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液晶螢幕的亮點有沒有保固,不要被廠商唬了! - Disp BBS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如果你買到一台新手機,卻發現小小的螢幕上有個光點一直亮著(亮點)或一直不亮(暗點),你可能會很不舒服,然後去找商家要求更換。

顯示廣告 隱藏✕ 回列表(←) DispBBS guest註冊登入(i)線上人數:1337 首頁(home) 上頁(↑) 下頁(↓) 末頁(end) ※本文為leeles.bbs.轉寄自ptt.cc更新時間:2013-12-0718:10:38看板 Digitalhome作者 nmns(強哥)標題 [心得]液晶螢幕的亮點有沒有保固,不要被廠商唬了!時間 SatMay2210:12:552010 如果你買到一台新手機,卻發現小小的螢幕上有個光點一直亮著(亮點)或一直 不亮(暗點),你可能會很不舒服,然後去找商家要求更換。

但目前絕大部分的 情況是,商家不會理你!難道,我們就要這樣自認倒楣嗎?以下是我遇到這件事 情之後,處理到現在的心得,希望可以給大家當作參考。

(事情的來龍去脈可以參閱我的上一篇文章:向BENQ爭取螢幕亮點瑕疵的保固!) http://mygeotravel.org/hcc/blog/2010/04/29/4448.html 強哥部落格»向BENQ爭取螢幕亮點瑕疵的保固!(液晶螢幕有亮點,還是製造技術上無法克服的困難嗎?)  昨天我的申訴案到了台北市政府消保會的協商程序,消保官邀請了業者(BENQ) 和我面對面協商。

我提出了當初購買到有亮點的液晶小電視,要求業者依照保證 書內容履行「七天內發現商品有瑕疵必須換新給我」的義務。

現場業者當然還是 不同意,他提出的見解為: 1.亮點不在保固範圍內,他們保證書並未明列亮點是保固項目,所以亮點不保固。

2.以現有技術尚無法做到完全無亮點,部分有「無亮點保固」的機種屬高價機  種,才有另外註明「亮點保固」。

3.目前所有業者的做法均是如此。

當場負責協調的消保官雖然不負裁決的責任,但他還是告訴業者代表說,他們的 見解不見得站得住腳。

消保官提到的大意是: 1.亮點若不在保固範圍內,必須明列出來,或必須事先告知消費者(業者需要  證明他們有事先聲明這件事),不可以說他們沒寫的保固項目就不保固。

2.業者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明白揭示「目前我們的技術作不到完全無亮點,也不  保固這部分,請消費者自行斟酌」。

3.至於「大家都這樣做」這件事消保官未表示意見。

但我私底下問消保官,消  保官說這部分應該請主管機關(例如:台北市商業處)去認定,業者的行為  是否違法。

總結來說就是,業者如果事先就承認商品可能會有亮點或暗點的狀況,也承認這 部分他們無法保固,而消費者還願意買,就不會有爭議。

既然如此,為什麼廠商 不事先聲明呢?我想很簡單,那是因為大部分的消費者根本不知道液晶螢幕會有 亮暗點這種現象,廠商如果事先聲明這件事,可能會害消費者怯步而不買。

所以 業者都選擇「不事先說」,等遇到了才跟我們說「那是你自己不懂,活該」。

所以當場消保官是要求業者把他的意見帶回公司,請公司的法務人員考慮在保證 書或外包裝(因為保證書通常要開封後才看得到)聲明他們對亮暗點保固的立 場,或是要求銷售現場口頭聲明(因為口頭聲明事後很難舉證,所以幫助不大)。

但是我猜業者早就知道應該這樣做,他們只是故意不做而已。

在業者還是不願意「事先說實話」之前,如果各位運氣不好遇到了,建議處理的 方式如下: 1.網購:七天內不用理由,就退貨吧! 2.若不是網購,七天內保留完整包裝跟配件,要求店家換一台新的給你,我老  媽說像costco就會直接換一台給你*。

