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醫用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放射性物質執照及人員操作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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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註銷:持照人不再繼續使用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時,應檢具下列證照向本會辦理註銷登記: (一)醫(牙醫) ... 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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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申請醫用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放射性物質執照及人員操作執照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9日
所有條文
壹、依據
本要點依原子能法第二十六條及原子能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七條、第四
十九條訂定。
貳、目的
為方便民眾申請各類執照,加強便民措施,訂定設備(物質)、操作
執照申請要點,以利使用者申請(換發)各類執照。
參、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操作執照之申請參、換(補)發與註銷
一、執照之申請
(一)執照種類:
操作執照分為左列三種:並按醫師、牙醫師、技術師及技術士分
別發給:
1.放射線診斷設備操作執照。
2.放射線治療設備操作執照。
3.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操作執照。
(二)申請資格:
醫師(牙醫師):應經醫用游離輻射防護訓練結業持有證明或其
他相關證明文件。
技術師(技術士):應取得考試院之考試(檢覈)及格證者。
(三)申請手續:
執照申請人應依其申請執照之類別分別依附件一所列各項證件、
資料填妥備齊後,檢送本會辦理。
二、執照之換(補)發及註銷執照換(補)發:
持照人當其執照類別或執業場所變更時,應於知悉或發生日起十五日
內檢具附件二之換照申請書,並依其執照類別分別備齊換照申請書附
註所列證件資料,向本會申請換照。
持照人因執照遺失,應依前述申請換照程序,向本會申請補發。
執照
註銷:持照人不再繼續使用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時,應
檢具下列證照向本會辦理註銷登記:
(一)醫(牙醫)師:原領操作執照及醫(牙醫)師證書正本。
(二)技術師(士):原領操作執照、考試及格證書正本及離職證明。
肆、醫用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放射性物質申請執照、換發執照、停用及
報廢
一、執照之申請
(一)執照種類:
醫用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分為左列三種:
1.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執照。
2.密封放射性物質執照。
3.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
(二)申請資格:
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合格之醫療院所或軍事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單
位。
(三)申請手續:
執照申請人依執照類別分別檢具附件三所列各項資料後,送本會
辦理;其有左列情形者,應另加附左列資料:
1.輻射防護措施計畫:牙科型、一般診斷用X光機可免附;但醫
院(診所)擁有十部以上之X光機設備或擁有治療型設備或放
射性質者,應另檢附輻射防護措施計畫。
已成立輻射防護委員
會並經本會核備者,申請案應先經輻射防護委員會審核簽章。
2.院(所)醫師由其他醫院支援者,需附衛生機關同意醫師支援
函影本;軍事醫療單位應由軍醫署(處)同意支援函。
3.軍醫院除民診處外免附開業執照;另醫(牙醫)師公會入會證
明或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遷建之公函可先暫代開業執照,
俟開業執照核下後再行補送。
二、執照之換(補)發
持照人之執照有附件五所列各項換照事由時,應於知悉或發生日起十
五日內填具附件四之換發執照申請書,並檢具附件五所列應附之證件
及資料後,向本會申請換(補)發執照。
三、設備或物質之停用
設備(物質)申請停用應檢附申請停用函及原領執照正本並應註明設
備(物質)存放地點,停用期間(如未註明,為執照有效期限)及保
管人;設備(物質)於停用期間原領設備(物質)執照期限屆滿,仍
應向本會辦理換照手續,換照手續與前述執照換發同。
四、設備或物質之報廢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
