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過18歲即成年,你該知道的事 - 翻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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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過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預計2023年正式實施。
18歲成年,除了有成人的權利,同時也有成人的責任和義務,順應修法,剛好是提早教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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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專題
台灣現場
《民法》通過18歲即成年,你該知道的事
《民法》通過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預計2023年正式實施。
18歲成年,除了有成人的權利,同時也有成人的責任和義務,順應修法,剛好是提早教孩子獨立的好時機。
▲shutterstock
文
張益勤
媒體中心
1
2021-01-1119:05
更新:2022-09-1009:05
本文重點摘要
2023年正式上路:滿18歲成年,不再需要法定代理人
18歲成年:提醒父母訓練孩子獨立的好時機
18歲成年:校園公民課和學生自治培養獨立的能力
18歲成年後下一步:青年參政決定自己的未來
按編:立法院今(25日)下午表決通過攸關「18歲公民權」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憲案順利以109票全數贊成通過,將送交公民複決。
若未來公投通過,教育現場會有哪些新改變?
面對有師長擔心衍伸管教問題,專家卻認為,18歲成年,除了有成人的權利,同時也有成人的責任和義務,順應修法,剛好是提早教孩子獨立的好時機。
(公投議題討論>>沒有標準答案的討論才是鍛鍊思考的開始)
「未滿20歲的大學新鮮人如果要申請學貸,需要法定代理人協助,但是很多孩子和家人關係不佳,或是父母已離異,辦不了學貸,只好放棄就學」、「社會住宅或是租金補貼都是很好的政策,但是必須年滿20歲才能申請,讓許多離家的大一新生看的到吃不到」監察委員葉大華和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副理事長林彥廷說出一個個年齡未達20歲的青年,在法律上遇到的種種難題。
「《民法》和《刑法》的成年年齡不一致,也導致不少奇怪現象」,現行的《民法》成年20歲,刑法卻是18歲,林彥廷提到,二法對成年的基準不一,導致年滿18歲人觸法,就必須負全責,像是詐欺可能會要坐牢;但是在《民法》上卻因為未成年,父母有連帶責任,父母也要賠償被害人。
「更重要的影響是,整個社會對於幾歲成年的想法都不一樣」,他洋洋灑灑地指出社會上對於成年年齡欠缺邏輯,像是18歲可以買大樂透,20歲才能買運動彩券;又或是18歲可以當公務員,但是要到20歲才能至銀行開戶。
這樣的困境如今有了轉機。
去年底,立法院通過了《民法》修正案,將成年的年齡從20歲降到18歲。
葉大華爭取青年權利倡議了超過20年,她說,台灣成年年齡為20歲是日治時期的產物,至今超過90年未修訂,「現代生活方式改變,法律也應該要與時俱進的反映社會的需要」。
德臻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郭怡青樂見台灣能跟上國際趨勢。
她說,兒童權利公約上的「兒童」是指未滿18歲者,全球也有超過100個國家的法定成人年齡為18歲,「台灣算是比較慢跟上的了」。
2023年正式上路:滿18歲成年,不再需要法定代理人
18歲成年的意義在於,滿18歲的青年就需負擔和成年人一樣的法律行為責任。
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各種法律行為都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才生效,但是成年後,像是簽署契約、辦信用卡等都可以自己決定。
郭怡青以買摩托車為例,「現在只要未滿20歲的青年買摩托車回家,如果父母不同意,店家就必須退款;一旦成年年齡降到18歲,未來只要滿18歲的孩子買摩托車,就不再需要父母同意。
」
「下修到18歲,最多人質疑的就是孩子會不會不夠成熟?他們具備成年人的能力了嗎?」葉大華單刀直入,不等記者發問,直指多數人心中的疑問,「這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葉大華認為,公民的能力是要培養的,透過法律的修訂,釋出善意,展現社會對青年的接納和支持,近而透過教育和社會互動,讓青年一步步成為負責任的社會公民。
18歲成年:提醒父母訓練孩子獨立的好時機
