《元世祖出獵圖》,應付的授權費為18,000多元。

《元世祖半身像》。

(國立故宮博物院提供)博物館在文創產業鏈的角色公立博物館處理藏品圖像對外開放及授權之公務,可依規費法收取行政規費及使用規費,但故宮收的是「授權費」,亦有媒體質疑,每年上億元的授權金收入是否過高?再者,典藏文物已逾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應屬公共財(publicdomain),因此法界對收費一事持反對態度。

即便爭論多站在博物館不該利用館藏盈利的立場,但博物館收取授權費、從事商業活動並不罕見,如英國倫敦維多利亞與亞伯特博物館(VictoriaandAlbertMuseum,簡稱V&A博物館)一年多的商業活動收入有560萬英鎊(折合台幣2億1,940萬元),其中重要來源即圖像授權。

事實上2002年「數位典藏計畫」勾勒的藍圖,也與故宮備受爭議的商業模式相似,而台灣的博物館文創商品,部分仍持續沿用其計畫規劃授權。

(註2)英國倫敦維多利亞與亞伯特博物館(VictoriaandAlbertMuseum)外觀。

(攝影/Diliff,CCBY-SA3.0)圖像授權收費並非純然壞事,但在故宮的組織架構卻引發一連串的問題。

有別於V&A博物館是另行成立公司(V&AEnterprises)執行商業活動,營收再回饋至博物館基金會,故宮未以企業化思維進行,因此僅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銷售授權商品及餐飲盈餘分紅給員工,此舉曝光後引發外界不滿,認為是館方自肥。

而2011年爆出的龍藏經圖檔監守自盜事件,更是故宮在制度缺乏監督下造就的嚴重弊病。

另值得深究的是,博物館應該在文創產業鏈中扮演何種角色?十餘年前公部門懵懂的「電子商務」、「文化產業」及「內容產業」等新興名詞,如今早已被IP產業(IntellectualProperty,智慧財產權)給取代。

在大眾娛樂多元化的當下,博物館需要知名度來增加參觀人數,它無法只是閉門研究、被動地等待群眾探索。

相反地,它必須主動成為IP產業的推動者,透過文物增加曝光度,打造自己的品牌形象。

依照國寶《翠玉白菜》形象打造的吉祥物「小翠」。

(國立故宮博物院提供)故宮於2017年無償開放中低階圖檔,提供民眾及有志文創者使用,無疑也回應了此潮流。

另在員工分紅爭議之後,故宮紀念品商店改成委外經營,由時藝多媒體接手成立的故宮精品,創造不少吸睛的行銷手法,其中知名的汝窯泡麵碗,亦對故宮推廣文物起了推波助瀾的效果。

這些新氣象也呼應了故宮開放圖檔時提出的理念:「國寶不應只是在博物館內冰冷的文物,而應是全民共享的溫暖療癒物,同時也是可以讓人民致富的寶物。

」繼故宮開先例之後,是否有其他博物館跟進,目前仍是未知數。

(註3)但故宮在數位典藏領域中的嘗試,卻是台灣博物館在思考數位典藏的運用及開放性等問題時,值得參酌的重要借鑑。

註1第一期計畫完成的器物典藏系統及書畫典藏系統,即是2017年開放下載中低階圖檔的資料庫,只是2017年前僅有查詢功能,並未提供下載管道。

註2除了故宮因員工分紅遭到監察院糾正,當時立委也在調查中發現,許多國立館博如屏東海生館、國立歷史博物館、央圖台灣分館等也存在類似情況。

再次彰顯在組織架構不足下,商業模式在公家機關面臨的問題。

註32001年CreativeCommons(公眾授權條款,台灣稱為「創用CC」)興起,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也在2003年成立CreativeCommons台灣合作的子計劃,推動公共知識性資產的流通,當時罕有博物館採用。

近年來,國內陸續有博物館公開館藏,開放群眾有限度地瀏覽及無償使用。

如故宮無償於開放資料庫中提供部分300dpi圖檔作為商業使用者,仍屬少數。

關於故宮文創授權相關資訊,可見其官網規章。

Tags 國立故宮博物院 圖像授權 數位典藏 開放文化 張筠(67篇) 查看評論(0) LeaveaReplyCancelreply社群網站帳號快速登入/註冊Youremailaddresswillnotbepublished.Name*E-mail*Website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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