3.若店家不肯,請七天內照著保證書上面的電話打給廠商,要求廠商換一台新的給你*。

4.其實2成功的機會比較大,因為店家通常可以退貨給廠商,而3的成功機會  就很低。

如果2和3都失敗,就可以上網搜尋「消保會」提出申訴。

申訴不  用錢,網路上填一些基本資料即可,你可以決定要申訴店家或廠商。

5.一般店家比較願意換一台給你,因為他們如果可以退貨給廠商,其實店家自  己不會有損失。

一般廠商就比較硬,不大願意理會你(像我現在這樣)。

6.以上的處理過程都不需要大吵大鬧,店家害怕政府公文程度大於你在現場大  吵大鬧,而廠商甚至根本不在乎你大吵大鬧,所以理性處理是最好的方式。

7.店家或廠商都沒有義務「退錢(解除買賣契約)」給我們,所以我們如果想要  退錢不買了,我們可以試著要求,但人家可以不答應。

8.若商品購買後超過七天,不能要求換新,但還是能要求保固維修。

*若換到的商品仍有瑕疵,七天內仍可要求再換。

但如果店家或廠商事先就告訴你「可能有亮點」以及「亮點不保固」,請審慎思 考後再決定購買。

一旦購買,卻不幸遇到,請秉持誠實消費者的態度,不要去無 理取鬧。

因為,那就很討厭了。

事情處理到現在,我大致能理解問題所在之處,應該就是買方與賣方資訊不對等 所造成的。

很多買方一定不懂液晶螢幕會有亮暗點這種現象,賣方很清楚卻故意 事先不講,事後才說「本來就會這樣」,就是這件事情不合理的地方。

我同意廠 商的立場,亮暗點仍是技術瓶頸,且無法維修;但我認為廠商要誠實地事先告訴 消費者,讓消費者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接受。

目前業者(BENQ)同意消保官五日內給我書面回復,我相信業者還是不會讓步, 屆時我會申請進入調解程序(目前是申訴階段),而且我會同時要求主管機關解 釋,廠商目前的做法與說法是否合理或合法,避免類似情況繼續發生。

後記: 上次我在網路上發表這件事情之後,有些PTT的網友就冷言冷語說我是「奧客」; 說全世界只有台灣的消費者最難搞,沒有任何一個國家保固亮暗點;說如此一來 液晶螢幕不就只好漲價,然後大家倒楣;說「本來」就這樣。

等等… 當時我還認為亮暗點根本就是瑕疵,廠商怎麼可以卸責。

但現在我也認同,廠商 如果願意誠實地事先告知,消費者有獲得充分的資訊作判斷,那就不是廠商的責 任。

但有些網友會認為這些資訊是消費者「自己應該事先瞭解」的,就有點超過了。

像我們會用PTT、會用BLOG、常常上網收集資料作報告,都不是每個人知道液 晶螢幕亮暗點這檔子事。

想像一下你住在鄉下的爸爸媽媽甚至爺爺奶奶,他們如 果只是因為家裡舊電視壞掉,想買台新電視看。

難道他們也「理應」知道液晶螢 幕和舊電視不一樣,會有幾個點在畫面中間一直亮著或不亮,是「正常」的嗎? 我覺得這不合理。

所以事情還沒完全處理完成,未來還有更新的進展,會再繼續報告。

-- -- ※發信站:批踢踢實業坊(ptt.cc) ◆From:140.109.82.191 推zebirlin:如果不是有"無亮點保固"的機子,規定是超過7顆才可以換1F05/2213:13 →zebirlin:這件事你吵再久都不會贏的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zebirlin:怕買到亮點就挑"保證無亮點"的機型阿..一分錢一分貨 →nmns:規定?誰的規定?規定有事先告知消費者嗎?如果事先有講,4F05/2213:33 →nmns:那我就不會去爭取。

如果事先沒講,幹嘛不爭取? →nmns:不過可能是浪費時間沒錯,但不做連改變的機會都沒有。

推qsqs:資訊對等是很重要的7F05/2213:42 →qsqs:N大加油 →kreites:說真的...就算他寫在保固契約裡你買之前會看嗎9F05/2216:31 →nmns:對啊,寫了也不一定看得到,但他連寫都不寫啊!10F05/2216:55 →cosmosChun:一般來說各官網都會有產品的保固條款11F05/2217:16 →Grandville:純粹好奇現在超過30"的LCDTV還有在保亮暗點的嗎?12F05/2218:26 推SkLc:http://corp.benq.com.tw/page/?pageId=190 明明就有說明阿13F05/2218:38 BenQ明基台灣-液晶顯示器、投影機、大型液晶、數位相機、Android智慧電視棒、電競螢幕、不閃屏螢幕推薦品牌 BenQ以「享受快樂科技」為品牌定位,榮登「2011台灣百大品牌」肯定,提供液晶電視、LEDLCD液晶螢幕、DLP數位投影機、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等產品,致力讓消費者體驗最美的數位視覺享受。