(一)設備報廢應檢送報廢函、原領執照正本,俟本會核准並核驗(查
核)後,由院(所)自行廢棄。
(二)密封放射性物質
1.密封放射性物質報廢應檢附下列資料申報廢手續:
(1)院所申辦報廢函(射源如欲輸往國外應併案辦理放射性物質
輸出)。
(2)原領物質執照正本(含射源原始證明文件)
。
(3)「密封射源廢棄計畫表」。
(三)經本會核准報廢之密封放射性物質應於核准後三個月內完成報廢
手續,並將接收單位開立之射源接收證明文件(或經海關簽章之
輸出申請書)影本送本會辦理註銷手續。
五、安裝檢查:
(一)前述設備(物質)經本會核准輸入(轉讓)安裝後,申請單位應
於該設備安裝完竣十日內檢具經本會認可之輻防人員測試之安裝
測試報告送會審查,安裝測試報告格式如附件十二。
(二)密封放射性物質安裝測試報告應包含物質、使用場所輻射安全檢
查報告、射源洩漏擦拭試驗報告及射源原始證明文件影本。
(三)加速器、鈷六十遠隔治療機應含安裝測試報告及全程校驗報告。
(四)院(所)檢送之安裝測試報告經本會審查合格後派員稽查,稽查
合格並繳交稽查費後,則核發執照。
(五)本會實施稽查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放射性物質檢查紀錄表如附
件七、八、九、十、十一,本會稽查人員得視情形實施稽查,相
關稽查要點另訂之。
六、執照生效日期起算詳如附件六。
伍、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附件七-十一不
錄)
附件一申請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操作執照應備證件資料一覽表
┌─────┬─────┬───────────┐
│執照類別│應附證件及│備註│
││資料代碼││
├─────┼─────┼───────────┤
│一、醫師(││上列代碼代表之證件及資│
│診斷一││料名稱│
│般照相││執照申請書、院(所)│
│二、醫師(││開業執照影本、相片一│
│診斷含││張、回郵信封(大小各│
│透視)││一)。
│
│三、醫師(││執照規費每件壹仟陸佰│
│診斷各││元,請用郵政匯票。
│
│類型)││受款人:行政院原子能│
│四、牙醫師││委員會兌款郵局:臺北│
│五、醫師(││郵局│
│放射腫││醫(牙醫)師證書正本│
│瘤科)││。
│
│六、醫師(││醫用游離輻射防護講習│
│核子醫││班結業證書影本(成績│
│學科)││單亦可)。
│
│七、放射技││中華放射醫學會受訓證│
│術師(││明。
│
│診斷組││放射(治療或核子醫學│
│)││)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八、放射技││。
│
│術師(││依申請類別檢附考試院│
│治療組││及格證書。
│
│)││合格醫療院(所)開立│
│九、放射技││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
│術師(││)│
│同位素│││
│組)│││
└─────┴─────┴───────────┘
附件二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換發執照申請書
┌─┬─┬──┬──┬──┬──────────┐
│││出生│原有│換照│變更項目及內容│
│姓│藉│年月│執照│├──────┬───┤
│名│貫│日│號碼│原因│服務機關名稱│地址│
├─┼─┼──┼──┼──┼──────┼───┤
││││││││
││││││││
││││││││
├─┼─┼──┼──┼──┼──────┼───┤
││││││││
││││││││
││││││││
├─┼─┼──┼──┼──┼──────┼───┤
││││││││
││││││││
││││││││
└─┴─┴──┴──┴──┴──────┴───┘
表本文附註:一、換照時繳交最近一寸半身照片一張及原操作執照(遺失
補發者免附),執照費一千六百元(請利用郵政匯票繳
付)並附上掛號回郵信封兩個。
二、醫師、牙醫師申請換發醫用放射線操作執照者應檢附醫
師證書正本及執業執照影本。
三、技術師(士)應檢附合格醫療院所開立之離職及在職證
書,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正本。
四、原執照持有人若為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
照負責使用人員,則原領之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
射設備執照,亦應同時辦理繳銷換照。
此致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申請人
簽章
年月
附件三申請醫用放射性物質或
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應繳證件及資料一覽表
┌─────┬───────┬─────────┐
│執照類別│應附證件及資料│備註│
├─────┼───────┼─────────┤
│一、牙科型││上列代碼代表之證件│
│X光機││及資料名稱│
│。
││執照申請書、院(│
│二、移動型││所)開業執照影本│
│X光機││、操作醫師執業執│
│。
││照影本、回郵信封│
│三、電腦斷││(大小各一)。
操│
│層掃描││作醫師操作執照影│
│儀。
││本(或併案申請操│
│四、診斷型││作執照)。
│
│X光機││執照規費每件壹仟│
│。
││陸佰元,請用郵政│
│五、巡迴車││匯票。
│
