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醫用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放射性物質執照及人員操作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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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註銷:持照人不再繼續使用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時,應檢具下列證照向本會辦理註銷登記: (一)醫(牙醫) ... 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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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目的 為方便民眾申請各類執照,加強便民措施,訂定設備(物質)、操作 執照申請要點,以利使用者申請(換發)各類執照。

參、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操作執照之申請參、換(補)發與註銷 一、執照之申請 (一)執照種類: 操作執照分為左列三種:並按醫師、牙醫師、技術師及技術士分 別發給: 1.放射線診斷設備操作執照。

2.放射線治療設備操作執照。

3.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操作執照。

(二)申請資格: 醫師(牙醫師):應經醫用游離輻射防護訓練結業持有證明或其 他相關證明文件。

技術師(技術士):應取得考試院之考試(檢覈)及格證者。

(三)申請手續: 執照申請人應依其申請執照之類別分別依附件一所列各項證件、 資料填妥備齊後,檢送本會辦理。

二、執照之換(補)發及註銷執照換(補)發: 持照人當其執照類別或執業場所變更時,應於知悉或發生日起十五日 內檢具附件二之換照申請書,並依其執照類別分別備齊換照申請書附 註所列證件資料,向本會申請換照。

持照人因執照遺失,應依前述申請換照程序,向本會申請補發。

執照 註銷:持照人不再繼續使用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時,應 檢具下列證照向本會辦理註銷登記: (一)醫(牙醫)師:原領操作執照及醫(牙醫)師證書正本。

(二)技術師(士):原領操作執照、考試及格證書正本及離職證明。

肆、醫用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放射性物質申請執照、換發執照、停用及 報廢 一、執照之申請 (一)執照種類: 醫用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分為左列三種: 1.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執照。

2.密封放射性物質執照。

3.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 (二)申請資格: 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合格之醫療院所或軍事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單 位。

(三)申請手續: 執照申請人依執照類別分別檢具附件三所列各項資料後,送本會 辦理;其有左列情形者,應另加附左列資料: 1.輻射防護措施計畫:牙科型、一般診斷用X光機可免附;但醫 院(診所)擁有十部以上之X光機設備或擁有治療型設備或放 射性質者,應另檢附輻射防護措施計畫。

已成立輻射防護委員 會並經本會核備者,申請案應先經輻射防護委員會審核簽章。

2.院(所)醫師由其他醫院支援者,需附衛生機關同意醫師支援 函影本;軍事醫療單位應由軍醫署(處)同意支援函。

3.軍醫院除民診處外免附開業執照;另醫(牙醫)師公會入會證 明或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遷建之公函可先暫代開業執照, 俟開業執照核下後再行補送。

二、執照之換(補)發 持照人之執照有附件五所列各項換照事由時,應於知悉或發生日起十 五日內填具附件四之換發執照申請書,並檢具附件五所列應附之證件 及資料後,向本會申請換(補)發執照。

三、設備或物質之停用 設備(物質)申請停用應檢附申請停用函及原領執照正本並應註明設 備(物質)存放地點,停用期間(如未註明,為執照有效期限)及保 管人;設備(物質)於停用期間原領設備(物質)執照期限屆滿,仍 應向本會辦理換照手續,換照手續與前述執照換發同。

四、設備或物質之報廢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 (一)設備報廢應檢送報廢函、原領執照正本,俟本會核准並核驗(查 核)後,由院(所)自行廢棄。

(二)密封放射性物質 1.密封放射性物質報廢應檢附下列資料申報廢手續: (1)院所申辦報廢函(射源如欲輸往國外應併案辦理放射性物質 輸出)。

(2)原領物質執照正本(含射源原始證明文件) 。

(3)「密封射源廢棄計畫表」。

(三)經本會核准報廢之密封放射性物質應於核准後三個月內完成報廢 手續,並將接收單位開立之射源接收證明文件(或經海關簽章之 輸出申請書)影本送本會辦理註銷手續。

五、安裝檢查: (一)前述設備(物質)經本會核准輸入(轉讓)安裝後,申請單位應 於該設備安裝完竣十日內檢具經本會認可之輻防人員測試之安裝 測試報告送會審查,安裝測試報告格式如附件十二。