BenQ黑湛屏LED液晶電視,結合擁有明基友達集團獨家技術,深邃黑、防眩光、高對比、更出色,創造動人視覺饗宴。

BenQ液晶螢幕,入門、商用、影音、電競系列一應俱全,為世界肯定的LED液晶顯示專家。

BenQ投影機全球市佔第二,且蟬聯全球DLP投影機銷售冠軍。

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讓您輕鬆捕捉感動畫面,是您數位影音產品的絕佳選擇。

...  →SkLc:由於目前市面上液晶面板之製造技術尚無法保證100%無亮點或暗14F05/2218:39 →SkLc:點,恕不提供液晶面板無亮點保證 →SkLc:實在不了解有啥好爐的自己不看清楚保固條款然後在這盧 →SkLc:要嘛就多花點錢買有無亮點保固的款式不然就上網選購 →nmns:你提供的網址我看到了,這確實是保證書上沒有的,我會檢討我18F05/2220:34 →nmns:的論點,也謝謝你提供的訊息 推agpc:現在LCD在賣時若有保亮點就一定會大肆宣傳以達銷售目的20F05/2222:13 →agpc:若沒有強調保亮點就代表一定沒有你盧這件事頂多保固書多 →agpc:兩三句話而已對保亮點這件事而言消費者實質得不到任何好處 →agpc:我很佩服你的毅力...另外製程上的確不可能完全無亮點 推agpc:面板業毛利很低了SPC也越來越寬鬆大概沒亮線就幾乎出貨去了 推s60085:亮點也不會怎樣吧...想太多了啦25F05/2223:59 推ckWade:我覺得原PO有道理,廠商應該提供完整說明而不說明26F05/2300:58 →ckWade:但要保證無亮點的成本又會轉嫁消費者,這樣吃虧還是消費者 推koshitak:本來買東西之前就要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尤其是3c產品28F05/2302:46 →koshitak:長輩不知道就買下去不滿意也是自己的問題哪裡不合理? →koshitak:我媽以前就是這樣買回來才在靠杯靠木說東西爛說為啥我 →koshitak:的東西比他好我只跟他說1.我的比較貴2.你沒先問我 →koshitak:跟你的狀況一樣要的話就撒大錢買保量點的型號 →koshitak:要不然就搞清楚現在本來就沒辦法100%無亮點其他都是多講 →nmns:所以結論是像你媽這樣就活該?34F05/2308:15 推trama:你有理...但是我覺得你不會成功35F05/2309:40 推pigapple:我是覺得自己要些做些功課啦~36F05/2310:15 →pigapple:不能說自己不懂就要廠商全盤接受真是莫名奇妙 →pigapple:你總不能買一台便宜代步小車然後回來靠杯說馬力太小 →pigapple:然後告上消基會責怪廠商沒有清楚標示本車馬力較小 →pigapple:然後牽拖自己很愚蠢看不懂馬力的意義只知道車子不夠力 →pigapple:最後還要求人家更換大馬力引擎給你這是怎樣? →pigapple:各家廠商對亮點的保固規則都訂的很清楚 →pigapple:市面上也有無亮點保固機種給你選 →pigapple:自己不搞清楚狀況亂買一通應該是你自己的責任吧? →pigapple:而且亮點這東西尤其是在大尺寸電視上要發現他還不簡單 推lostt:支持本篇46F05/2310:32 →lostt:麥當勞熱飲就是一例,比起亮暗點,懂得熱飲會燙傷更像是常識 →lostt:不了解亮暗點規則的消費者絕對比不了解熱飲危險的人多 →lostt:麥當勞應主動提醒熱飲危險,對於更容易出現資訊不對稱的亮暗 →lostt:點規則,廠商更應該主動告知 推SkLc:重點BenQ的保固條件明明就有揭露面板沒有無亮點保固51F05/2310:44 →SkLc:一堆人在那邊跳針什麼阿 →SkLc:http://corp.benq.com.tw/page/?pageId=190 BenQ明基台灣-液晶顯示器、投影機、大型液晶、數位相機、Android智慧電視棒、電競螢幕、不閃屏螢幕推薦品牌 BenQ以「享受快樂科技」為品牌定位,榮登「2011台灣百大品牌」肯定,提供液晶電視、LEDLCD液晶螢幕、DLP數位投影機、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等產品,致力讓消費者體驗最美的數位視覺享受。

