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登記即日起開放線上登記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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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記資格: (一)、凡年滿16歲以上之本國國民。

... (三) 、 無「桃園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要點」第五條情事。

... 受理申請項目包括「表演藝術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 訊息公告 >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街頭藝人登記即日起開放線上登記 發布單位: 表演藝術科 發布日期: 110-12-14 提供單位: 表演藝術科 詳細內容: 為便利本市及外縣市朋友們申請方便省下紙本郵寄、費用及響應環保等街頭藝人登記即日起開放線上登記登記可用「手機」(推薦,可直接拍照上傳)、「平板」、「電腦」等設備就可完成申請相關資訊如下:一、報名期間:9/1起開始報名。

二、登記資格:(一)、凡年滿16歲以上之本國國民。

(二)、外籍人士:外籍人士需持有藝術及演藝工作許可,或於我國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已持有非藝術及演藝工作許可者,始得申請。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三)、無「桃園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要點」第五條情事。

三、申請登記類別:(可複選)受理申請項目包括「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創意工藝」等三類,可於公共空間進行展演創作之藝文活動。

(一)表演藝術類:於展演空間從事表演之音樂、舞蹈、戲劇、傳統藝術、民俗技藝及跨界表演等類型之表演。

     (二)視覺藝術類:視覺藝術類:於展演空間從事現場創作之繪畫、版畫、多媒材創作及環境藝術等類型,惟創作之作品為展示用途,不得以食用為主要目的。

(三)創意工藝類:於現場創作及完成之雕塑、陶藝、手工藝、傳統技藝及其他與藝文有關之工藝品。

Tips:展演項目建議須「可立即上台展演」或「有相關展演經驗」之項目。

四、申請型態:個人。

(新證起無團體證,未來可靈活運用組合參加演出)五、申請網址:https://taobuskers.azurewebsites.net/Home/Index2六、登記程序:(一)一般登記用戶:資料填寫提送->受理單位確認資料完整性->通過通知繳費200元(缺件者退回補件,14日內未補件退件重新申請)->至指定機構進行繳費200元(30日內未繳者退件)->登記程序完成通知->自行列印或於演出中秀出於手機、電腦等裝置供查核及打賞之用。

(二)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用戶:資料填寫提送->受理單位檢核資料完整性->登記程序完成通知(免繳費)->自行列印或於演出中秀出於手機、電腦等裝置供查核及打賞之用。

-----------------------------------------------------------------------------------展演內容表演藝術科街頭藝人承辦陳先生03-3322592#8307系統操作創鈺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桃園街頭藝人服務小組02-87123000參考附件:街頭藝人登記操作手冊  相關附件:   街頭藝人登記操作手冊.pdf 最後更新日期:110-12-14 瀏覽人次:1573 人 回首頁 回上頁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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