對父母來說,成年的意義在於,在孩子滿18歲那天起,像是繳學費或是提供吃住等基本照顧,就不再是父母的義務。
「父母雖然不至於在孩子滿18歲的那刻起就要求孩子搬出家門,但是應該要提早訓練孩子獨立」,郭怡青認為,受到大環境的影響,像是交通、治安的不友善,讓家長偏向保護主義,讓青少年很少有冒險、挑戰與自己作主的機會,多數父母也會栽培孩子到大學畢業,是一種「精緻化的教養」,卻因此養成很多「媽寶」,她建議,雖然成年年齡從20歲改為18歲,看似只是提前兩年,但也是提醒父母要儘早訓練孩子獨立。
復興高中校長劉桂光也提出許多生活中可以培養孩子獨立的具體建議,像是小孩考試沒考好,父母總是焦急的找補習班、家教,卻忽略孩子的想法。
他建議可以和孩子一起討論「為什麼沒考好?」、「下次該如何避免同樣事情發生?」陪著孩子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同時學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另外還有像孩子忘記帶課本、便當到校,父母該不該送去學校;或是使用手機,看似管教問題,但是該如何做手機的主人,不被3C綁架等,也都是生活中可以訓練孩子為自己負責的機會。
18歲成年:校園公民課和學生自治培養獨立的能力
18歲大約是高三的年紀,年齡降到18歲是不是也會影響學校的管教?像是學生可以自行決定和簽署休退學,畢業旅行的家長同意書是否淪為形式、甚至學生會不會對老師提起訴訟。
面對老師擔心的管教問題,高雄學生民主聯盟發起人葉柏廷開玩笑的說:「管不動的學生,現在就管不動了,不用等修法。
」郭怡青也說,學校還是可以有記過等相關的管教,這本是道德上的約束,無關年齡。
劉桂光身為高中校長,則是抱持正面看法,他認為,18歲成年的修法,是督促學校教育孩子,如何自己當家作主。
他提到,包括公民課或是學生自治等,都可以協助學生「轉大人」。
以實務來看,18歲最有可能面臨的法律行為是打工、租房子或是騎機車,簽署契約的權利義務有哪些,又該如何保護自己,都是老師在教學上可以提醒學生的事,「這些都不是十八歲那天就突然會了,教學上要更早思考孩子的未來,讓他們學習為自己的行為和決定負責任」。
曾任國教署青少年諮詢委員、青年署青年諮詢委員的台大社會系學生林宗洧也建議,老師作為一個轉譯者,可以和學生一起討論和思考成年後要負擔的權利義務,將《民法》與學生的關係說清楚,譬如在學校破壞公物有沒有相關責任?透過教學引導學生釐清法律概念。
18歲成年後下一步:青年參政決定自己的未來
至於眾所矚目的參政權,因為是《憲法》規範,若要更進一步,讓18歲的孩子有投票權,仍需要修憲。
(按編:目前修憲提案已於2022年3月25日經立法院通過,待公民複決。
)「但這應該也是各界的共識了」,郭怡青認為這是台灣可以預見的未來。
曾發起市長候選人與青年面對面論壇的葉柏廷也認為,讓青年參政,除了是用選票帶動政策,讓社會不再忽視青年的聲音,他也期待能更進一步開放被選舉權的年齡資格,「未來是屬於青年的,讓青年決定自己的未來」,他認為,參政權不只是權力,也是學習承擔責任。
他也建議,社會要開啟「選民教育」的可能性,在賦予投票權的同時,也具備法治和民主的基本知識。
「日本的產品開發是以13歲的青少年為對象,他們認為這個年齡代表下個世代,也是未來5-10年的主要消費者」,葉大華以日本的產品開發為例,期待「大人們」要把青年當作夥伴,建立友善青年的社會,讓青年感受到自己是被社會支持、接納。
她也談到台灣太陽花運動、香港反送中運動,一再讓世界看到青年豐沛的社會參與的能量。
「讓青年參與,重視這個世代的挑戰與優勢,同時裝備他們成為公民的能力,學習與社會溝通,目標是讓青年成為社會有貢獻、成熟且負責任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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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上的學生上課吵鬧、頂撞老師、不打掃⋯⋯,讓老師在管理秩序、班級經營上花費許多心力,有時或許會覺得力不從心。
本文提供6個管教建議,陪老師度過時而溫馨、時而紛紛擾擾的班級日常。
教室6大管教難題關鍵問答。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文
親子天下
-
1
2015-01-1211:35
更新:2022-09-0909:05
卡繆說:「永恆的價值活在世俗的紛擾中。
」能夠讓老師對工作永遠懷抱熱情的,不在於你認同的教育理念是盧梭的還是杜威的,而在於從容談論完教育理念後,轉身面對紊亂的教學現場仍然遊刃有餘。
學生頂撞老師、上課吵鬧、不打掃⋯⋯這些看似細瑣、雞毛蒜皮、卻一再重複的日常應對,決定了一個教師的「姿態」。
而且,學生從這些日常應對中學到的,更甚老師的千言萬語。
本文列舉了國中小老師最常遇到的6個管教難題,並提出一些想法和做法供老師參考。
要特別強調的是,管教建議幾乎俯拾即是,但沒有一個方法適用所有情境。
老師總是在不斷嘗試、調整與累積經驗中,豐富管教專業。
Q1:學生喜歡頂撞老師,怎麼辦?
