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證明應備齊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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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於貨品出口放行180日內申請產證或加工證明書,若出口放行後超過180日應檢具海關核發之出口報單證明用聯向貿易局申請專案許可。

... 無出口報單申請C/O者,申辦時請檢備: ... 產證簡介 何謂原產地證明? 應備齊之文件 申請方式 相關法規 常見問題 服務時間及地址 產證文件 簽發系統 國貿局原產證線上系統申辦帳號 國貿局原產證線上系統網址 ECFA申請概要 原產地證明書新系統操作手冊 目的地國碼表 第1次使用產證系統(或換新電腦),務必確認事項 新聞公告 新聞 公告 貿易法規 ENGLISH 省商會 產證服務處電話TEL:(886)2-25812832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64巷17號1樓 Email:[email protected] 產證簡介 何謂原產地證明? 應備齊之文件 申請方式 相關法規 常見問題 服務時間及地址 產證文件 簽發系統 國貿局原產證線上系統申辦帳號 國貿局原產證線上系統網址 ECFA申請概要 原產地證明書新系統操作手冊 目的地國碼表 第1次使用產證系統(或換新電腦),務必確認事項 新聞公告 新聞 公告 貿易法規 ENGLISH 省商會 原產地證明應備齊之文件 ★應於貨品出口放行180日內申請產證或加工證明書,若出口放行後超過180日應檢具海關核發之出口報單證明用聯向貿易局申請專案許可。

★無出口報單申請C/O者,申辦時請檢備:出口憑證影本 例如:快遞單位收據、郵局收據(如DHL、EMS等)。

★申請外貨復出口產地證明書,申辦時請檢備:進口報單影本或原產地證明書影印本。

★申請紡織品加工原產證,申辦時請檢備:紡織品切結書(即出口報單所載紡織品已完成主要製成聲明書) ★申請加工證明書,申辦時請檢備: 進口報單影本或原產地證明書影印本。

★原產證上之出口商不同於出口報單時,請檢附以下文件 1.出口商為外國廠商 產證申請人係貨物出口人,產證出口人欄位,應填申請人或出口報單之買方,填第三人者應檢附該第三人與申請人之交易文件影本,如訂單、L/C、買賣合約、INVOICE等。

2.出口商為其他國內廠商 出口商應檢具與接單廠商間之交易文件影本,如訂單、L/C、買賣合約、INVOICE等 近期文章 國貿局公告自111年4月15日起刪除CCC8714.93.20.00-5「飛輪之鏈輪」等2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8714.93.20.l0-3「裝有棘輪機構之單一鏈輪」等2項貨品號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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