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簡稱《選舉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选举各級人大代表的基本法规,1953年通過。

1979年7月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6年6月15日)请協助改善这篇條目,更進一步的信息可能會在討論頁或扩充请求中找到。

请在擴充條目後將此模板移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选举法提请审议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公布日期1979年7月6日施行日期1980年1月1日最新修正2020年10月17日(第7次修正)法律效力位阶基本法律立法历程人大常委会通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国家主席公布: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1979年7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签署公布)修正案列表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年) 现状:施行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政治系列条目 中国共产党 党章 集体领导制、民主集中制 第五代中央领导集体 全国代表大会(十九大) 中央委员会(十九届) 总书记:习近平 中央政治局 常务委员会 中央书记处 中央直属机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赵乐际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主席:习近平 副主席:许其亮、张又侠 地方组织: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地方委员会、党委书记 基层组织: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组、第一书记 军队委员会 纪律检查机关、纪律处分条例 中央巡视制度、地方巡察制度 党徽、党旗、党报、党刊 共青团、少先队 政府 国家宪政体制 宪法 宪法解释、违宪审查 宪法宣誓、宪法修正 法律(列表) 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香港法例、澳门法律 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三届、代表) 主席团 常务主席:栗战书 常务委员会(十三届、组成人员) 委员长:栗战书 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委员长会议 各专门委员会 国家元首 国家主席:习近平 国家副主席:王岐山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人大选举法、监督法 全国人大组织法、议事规则 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三届国务院) 总理:李克强(历届内阁) 副总理:韩正、孙春兰胡春华、刘鹤 国务委员 秘书长(办公厅) 全体会议(第十三届)/组成人员 常务会议(第十三届)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主席:习近平 副主席:许其亮、张又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 行政区划、机构编制(列表) 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选举制度、公务员制度 基本国策、五年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任:杨晓渡 副主任:刘金国、杨晓超、李书磊、徐令义、肖培、陈小江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国家司法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周强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张军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政治 統一戰線·港澳台政策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全国委员会(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 主席:汪洋 副主席、秘书长、常委 地方委员会 政党 中国共产党(中央统战部)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香港政党、澳门政党 人民團體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高度自治 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 香港司法体制、澳门司法体制 外交·国安 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主席:习近平 副主席:李克强、栗战书 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 主任:习近平 副主任:李克强 中央外事办 主任:杨洁篪 中央政法委员会 书记:郭声琨 外交部(发言人、驻外机构) 外长:王毅 商务部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全国人大外事委、全国政协外事委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新型國際關係 和平发展道路、和谐世界 大国外交、周边外交 习近平外事访问列表 李克强外交访问列表 国家安全部 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 地图 政治主题 查论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簡稱《選舉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选举各級人大代表的基本法规,1953年通過。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選舉法》曾於1982年12月、1986年12月、1995年2月、2004年10月、2010年3月、2015年8月及2020年10月七次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修改。

《選舉法》共有十一章,分别为总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各少数民族的选举,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选举程序,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对破坏选举的制裁,附则等。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人民网:人大代表选举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参见[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013年湖南省衡阳市人大代表贿赂案 辽宁拉票贿选案 查论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和法律规定 宪法(条文) 基本法律 选举法 全国人大组织法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 立法法 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 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第一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第二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第三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第四届(代表、常委会) 第五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第六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第七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第八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第九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第十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第四次會議) 第十一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第十二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第十三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第三次會議、第四次會議、第五次会议) 第十四届(代表、常委会、专委会) 各代表团 各省级行政区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慶市 河北省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台灣省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常务委员会制度法规 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主要职权 解释宪法 违宪审查 部分修改和补充基本法律 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 解释法律 解释特区基本法:香港、澳門 组成人员 委员长会议成员 委员长 副委员长 秘书长 常委会委员 工作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 预算工作委员会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 澳门基本法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委会 办公厅 秘书局 研究室 联络局 外事局 新闻局 信访局 人事局 离退休干部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机关工会 机关服务中心 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人民大会堂 宾馆 会议中心 培训中心 信息中心 全国人大图书馆 《中国人大》杂志社 机关采购中心 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 西交民巷23号 公文刊物 决定 公告 公报 工作报告 其他 党组(机关党组) 立法规划 工作要点 立法工作计划 监督工作计划 代表工作计划 调查委员会 香港特区筹委会 澳门特区筹委会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 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 民族委员会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外事委员会 华侨委员会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法案委员会 预算委员会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oldid=70722230” 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选举隐藏分类:​自2016年6月扩充中的条目使用过时图像语法的页面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没有登录讨论贡献创建账号登录 命名空间 条目讨论 不转换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阅读编辑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分类索引特色内容新闻动态最近更改随机条目资助维基百科 帮助 帮助维基社群方针与指引互助客栈知识问答字词转换IRC即时聊天联络我们关于维基百科 工具 链入页面相关更改上传文件特殊页面固定链接页面信息引用本页维基数据项目 打印/导出 下载为PDF打印页面 在其他项目中 维基文库 其他语言 添加链接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