換個想法:
學生不公開反對,心裡未必贊成。
有時候,公開的抗拒比隱蔽的敵意更容易處理,也帶給孩子更多學習。
他不是針對我,只是不懂合宜的表達方式。
老師可以這樣做:
輔大臨床心理系助理教授陳坤虎提醒,「唱反調」是孩子追求自我的過程,對成長有意義。
花蓮縣花崗國中教師林芳君認為,這些表面很衝、叛逆的孩子,多半很脆弱、需要關心,平時多了解他,在他生病或生日時多一點關心,會收服他的心。
師生發生衝突時,會因為平時奠定的信賴關係而比較容易處理。
花蓮縣某國中的新手教師蔡琪雅,國一剛接班級時,幾乎每堂課都在學生的頂撞中度過,師生敵對狀態維持了一年。
國二某堂下課,她處理學生衝突告一段落,面對好幾個常在上課時嗆她的學生,她問:「茹雲(班上最愛嗆老師的大姊頭)很喜歡用言語羞辱老師,你們知道為什麼我沒有當場罵她嗎?」
學生回答:「因為你不想跟她吵。
」她輕聲跟學生說:「不,是因為那時候老師很難過,講出來的話一定很難聽,會傷害到她。
」她告訴學生,許多人表面看起來仍強悍,但內心早已經受傷。
那是蔡琪雅當導師以來第一次讓學生知道自己的感覺。
她說話的時候,學生「出乎意料」專注的望著她,靜靜聽她說完。
更讓她意外的是,她和學生的關係似乎因那段談話悄悄改變了。
原來學生也很想知道老師在乎什麼?感覺如何?
對大多數教師來說,直接又坦承的向學生表達心中感受是一種冒險,這比武裝自己成為一個強者,還需要勇氣。
湯瑪斯・高登在《教師效能訓練》書中提到,善用自我表露,可以培養師生間的親密感,讓學生將老師當做「真實的常人」看待;一個也會憤怒、失望、難過的人,而不是硬紙板剪的人像。
(想看更多老師坦白心中感受的案例,可參考〈沒丟廚餘差點讓老師爆氣,學生用可愛插畫挽回老師的心!〉一文)
如果衝突就在眼前,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從衝突中撤退。
前板橋國中校長薛春光強調,尤其不要當著全班的面處理一個學生的行為問題,因為所有學生都在「看戲」,會助長當事人的氣焰。
如果情況真的需要當下處理,而你的情緒已經無法控制,趕快找行政人員或其他老師來協助。
也可能情況非常單純,孩子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合宜、尊重的說話方式。
你可以跟他說:「你的意見很有意思,但你的說話方式會讓我覺得不舒服,或許換個方式講會比較好⋯⋯」要有耐心,因為孩子很難提醒一次就改變。
切記,每個孩子性格不同,千萬不要用一種模式處理所有孩子的情況。
當孩子感覺良好,才有可能改變自己。
(想看更多班級經營與秩序管理的做法,可參考〈你的「自由」班風在台灣不適用?給不想權威管教的老師〉一文)
Q2:學生很喜歡擾亂上課秩序、隨意講話、作弄同學
換個想法:
如果是全班性的,表示孩子還沒建立秩序。
如果是個人,他或許只是想引起注意。
老師可以這樣做:
對於全班性的吵鬧,事前建立共同語言和默契會有很好的效果。
在香港宣基小學中,生活公約就明定什麼時間場合該用什麼音量,例如,「一聲量」是小聲唸課文的聲音,只有自己聽得到;同組討論時是「二聲量」,只要組內夥伴聽到即可。
上課討論過於大聲時,老師就會提醒:「請用二聲量。
」大家就知道要降低音量。
中壢國中教師游淑媛建議,別對著吵鬧的班級猛喊「不要講話」。
這種時候她會安靜下來,看著學生、舉起右手,學生就知道該安靜了。
若這個問題只發生在某個學生身上,可能是為了引起老師及同學的注意,老師的責罵或賄賂正好滿足他的需求。
《正向管教法》一書建議,在學生故意搗蛋時忽略他,如果真的太過分,給他嚴厲的眼神但不要說話;另一方面,在他表現優良時稱讚他。
(獎勵制度也是一種班級管理的好方法,詳情可參考〈再也不怕學生叫不動!超有效班級獎勵制度:拿點數存摺換「免罰金牌」〉一文)
也可以教他恰當獲取注意力的方法,例如做一個「看我」的字卡,有問題時高舉,讓老師知道。
或是轉移他的注意力,例如直接問他問題、請他幫忙發作業等。
游淑媛提醒,上課時千萬不要花太多時間在管理教室秩序和處理班級事務上。
