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戶籍謄本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英文戶籍謄本 · 1.申請書。

· 2.當事人親自申請:當事人本人及被申請人(含(養)父母及配偶)等之中華民國護照及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3.委託申請:受委託人應繳驗 ... 英文戶籍謄本 分享 列印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書表下載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當事人親自申請:當事人本人及被申請人(含(養)父母及配偶)等之中華民國護照及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委託申請:受委託人應繳驗國民身分證、印章、經委託人簽名蓋章之委託書(敘明份數),及前項所稱相關人員之中華民國護照代為申辦。

4.規費每張100元(同一件申請2份以上者,自第2份起每張收費15元)。

申請方式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8日2.網路申辦:2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任一戶政事務所相關資訊: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電話、傳真、地址 備註 1.可於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2.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委託書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至其他相關規定,比照申請中文戶籍謄本辦理。

(海基會電話:02-2533-5995)。

3.上開文件皆須正本。

4.本人及相關親屬之姓名請以中華民國護照之英文姓名為第一優先,並請攜帶護照(或護照影本)辦理,若無護照者,以漢語拼音填寫(姓名不屬於本件戶籍謄本文義翻譯之列,如填寫之英文姓名錯誤,請重新申請)。

5.英文謄本內記事部分,僅提供有關出生、死亡、婚姻狀況資料;若需其他特殊記事,請於申請書詳填。

6.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

× 臺北市政府 取消 確定 × 臺北市政府 確定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