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再保險? - 玉鼎法律事務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Q:何謂再保險? A:所謂再保險,保險法第三十九條有定義,「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

」換言之,即保險人以原保險契約所承保之責任全部或 ... 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商事法類 保險法 何謂再保險? 何謂再保險? Q:何謂再保險?   A:所謂再保險,保險法第三十九條有定義,「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

」換言之,即保險人以原保險契約所承保之責任全部或一部,向另家保險公司投保締結保險契約,以分擔責任風險,降低損失。

惟須注意的是,再保險契約與原保險契約兩者成立基礎係相互依存,但在法律上是各自獨立的契約關係。

因此,原保險契約若有無效、解除、終止之效力,則再保險契約有同一之效力;但是,再保險人與原契約之被保險人並無任何關聯,是故,保險法有規定以下事項: 1.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無賠償請求權,但若是原保險契約及再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保險法第40條參照) 2.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保險法第41條參照) 3.原保險人不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為理由,拒絕或延遲履行其對於被保險人之義務。

(保險法第42條參照)Sharethis: 其他QA 保險代位原則 何謂複保險? 保險契約 保險契約六大原則 何謂保險利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 ×  忘記密碼? 請輸入您註冊時的帳號及E-mail,系統將發送密碼到您的E-mail! 帳號 E-mail* ×  聯絡我們 姓名* 電話* E-mail* 留言* 驗證碼(四碼)*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