直接回到教學,改變上課方式吸引學生,讓學生領略知識的美好。
她認為,一個好的導師更應該是優秀的教師,對學生的影響力才是全面性的。
(班級秩序的基礎「班規」該怎麼訂比較恰當?可參考〈訂班規不是愈多愈好,老師解決問題的能力更重要〉)
Q3:學生沒有責任感,不交作業、打掃偷懶
換個想法:
學生覺得這件事無關緊要、不在乎。
學生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需要更清楚明確的指示。
老師可以這樣做:
學生不會忘記籌劃明天的慶生會或更新網誌,因為這些事是他們主動想做、有過選擇的。
要求學生承擔、負責之前,讓他有所選擇,同時也讓他知道沒有負起責任的「後果」是什麼。
游淑媛用的方式是,讓學生選擇喜歡的工作當掃區,而且每個學生都必須和自己的掃除工作訂下「結婚契約」,每天不離不棄的照顧,一旦毀約,就得接受班規的處罰:放學後留下來做更多的掃除服務。
(想看更多建立班級生活常規的做法,可參考〈建立班級生活常規:想教好孩子,親自從生活小細節帶起〉一文)
台北市文德國小則有好幾位老師透過班級自治,讓學生自己討論罰則。
也有老師徹底執行「今日事今日畢」,學生作業沒寫完,要補完才能夠下課或回家。
責任感常常是教不來的,必須透過理解。
與其讓孩子承擔不負責任的後果,不如更積極的創造經驗,讓學生體會到負責任的甜頭。
板橋國中教師黃鈺欽以身作則,每項打掃工作都親自做給學生看,盯著學生做完。
當孩子體驗到,原來把廁所掃乾淨可以得到他人的感激;原來努力打掃可以得到整潔競賽冠軍;原來承擔責任的辛苦後面有許多美好的感受,他們開始學著對學業與生活負起責任。
(示範打掃該從何開始?可參考〈一堂你沒聽過的抹布課,讓孩子學習「像愛自己的家一樣愛惜教室」〉一文)
還有學生不是不願意負責,而是不懂「負責」指的是什麼,需要的是清楚具體的教導。
許多國中老師會以為,掃地這件事家裡或國小都教過了,板橋國中教師陳孟鈴卻發現,學生不是不願意做而是不會做。
於是她親自示範給學生看,例如回收要如何做?回收籃要怎麼擦?掃地時要每一塊面積都掃到等⋯⋯當學生知道方法,也看到老師對這件事的重視,「不掃除」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
Q4:學生的生活沒有目標,對什麼都不感興趣、做什麼事都提不起勁
換個想法:
無所事事並不是「問題」,但我的確可以試著幫他生活得更有勁。
老師可以這樣做:
孩子生活沒目標可能有很多原因,學校可以做的是幫孩子找到一個適合的位置,讓他感覺自己有能力。
如果可以進一步讓他和同學有所連結,甚至對團體有貢獻,對他的幫助會更大。
台北縣淡水鎮水源國小教師杜守正分享,他曾帶過一個小女生,在班上人緣不好、沒有朋友、成績總是倒數的,一點精神也沒有。
有一次,他帶著全班學生到淡水賣自錄的CD籌措到金門畢旅的旅費。
那個下午,小女生彷彿變了一個人,能說善道,成為全班公認的最佳銷售員。
杜守正說,給出平台和空間讓學生展現、被看見,也讓他看見自己,這樣的經驗一次就夠了。
雖然不是從此就圓滿,但那次經驗會讓他看見生活的方向。
友緣基金會臨床部主任林淑棻建議,協助孩子找到有興趣的科目,只要一科,他能夠在喜歡的科目找到成就感,就會帶來好的循環。
或者問問他對未來的想像:想做什麼工作?成為什麼樣的人?過什麼生活?讓夢想帶領他前進。
如果他還是覺得什麼都不喜歡,老師也別氣餒,至少孩子知道自己「不喜歡」什麼,用剔除法慢慢看看有哪些事他不排斥、可以試一試。
但是,也有新的心理學研究說明,青少年階段的無所事事並非壞事。
陳坤虎表示,青少年階段的孩子開始自我解構,重新建立新價值,約可分為3種類型
遵循大人價值
對抗大人世界
既不遵循也不反抗(就是我們說的無所事事,不知目標何在)
第三類的孩子常常令老師與父母覺得苦惱。
陳坤虎認為,孩子沒有目標、不願意探索生命,不見得是壞事,可能只是時間還沒到,因為每個人的軌跡不太一樣。
他強調,探索的過程很辛苦,就算目前看起來適應良好的孩子,也不見得永遠適應良好。
