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
第326 條. 法院或受命法官,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訊問自訴人、被告 ...
604,575,974人812,297人610人182,985人│ 資料開放宣告 │ 隱私權保護宣告 │ 資訊安全政策 │ Q & A │ 意見回饋 │本網站由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工作小組維運管理.法務部地址:100204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電話:(02)2191-0189
第二辦公室地址:100006 台北市貴陽街1段235號 電話:(02)2191-0189回上方
延伸文章資訊
- 1刑事訴訟法-自訴-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3people.com.tw - /
(一)強制代理:自訴人非委任律師不得提起自訴。 (二)對直系尊血親、直系尊姻親和配偶不得提起自訴。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 ...
- 2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10.21. 公保字第1030014861號函
公務人員若有維護權利之必要, 仍得提出刑事告訴、告發,由檢察官發動刑事偵查,亦可達到相同目的。又告訴僅 ... 爰將告訴人及自訴人予以排除涉訟輔助對象。
- 3刑事訴訟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 第326 條. 法院或受命法官,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訊問自訴人、被告 ...
- 4提起「告訴」與提起「自訴」的差別|法律百科Legispedia
告訴,在法律上是指向偵查機關「告」知有一個犯罪事實發生,以及犯罪行為人是誰,請國家進行追「訴」。而自訴就是「自己起訴」。刑事案件 ...
- 5首頁> 業務簡介> 刑事業務> 刑事訴訟程序 ...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但告訴乃論之罪,經犯罪之直接被害人提起自訴者,不在此限。 (四)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