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人員利用過期專利的技術內容是否有侵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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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製化輔導部分包含短期診斷服務及專案輔導服務,專案輔導除延續前階段專利申請分析及客製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搜尋 關於我們訊息公告專家團隊智權需求申請企業服務線上智權課程計畫成果 企業服務 ::: 站內搜尋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

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你目前位置:  首頁 企業服務 研發人員利用過期專利的技術內容是否有侵權問題? 企業服務 研發人員利用過期專利的技術內容是否有侵權問題? 專利權自期滿之次日消滅,專利內容成為公眾得自由運用之技術,任何人都可以利用,沒有侵權問題。

另外,特定事由的發生也會導致專利權消滅,例如專利權人死亡且無人主張其為繼承人者,歸屬國庫之日起消滅;第二年以後之專利年費未於補繳期限屆滿前繳納者,自原繳費期限屆滿之次日消滅;專利權人拋棄時,自其書面表示之日消滅。

(專利法第66條) 詳細內容 建立:2012-02-13 最近更新:2020-12-09 點擊數:3867 主辦單位:  執行單位:   (另開新視窗) ©2020中小企業智權加值服務中心| 電話:(02)2391-1368#1309傳真:(02)2391-1231Eam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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