(孩子若還沒有目標,建議可以參考〈給15歲的你——準備好當高中生了嗎?〉一文,幫助孩子從日常學習生活中的小地方開始改變)
Q5:在學校建立的規矩全遭家長否定,學生也藉此公然挑戰老師
換個想法:
我和家長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好,只是他只有一個孩子,而我要顧及全班。
老師可以這樣做:
許多在城市任教的國小老師都有很深的感觸:孩子不難管教,真正讓老師為難的是父母插手管教。
政大實小教師游雅婷說,現在家長很用心吸收教養新知,卻只學會了第一步「同理」,而忘記下一步「教導」。
政大實小教師黃寶慧建議老師,鼓勵家長晨間時間進到學校當志工,在那個時間裡,家長才有機會看見學校的情況,看見他的孩子不一樣的表現。
徐明珠曾經遇過一個媽媽,問她為什麼不自編教材?質疑她給孩子的閱讀作業過於幼稚,批評她的國語、數學教法差。
徐明珠開始思考:為什麼這個媽媽要這樣?我真的要改變嗎?我可以做些什麼?
她發現這位媽媽對女兒的期望高,加上那時候多元入學剛實施、教育的價值很多元,媽媽非常焦慮,希望女兒不要輸,也希望老師可以做更多。
她也思考,媽媽的建議其實沒有錯,只是不適合用在全班。
那時候媽媽拒絕跟她溝通,她就從女兒下手。
女兒功課好,但是人際關係不佳,徐明珠教她如何與同學互動,也讓她在學校有表現機會。
透過聯絡簿,徐明珠發現女孩和媽媽的關係不好,就適時寫一些引導的話,例如「父母都愛你,媽媽教你有她的原因,請你用心去了解父母的心」。
這些話,媽媽也都會看。
她也常常鼓勵女孩做深刻閱讀,培養自己。
後來,媽媽感受到徐明珠的善意,不再批評與質疑她。
女孩畢業時,媽媽還蒐集全班的照片,製作手繪的紀念冊送給老師。
徐明珠分享,這種狀況其實也讓她不舒服,但是如果敞開心胸,看見對方的處境,也真的為孩子設想,縱使方法不同,父母多能感受老師的善意。
曾看過不少班級,老師很認真於教學,但班上經常有爭吵和排擠的狀況出現,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老師忘了幫忙營造溫暖、安全的教室氛圍」,沒有將散落的孩子凝聚成有歸屬感的團體,因此總是疲於奔命,整天處理個體與個體之間發生的問題。
Q6:班上情緒爆烈的孩子,如何判斷是教養不好,還是情緒障礙?
換個想法:
這件事,我需要多一點資源幫我判斷。
老師可以這樣做:
台北市三民國小教師徐明珠分享,若是孩子情緒爆烈的強度高、次數多,在了解其成長背景後,認為家庭失能而導致的原因不大,就有可能需要更多的幫忙。
徐明珠提醒,有了合理的懷疑之後,不妨請其他具備特教或輔導專業的老師入班觀察,看看你的觀察是否合理,再共擬策略輔導孩子。
(若情緒障礙學生影響其他同學學習時怎麼辦?可參考〈情障生情緒爆發中斷課程、影響其他人學習怎麼辦?〉一文)
用了許多策略還是不見改善,就請特教老師設計一些個別輔導計畫來協助。
如果大家都覺得這個孩子有就醫的必要,可能就需要與家長溝通。
溝通時要留意,語言的使用要小心,用具體、沒有價值判斷的句子描述孩子的狀況,讓家長覺得,孩子的學習及適應出現困難,學校盡力想幫他。
(與家長溝通特殊生的情況時,也可參考〈如何與家長溝通孩子需要特教資源協助?〉一文)
必要時,不要單獨跟家長溝通,召集相關教師,各就專長提出觀察和建議。
徐明珠說,在三民國小,除了導師,還會有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心理諮商師和特教老師一起面對家長,大家從不一樣的專業就孩子的行為提出觀察,通常家長都能接受學校的建議。
(想詳細瞭解更多「當孩子出現尖銳情緒影響學習時」的做法,可以參考〈搞懂教室內的對立反抗行為〉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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