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且符合「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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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首頁>最新消息 退休且符合「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情形者3個月內至本局辦理相關事宜 發佈日期:106-06-05 總統於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請退休人員符合「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情形者,於3個月內務必至本局提出辦理相關事宜。

相關檔案: 總統令.pdf、銓敘部函.pdf、市府書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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