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學程專區- 國北教大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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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學分學程, 校務研究中心.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必修9 +選修至少8 =至少17學分 ; 東南亞區域人才培育學分學程, 東南亞區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EnglishVersion 網站地圖 回教務處首頁 行事曆 本校人數統計 教務長室 招生組 註冊與課務組 出版與宣傳組 華語文中心ChineseLanguageEducationCenter :       註冊與課務組選單 最新消息 註冊相關 課務相關 本組介紹 業務職掌 本組法規Rules 表單下載 註冊學籍相關表單 課務相關表單 校經管教室設備說明 各學年度入學新生課程計畫表 110學年度 109學年度 108學年度 107學年度 106學年度 105學年度 104學年度 103學年度 102學年度 缺曠課預警作業說明 研究生學術倫理專區 註冊通知單 109-1註冊通知單(日間學制舊生適用) 各學年度人數統計 數位學生證管理系統 註冊與課務專區 註冊與課務組防疫專區 選課專區 數位學生證專區 遠距教學專區 學生修讀第二專長課程手冊 第二專長-跨域專長模組專區 第二專長-學分學程專區 第二專長-微型學分學程專區 大一二體育是否得採計彈性學分一覽表 選課制度調整專區(110.09.03更新) 註冊與課務組熱門連結 教務學務師培系統 大學校院課程網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首頁 > 註冊與課務組 > 學分學程專區 學分學程專區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分學程             「*」為點選按鈕,供點選鏈結至相關表單。

學程名稱 設置單位 申請時間 要求修習學分 設置要點 課程規劃表 學程申請表 學程學分審核表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學分學程 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基礎課程必修10 +應用課程選修10 =20學分 * * * * 學習潛能開發學分學程 (自106學年度起停辦) 心理與諮商學系 每年4、10月 核心課程必修14 +一般課程選修14 =28學分 * * * * 法律專業學分學程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核心課程5門 +一般課程4門 =25學分 * * * * 多媒體創作與動畫學分學程 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 每學期加退選結束前 共應修習至少16學分 * * * * 作文教學學分學程 (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辦) 語文與創作學系 每年4月 必修9 +選修11 =20學分 * * * * 華語文教學學分學程 語文與創作學系 每學年第二學期第6週開始受理申請,為期三週。

(依實際公告日期為主) 核心必修14 +選修課程12 =26學分 * * * * 編輯與採訪學分學程 語文與創作學系 每學年第二學期第6週開始(實際日期依網路公告為主) 傳播學課程(含必修)至少8 +編輯與採訪實務課程至少8 =總計應修20學分 * * * * 古典語文能力學分學程 (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辦) 語文與創作學系 每年4月 核心課程11 +古典語文課程15 =26學分 * * * * 教保專業學分學程 (原:教保專業知能學分學程) 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必修34學分 * * * * 專業內容策展學程 人文藝術學院 每學期第三階段選課開始前,敬請注意學院公告。

●藝術學群至少8+文創學群至少8=20學分 ●校內外相關講座參與至少6場次 (103學年度第2學期前申請者免此項) * * * * 兒童整合療育實務學分學程 特殊教育學系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必修9 +選修8 =17學分 * * * * 創客特色人才學分學程 人文藝術學院 每學期第三階段選課開始前,敬請注意學院公告。

設計課群至少6+文創課群至少6 =總計應修20學分 * * * * 兒童正念教育學分學程 教育學系生命教育碩士班/碩專班 1.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加退選期間) 2.限研究生申請修習 ●核心課程15+基礎課程6=21學分 ●校內相關講座或研討會活動參與至少2場次 * * * * 補救教學學分學程 (109-1更名為學習扶助學分學程) **原申請學生得以本設置要點申請「補救教學學分學程」證書 教育學系 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加退選期間) 應修學分20學分,包含:必修4學分、選修16學分 * * - * 學習扶助學分學程 (109-1更名,原「補救教學學分學程」) 教育學系 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加退選期間) 應修學分20學分,包含:必修4學分、選修16學分 * * * * 實驗教育學分學程 教育學系創新與評鑑碩士班/碩專班 1.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加退選期間) 2.限研究生申請修習 ●核心課程15+基礎課程6=21學分 * * * * 創新服務設計與產業實作學分學程 (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辦) 教育學院 每學年下學期第一階段開始選課前 應修學分20學分,包含核心課程14學分,選修課程6學分 * * * * 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學分學程 校務研究中心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必修9 +選修至少8 =至少17學分 * * * * 東南亞區域人才培育學分學程 東南亞區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基礎必修課程10學分,核心選修課程至少10學分,共應修習至少20學分 * * * * 領導發展學分學程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 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加退選期間) ●核心課程(必修)應修習6學分及領域課程(選修)應修習14學分,共計20學分 ●至少需參與一項經學程認可之領導發展相關活動或服務學習志工活動 * * * * 表演藝術學分學程 音樂學系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美學及藝術概論為必修核心課程,共計4學分 +表演、音樂、戲劇三大類型課程,皆各須至少必選一門課程,其他為自由選修 =總計應至少修習滿20學分 * * * * 英文秘書技能組合學分學程 兒童英語教育學系 每年11月依公告申請辦理 英語語言能力課程10學分、英文商業領域課程8學分選修6學分,共應修習16學分 * * * * 台灣文化應用與創新學分學程 台灣文化研究所 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加退選期間) 台灣文化、文化應用與文化創新三類課程各需至少選1科目,共計16學分 * * * * 體適能指導員學分學程 體育學系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專門知識至少8學分 +實務領域至少12學分 =總計至少20學分 * * * * 智慧科學創新學分學程 理學院、自然科學教育學系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分成三大課群,總計應修習20學分(限本學程設置與支援系所開設之專門課程)。

●智慧課群(至少選修6學分) ●科學課群(至少選修6學分) ●創新課群(至少選修8學分,其中各學系相關專題至多採計2學分) * * * * 智慧互動設計學分學程 理學院、數位科技設計學系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資訊技能至少8學分 +智能學習至少6學分 +互動整合至少6學分 =總計至少20學分 (限本學程設置與支援系所開設之專門課程) * * * * 社會創新學分學程 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社會創新與實踐基礎課程」及「跨領域應用課程」領域至少各選修一門以上課程;共應修習至少16學分。

* * * * 新媒體跨域學分學程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每學期第6週開始(實際日期依網路公告為主) 至少應修學分20學分 * * * * 當代藝術創作與實踐學分學程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每學期第6週開始(實際日期依網路公告為主) 至少應修學分20學分 * * * * 藝術史論與美術館學分學程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每學期第6週開始(實際日期依網路公告為主) 至少應修學分20學分 * * * * 產品設計學分學程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每學期第6週開始(實際日期依網路公告為主) 必修9學分、選修至少11學分,至少共應修習20學分 * * * * 手創概念學分學程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每學期第6週開始(實際日期依網路公告為主) 應修學分20學分。

●木工、陶藝、金工等工作室須先修習基礎課程才能修習進階課程。

●「工作室實務(上)」、「工作室實務(下)」為全學年課程 * * * * 國際流行藝術與設計創作學分學程 (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辦)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每學期第6週開始(實際日期依網路公告為主) 必修6學分、選修14學分,共應修習20學分(部份課程需參與國際設計競賽) * * * * 幼兒園雙語課程學分學程 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必修20學分+選修2~4學分=22~24學分 ●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說、讀、寫)或取得CEFR語言參考架構B2級以上的英語能力證明 * * * * 雙語教學專長學分學程 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 每學期加退選期間 必修16學分 * * *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總機:02-66396688/02-273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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