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 Singapore -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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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

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 ... 首页 中新关系/中国—东盟关系 中新关系概况 政治往来 经贸合作 教育合作与交流 中国文化 科技交流 领事服务 赴华行前双检测 重要通知 赴新加坡须知 领事保护 法律服务 护照/旅行证 中国签证 公证 领事认证 国籍事务 婚姻登记 领取养老金审核 收费标准 表格下载 领事侨务处办公信息 今日中国 外交部发言人谈话 专题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国经验知识库 喜迎十九大 习近平主席对新加坡进行国事访问 党中央治国理政新实践 大国外交 一带一路 南海问题 习近平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 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相关活动 李克强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 2022北京冬奥会 联系我们 English 大使信息 大使致辞 大使简历 大使活动 历任大使 使馆信息 馆领导及处室负责人 使馆活动 走进使馆 使馆办公时间及地址 友情链接 更多... 领事认证 认证通知 办理认证须知 领事认证常见问答 办理认证须知   为给申请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借鉴有关国家做法,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文件认证申请已于2015年5月15日起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受理。

    ※ ※ ※ ※ ※ ※ ※    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

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外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所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

  【文书认证程序】    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领事认证:    (一)新加坡政府部门出具的官方文书,如结婚证书、出生证、无犯罪记录等,可直接到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ACADEMYOFLAW)办理认证,再送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中国大使馆的领事认证(可他人代办,无需本人亲自到场)。

    (二)在新加坡出具的非官方文书,如宣誓书、声明书、委托书等,应先由新加坡公证律师(NOTARYPUBLIC)办理公证书,再将公证书送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ACADEMYOFLAW)办理认证(legalisation),最后送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中国大使馆的领事认证(可他人代办,无需本人亲自到场)。

    (三)第三国文书应在该第三国及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办理认证,本馆不予办理。

对于第三国结婚证书、出生证等官方文件(如为非通用文字文件,应同时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或英文译文),如该第三国驻新加坡使馆予以证明,并按照上述程序办妥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ACADEMYOFLAW)认证后,本馆可视情予以认证(需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

    ★新加坡公证律师名录:https://legalisation.sal.sg/Directory    ★新加坡法律学会认证预约:https://legalisation.sal.sg/    ★中国签证申请中心认证预约:https://bio.visaforchina.org/#/nav/quickSelection?visacenterCode=SGP2&request_locale=en_US&site_alias=SGP2_EN&isAuthentication=Y    【注意事项】    (一)请勿在公证文书(包括附件)中加入中国国内出具的文件(如护照、身份证、房产证公司注册文件)的复印件,否则将不予认证。

    (二)文件内容不符合中国相关政策或法律规定的不予认证。

    (三)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有关规定,大使馆认证只证明新加坡法律学会有关负责人员的签字和印章属实,对被认证文书内容不负责。

    (四)在公证员公证后又经新加坡法律学会及本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因复印等原因任意拆装。

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乃至法律责任,应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所需材料】    中、外国公民或公司、企业法人向我馆申请文书领事认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文书    (一)文件当事人护照(中国公民须提交护照)或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他人代办,只需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死亡证明认证,由死者近亲属办理,同时须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近亲属书面声明,如死者近亲属委托他人代办认证须提供委托书。

    (二)《领事认证申请表》(可在我馆网站下载,需申请人亲笔签名);死者近亲属代为填写《领事认证申请表(死亡证明认证)》的死者信息,“代办人签名”栏由死者近亲属或其委托的代办人签署。

    (三)办妥新加坡法律学会认证的文书原件,以及新加坡法律学会出具的认证书(即有关负责人员的签字、印章页)的复印件。

    (四)根据个案需要,使馆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商业文书    (一)公司注册证明复印件。

    (二)公司注册证明上显示的公司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他人代办,只需公司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领事认证申请表》(可在我馆网站下载,需申请人亲笔签名)。

    (四)办妥新加坡法律学会认证的文书原件,以及新加坡法律学会出具的认证书(即有关负责人员的签字、印章页)的复印件。

    (五)根据个案需要,使馆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证时间及费用】    一、认证通常可在第4个工作日领取,可申请加急或特急服务,即第3个工作日或第2个工作日领取。

    二、查阅认证费、加急或特急费及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服务费请点击这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4712117,疫情期间临时专线:89386376、8938637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非紧急咨询,请关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微信公众号,并通过公众号页面对话框提问,点击这里查阅说明。

咨询不限时间,我馆将在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进行答复。

附件: 认证示意图中文(NEW).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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