(二)密封放射性物質安裝測試報告應包含物質、使用場所輻射安全檢 查報告、射源洩漏擦拭試驗報告及射源原始證明文件影本。

(三)加速器、鈷六十遠隔治療機應含安裝測試報告及全程校驗報告。

(四)院(所)檢送之安裝測試報告經本會審查合格後派員稽查,稽查 合格並繳交稽查費後,則核發執照。

(五)本會實施稽查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放射性物質檢查紀錄表如附 件七、八、九、十、十一,本會稽查人員得視情形實施稽查,相 關稽查要點另訂之。

六、執照生效日期起算詳如附件六。

伍、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附件七-十一不 錄) 附件一申請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操作執照應備證件資料一覽表 ┌─────┬─────┬───────────┐ │執照類別│應附證件及│備註│ ││資料代碼││ ├─────┼─────┼───────────┤ │一、醫師(││上列代碼代表之證件及資│ │診斷一││料名稱│ │般照相││執照申請書、院(所)│ │二、醫師(││開業執照影本、相片一│ │診斷含││張、回郵信封(大小各│ │透視)││一)。

│ │三、醫師(││執照規費每件壹仟陸佰│ │診斷各││元,請用郵政匯票。

│ │類型)││受款人:行政院原子能│ │四、牙醫師││委員會兌款郵局:臺北│ │五、醫師(││郵局│ │放射腫││醫(牙醫)師證書正本│ │瘤科)││。

│ │六、醫師(││醫用游離輻射防護講習│ │核子醫││班結業證書影本(成績│ │學科)││單亦可)。

│ │七、放射技││中華放射醫學會受訓證│ │術師(││明。

│ │診斷組││放射(治療或核子醫學│ │)││)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八、放射技││。

│ │術師(││依申請類別檢附考試院│ │治療組││及格證書。

│ │)││合格醫療院(所)開立│ │九、放射技││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 │術師(││)│ │同位素│││ │組)│││ └─────┴─────┴───────────┘ 附件二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換發執照申請書 ┌─┬─┬──┬──┬──┬──────────┐ │││出生│原有│換照│變更項目及內容│ │姓│藉│年月│執照│├──────┬───┤ │名│貫│日│號碼│原因│服務機關名稱│地址│ ├─┼─┼──┼──┼──┼──────┼───┤ ││││││││ ││││││││ ││││││││ ├─┼─┼──┼──┼──┼──────┼───┤ ││││││││ ││││││││ ││││││││ ├─┼─┼──┼──┼──┼──────┼───┤ ││││││││ ││││││││ ││││││││ └─┴─┴──┴──┴──┴──────┴───┘ 表本文附註:一、換照時繳交最近一寸半身照片一張及原操作執照(遺失 補發者免附),執照費一千六百元(請利用郵政匯票繳 付)並附上掛號回郵信封兩個。

二、醫師、牙醫師申請換發醫用放射線操作執照者應檢附醫 師證書正本及執業執照影本。

三、技術師(士)應檢附合格醫療院所開立之離職及在職證 書,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正本。

四、原執照持有人若為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 照負責使用人員,則原領之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 射設備執照,亦應同時辦理繳銷換照。

此致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申請人 簽章 年月 附件三申請醫用放射性物質或 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應繳證件及資料一覽表 ┌─────┬───────┬─────────┐ │執照類別│應附證件及資料│備註│ ├─────┼───────┼─────────┤ │一、牙科型││上列代碼代表之證件│ │X光機││及資料名稱│ │。

