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作業 - 國立中山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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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綠色採購指定採購項目應達成比率:95%.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資(六)字第1110002374號函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1月6日環署管字第1101186485號函辦理 ... 跳到主要內容區 111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作業   111年度綠色採購指定採購項目應達成比率:95%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資(六)字第1110002374號函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1月6日環署管字第1101186485號函辦理。

二.各單位採購綠色採購範疇之「指定採購項目(計50項)」時,應選購具有環保標章產品。

三.共同供應契約內並非所有產品皆有環保標章,各單位採購前請務必確認環保標章狀態及證書有效期限。

       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指定項目者於下訂後3天自動匯入 該筆採購資料,請訂購人自行至綠色生活資訊網確認、輸入環保標章證號或上傳不統計專簽。

四.如因「特殊需求」致指定項目(計50項)無法採購環保標章產品時: (一)應於共同供應契約下訂前專簽【下載表單『國立中山大學不採購環保標章產品理由書』】,詳細敘明原因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同意。

(二)專簽核准並採購完成後,再至綠色生活資訊網系統上傳前述專簽申報列入不統計金額。

(三)簽准日晚於下訂日或非111年度核准之專簽,皆無法納入不統計金額,不統計金額之申請係由主管機關(環保署)審查。

(四)由於不統計金額申報列為績效評核之「扣分」項目,請各單位審慎採購。

  綠色生活資訊網(登入網址)   https://greenliving.epa.gov.tw/GreenLife/Anonymous/LoginById.aspx   1.111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pdf 2.111年度機關綠色採購-指定項目一覽表50項.pdf 3.111年度機關綠色採購-加分項目一覽表.pdf 4.111年度機關綠色採購建議程序流程圖.pdf 5.111年度機關綠色採購-綠色辦公響應指標及措施.pdf 6.111年度機關綠色採購-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應優先採購產品項目之年度比率.pdf 7.111年度機關綠色採購-不統計原因之適用情形(為扣分項).pdf 不採購環保標章產品理由書(111年度).docx 不採購環保標章產品理由書_範例(111年度).docx 瀏覽數: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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