│X光機││受款人:行政院原│
│。
││子能委員會兌款郵│
│六、震波碎││局:臺北郵局│
│石機定││請求轉讓或輸入(│
│位用之││出)申請書。
│
│X光機││使用場所平面圖及│
│。
││屏蔽計算過程(應│
│七、直線加││經輻射防護人員簽│
│速器。
││章)│
│八、密封放││衛生機關同意由其│
│射性物││他院(所)醫師支│
│質。
││援公函影本。
│
│九、非密封││輻射防護人員在職│
│放射性││證明及證書影本。
│
│物質。
││行政院衛生署同意│
│││購置函。
│
│││輻射安全評估報告│
│││。
│
│││放射技術師操作執│
│││照影本。
│
└─────┴───────┴─────────┘
附件四醫用放射性物質或
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換發執照申請書
┌──────┬─────┬──────────┐
│原領執照字號│換照原因│變更項目及內容│
├──────┼─────┼──────────┤
││││
├──────┼─────┼──────────┤
││││
├──────┼─────┼──────────┤
││││
└──────┴─────┴──────────┘
此致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申請機關
機關
全銜
印信
連絡電話:
年月日
附件五醫用放射性物質或
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申請換(補)發事由及應繳證件
及資料一覽表
┌────────┬──────┬───────┐
│換照事由│應附証件及資│備註│
││料代碼││
├────────┼──────┼───────┤
│一、院(所)更名。
││一、代碼代表之│
│││證件及資料│
│二、門牌整編。
││名稱│
│││換照申請書或│
│三、更換負責操作││換照公函、院│
│醫師。
││(所)開業執│
│四、由其他院(所││照影本、操作│
│)之醫師負責││醫師執業執照│
│支援操作。
││影本、操作人│
│五、設備執照遺失││員操作執照影│
│,申請補發。
││本(或併案申│
│六、遷移地址、變│應先附│請操作執照)│
│更作業場所。
│項俟安裝完│。
回郵信封(│
││後再送│大小各一)。
│
│││原領執照正本│
│七、更換管球、射││。
│
│源。
││換照規費每件│
│八、準直儀、控制││壹仟陸百元,│
│臺、高壓變壓││請用郵政匯票│
│器等之更換修││。
│
│理││轉讓或輸入(│
│││出)申請書。
│
│九、五年有效期限││使用場所平面│
│屆滿。
││圖及屏蔽計算│
│十、停用(報廢)再││過程(應經輻│
│恢復使用。
││射防護人員簽│
│││章)。
│
│十一、原地址轉讓││衛生機關同意│
│(註二)。
││由其他院(所│
│十二、改裝於X光│應先附│)醫師支援公│
│巡迴車使用│項俟安裝完│函影本。
│
│。
│後送│戶政機關門牌│
│十三、增加非密封││整編證明影本│
│放射性物質││。
│
│核種或活度││安裝(測試)報│
│或使用場所││告,或全程校│
│││驗報告、射源│
│││洩漏檢查報告│
│││。
│
│││本會同意遷機│
│││、變更作業場│
│││所或改裝之公│
│││文影本。
│
│││輻射作業場所│
│││評估報告。
│
│││二、第十一項原│
│││址轉讓如未│
│││涉及設備(│
│││物質)場所│
│││輻射安全異│
│││動,免附第│
│││項資料│
│││。
│
└────────┴──────┴───────┘
附件五醫用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射設備執照申請換
(補)發事由及應繳證件及資料一覽表
┌────┬───────────────┬──┐
│事由│生效日│期限│
├────┼───────────────┼──┤
│安裝改裝│稽查合格日│最長│
│經稽查合││五年│
│格│││
├────┼───────────────┼──┤
│安裝改裝│1左列原因不合格者俟本會再派員│最長│
│經稽查不│稽查合格後,以再稽查合格當日│五年│
│合格│為準。
││
││設備之檢查紀錄表之項次1.21││
││.22(涉及輻射安全者)項不││
││合格者。
││
││核醫及高能治療之設備(物質││
││)檢查紀錄表中,涉及輻射安││
││全項目者。
││
││診斷物質依一般設備要點。
││
││2前項稽查不合格若非前述原因,││
││則以改善報告送本會審核合格之││
││收文日期為準。
││
├────┼───────────────┼──┤
│操作醫師│1稽查合格日(有安裝、改裝情事│至支│
│係由衛生│者)│援截│
│機關同意│2本會收文日(無安裝、改裝情事│止日│
│支援│者)││
├────┼───────────────┼──┤
│更換負責│本會收文日(無安裝、改裝情事者│延續│
│操作醫師│)│前述│
│││執照│
│││之日│
│││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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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放射性物質與可發. 生游離輻射設備操. 作人員管理辦法。 2.登記備查類物質. 或設備. 1.密封物質活度小於豁免管. 制量100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