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肇事責任鑑定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二)已進入司法程序案件之鑑定(如車禍致人死亡案件)-由司法機關囑託鑑定,被害人或家屬得於訴訟中請求檢察官或法院送請鑑定。

三、不服「地區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 ...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