││執照申請書、院(│ │二、移動型││所)開業執照影本│ │X光機││、操作醫師執業執│ │。

││照影本、回郵信封│ │三、電腦斷││(大小各一)。

操│ │層掃描││作醫師操作執照影│ │儀。

││本(或併案申請操│ │四、診斷型││作執照)。

│ │X光機││執照規費每件壹仟│ │。

││陸佰元,請用郵政│ │五、巡迴車││匯票。

│ │X光機││受款人:行政院原│ │。

││子能委員會兌款郵│ │六、震波碎││局:臺北郵局│ │石機定││請求轉讓或輸入(│ │位用之││出)申請書。

│ │X光機││使用場所平面圖及│ │。

││屏蔽計算過程(應│ │七、直線加││經輻射防護人員簽│ │速器。

││章)│ │八、密封放││衛生機關同意由其│ │射性物││他院(所)醫師支│ │質。

││援公函影本。

│ │九、非密封││輻射防護人員在職│ │放射性││證明及證書影本。

│ │物質。

││行政院衛生署同意│ │││購置函。

│ │││輻射安全評估報告│ │││。

│ │││放射技術師操作執│ │││照影本。

│ └─────┴───────┴─────────┘ 附件四醫用放射性物質或 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換發執照申請書 ┌──────┬─────┬──────────┐ │原領執照字號│換照原因│變更項目及內容│ ├──────┼─────┼──────────┤ ││││ ├──────┼─────┼──────────┤ ││││ ├──────┼─────┼──────────┤ ││││ └──────┴─────┴──────────┘ 此致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申請機關 機關 全銜 印信 連絡電話: 年月日 附件五醫用放射性物質或 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申請換(補)發事由及應繳證件 及資料一覽表 ┌────────┬──────┬───────┐ │換照事由│應附証件及資│備註│ ││料代碼││ ├────────┼──────┼───────┤ │一、院(所)更名。

││一、代碼代表之│ │││證件及資料│ │二、門牌整編。

││名稱│ │││換照申請書或│ │三、更換負責操作││換照公函、院│ │醫師。

││(所)開業執│ │四、由其他院(所││照影本、操作│ │)之醫師負責││醫師執業執照│ │支援操作。

││影本、操作人│ │五、設備執照遺失││員操作執照影│ │,申請補發。

││本(或併案申│ │六、遷移地址、變│應先附│請操作執照)│ │更作業場所。

│項俟安裝完│。

回郵信封(│ ││後再送│大小各一)。

│ │││原領執照正本│ │七、更換管球、射││。

│ │源。

││換照規費每件│ │八、準直儀、控制││壹仟陸百元,│ │臺、高壓變壓││請用郵政匯票│ │器等之更換修││。

│ │理││轉讓或輸入(│ │││出)申請書。

│ │九、五年有效期限││使用場所平面│ │屆滿。

││圖及屏蔽計算│ │十、停用(報廢)再││過程(應經輻│ │恢復使用。

││射防護人員簽│ │││章)。

│ │十一、原地址轉讓││衛生機關同意│ │(註二)。

││由其他院(所│ │十二、改裝於X光│應先附│)醫師支援公│ │巡迴車使用│項俟安裝完│函影本。

│ │。

│後送│戶政機關門牌│ │十三、增加非密封││整編證明影本│ │放射性物質││。

│ │核種或活度││安裝(測試)報│ │或使用場所││告,或全程校│ │││驗報告、射源│ │││洩漏檢查報告│ │││。

│ │││本會同意遷機│ │││、變更作業場│ │││所或改裝之公│ │││文影本。

│ │││輻射作業場所│ │││評估報告。

│ │││二、第十一項原│ │││址轉讓如未│ │││涉及設備(│ │││物質)場所│ │││輻射安全異│ │││動,免附第│ │││項資料│ │││。

│ └────────┴──────┴───────┘ 附件五醫用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射設備執照申請換 (補)發事由及應繳證件及資料一覽表 ┌────┬───────────────┬──┐ │事由│生效日│期限│ ├────┼───────────────┼──┤ │安裝改裝│稽查合格日│最長│ │經稽查合││五年│ │格│││ ├────┼───────────────┼──┤ │安裝改裝│1左列原因不合格者俟本會再派員│最長│ │經稽查不│稽查合格後,以再稽查合格當日│五年│ │合格│為準。

││ ││設備之檢查紀錄表之項次1.21││ ││.22(涉及輻射安全者)項不││ ││合格者。

││ ││核醫及高能治療之設備(物質││ ││)檢查紀錄表中,涉及輻射安││ ││全項目者。

││ ││診斷物質依一般設備要點。

││ ││2前項稽查不合格若非前述原因,││ ││則以改善報告送本會審核合格之││ ││收文日期為準。

││ ├────┼───────────────┼──┤ │操作醫師│1稽查合格日(有安裝、改裝情事│至支│ │係由衛生│者)│援截│ │機關同意│2本會收文日(無安裝、改裝情事│止日│ │支援│者)││ ├────┼───────────────┼──┤ │更換負責│本會收文日(無安裝、改裝情事者│延續│ │操作醫師│)│前述│ │││執照│ │││之日│ │││截止│ └────┴───────────────┴──┘ RSS服務訂閱說明|合作提案|隱私權聲明|著作權聲明|常見問題 106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62-12號玫瑰大樓3樓電話:02-2707-2848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C)2000-2003ROOTLAWALLRIGHTSRESERVED.MAILTO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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