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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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鑑定 ·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 2.身分證影本 · 3.與當事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臺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申請鑑定 facebook twitter youtube line 列印 (申請具備資料)申請具備資料 一、申請人身分   (一)行車事故當事人 (二)法定代理人 (三)車輛所有人     二、具備資料   (一)事故當事人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2.身分證影本   (二)法定代理人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2.身分證影本 3.與當事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三)車輛所有人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2.身分證影本 3.行車執照影本 4.駕駛執照影本 *公司車加附營業登記證     三、申請方式   (一)臨櫃申請 (二)郵寄申請 (三)線上申請 →本府服務E櫃台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申請」     四、鑑定規費:每案新臺幣3,000元   (一)臨櫃申請者:現金 (二)郵寄、本府服務E櫃台申請者:郵政匯票 →郵政匯票受款人:臺中市政府     五、申請要件   (一)事故發生地在本市轄區內 (二)肇事時間在六個月以內 (三)經警察機關處理,留有紀錄者     六、請勿申請鑑定之情形   (一)準備提出司法訴訟 →應向司法機關聲請鑑定   (二)已在司法機關審理中民刑事案件 →應向司法機關聲請鑑定     七、自行撤回   無法退費,請仔細考慮後再申請 最後異動時間:2020-06-1209:28:00 回上頁 到上面 facebook Twitter youtube Line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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