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類 - 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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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配所得:係家庭全部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費性支出(例如:利息、社會保險保費、稅金、罰款及禮金等)後,實際可自行運用之所得,其計算公式為:可支配 ... 進入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處長信箱| 雙語詞彙| 回新北市政府 關鍵字 熱門關鍵字: 常用主計法令 , 新北市普會制度 進階搜尋 ::: 首頁 >業務項目 >常見問答 >統計類 _ FB Twitter line 友善列印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中央內容區塊 統計類 何謂新北市家庭收支調查?可支配所得與其所得差距倍數之計算方式為何? 詳細內容 新北市家庭收支調查係透由蒐集新北市各地區、各職業及各所得階層家庭收支狀況之基本資料,經由整理、統計及分析後,藉以了解各階層家戶與個人所得分配發展趨勢、民間消費支出結構,以及所得水準變動狀況,提供政府研訂社會發展計畫、改善國民生活、增進社會福利之參考,並作為編算新北市消費者物價指數之依據;更是新北市政府制定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中央政府制定申購國宅標準、學生就學貸款標準及基本工資,以及司法界作為給付撫養費訴訟判決等重要參考依據。

本調查係採抽樣調查方式辦理,調查對象為居住新北市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及其所組成之家庭,調查範圍涵蓋新北市各地區,為兼顧抽樣理論及調查實務,抽選2,500戶(約2‰)樣本家庭,於每年12月起至隔年2月底止,由新北市政府主計處派員親赴受訪戶實地訪查,蒐集其全年家庭經常性收支及設備等資料。

  可支配所得:係家庭全部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費性支出(例如:利息、社會保險保費、稅金、罰款及禮金等)後,實際可自行運用之所得,其計算公式為:可支配所得=所得收入總計-非消費支出=消費+儲蓄(如下圖)。

  所得差距倍數:係將家庭可支配所得由高至低排序,並將戶數5等分,使每1等分戶數相等,以所得最高20%家庭者除以所得最低20%家庭者之結果,即為所得差距倍數,藉以衡量新北市家庭所得不均衡程度,其值愈大表示所得分配愈不平均。

  回列表頁 瀏覽人次:4705人 更新日期:2018-11-09 點選收合 本處簡介 主計制度 主計願景 歷史沿革 處徽介紹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主管介紹 主計處榮耀 活動專區 政策宣導影片區 與民有約 機關通訊 機關聯絡通訊 交通資訊 業務項目 預算 會計 經費報支專區 決算 內部控制專區 新北市人口及住宅普查專區 統計 人事 主計處政風 主計處會計 常見問答 法令資訊 最新規定 常用主計法令彙編 新北市法規查詢 主計總處法規查詢 全國法規查詢 性別主流化 屬主計處部分 新北市性別統計 新北市性別預算 政府資訊公開 最新消息 新聞稿 主計座談會資料 議員所提地方建設建議事項 對民間團體補(捐)助 施政目標 施政成果 English AboutUs MembersofDBAS BusinessInformation ContactInformation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 電話:(02)2960-3456或直撥1999 週一至週五08:30~12:3013:30~17:30(國定假日除外) 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x768以上,建議使用IE10以上瀏覽以取得最佳瀏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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