BenQ黑湛屏LED液晶電視,結合擁有明基友達集團獨家技術,深邃黑、防眩光、高對比、更出色,創造動人視覺饗宴。

BenQ液晶螢幕,入門、商用、影音、電競系列一應俱全,為世界肯定的LED液晶顯示專家。

BenQ投影機全球市佔第二,且蟬聯全球DLP投影機銷售冠軍。

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讓您輕鬆捕捉感動畫面,是您數位影音產品的絕佳選擇。

...  →lostt:不是有列就代表廠商盡了義務54F05/2310:46 →SkLc:又要跳針了無列就說廠商不誠實告知列了不表示盡了義務55F05/2310:47 推lostt:http://tinyurl.com/29dzaxk 以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為例56F05/2310:49 →lostt:行政院消保會明確規定循環利息、遺失等條款應作紅色明顯標示 →lostt:契約變更部份也應作顯著標示 →SkLc:真會凹才剛說廠商應該主動告知發現有講變成廠商應該強調了59F05/2310:54 首先要感謝SkLc網友在BENQ網頁上找到亮暗點的相關「規範」, 先不論其規範是否合理,「有講出來」就值得肯定,這也就是我要求的「資訊對等」。

但列在網路上這只是第一步,我相信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只列在網路上這種作法, 像我就覺得,至少保證書和外包裝上都要有,既然他網路上都敢寫,這一步應該不難。

至於廠商應該提供資訊到甚麼地步才算對等,每個人心中有不同標準, 這就是我可以理解很多人怪我「不做功課」的心態,因為他們功課作比較多。

就像lostt網友所提到,政府定型化契約就在保障訂契約雙方最基本的保護, 對於某些完全不做功課的消費者來說,政府保護你最基本的權利。

買菜,菜裡面會有沙,煮之前要先洗過。

我們會當成常識,而不去怪賣菜的。

但你知道超商買來的零食裡含有多少反式脂肪嗎?政府於是規定廠商一定要標示。

所以甚麼是常識,不能只以自己的狀況當標準。

液晶螢幕會有亮點對你來說是常識,但對更多人來說並不是。

要求廠商更積極地坦承這件事,是我主要的目的。

原本我以為廠商沒講,但SkLc網友提出證明廠商有公告在網頁上, 只是這樣的作法很顯然還不夠。

這麼多強調「自己該做功課」的網友,哪一位在點上面那個連結之前, 知道BENQ的電腦液晶螢幕幾個亮點可以換? 誰手上有BENQ電腦液晶螢幕的保證書嗎? 這些規定保證書上有寫嗎? 不該寫嗎?大家都「理應」知道嗎? ※編輯:nmns      來自:140.109.82.191   (05/2311:17) →lostt:廠商把重要資訊藏在落落長的條約中本來就不該被視為廠商有多60F05/2310:56 →SkLc:消費者本來就該仔細看條款的嫌麻煩不看吃虧了怪誰?61F05/2310:56 →lostt:良善盡到他的義務62F05/2310:57 →SkLc:而且重點就是BenQ有揭露沒有保亮點那還要講什麼呢63F05/2310:57 →lostt:主動告知以強調該絛款,本來就同一件事64F05/2310:58 →lostt:我還不想用跳針、凹這個字眼 →SkLc:哈現在又要多出強調了況且我貼連結妳就看到該條款了66F05/2310:59 →SkLc:到底是有多不明顯呢 →lostt:但如果你忽略信用卡定型化契約顯著標示的實例68F05/2311:00 →lostt:那跳針、真會凹的用詞不得以就得奉還了 推zebirlin:lostt你可以拿信用卡條例去找消保官跟廠商申訴...70F05/2311:02 →zebirlin:然後看廠商會不會鳥你阿^^ →SkLc:那消保會有沒有明確規定無亮點保固應作紅色明顯標示呢72F05/2311:03 →lostt:在那網頁裡benq有顯著標示哦73F05/2311:03 →lostt:注意:以上服務限台灣本島,惟離島和偏遠地區則不在本服務範 →lostt:圍內。

→lostt:粗體加大,就可以顯示出廠商的良心(不限於benq) →SkLc:就發lostt發現講錯話了趕緊扯到信用卡77F05/2311:04 →lostt:我哪句講錯話?78F05/2311:05 推zebirlin:信用卡條例是因為銀行利用一般人不懂契約,大玩文字遊戲79F05/2311:05 →SkLc:BenQ應該主動告知不保固亮點發現有講>信用卡契約說要強調80F05/2311:05 →zebirlin:衍生出太多消費糾紛最後才鬧上法院的....81F05/2311:06 →SkLc:就算信用卡契約要用紅字明顯標示如循環利之類的地方82F05/2311:06 →SkLc:那是否易經電視不保固亮點的部分也有規定要用紅色標示嗎 →SkLc:  液晶 →zebirlin:現在廠商就有分"保證無亮點/不保證"兩種產品..85F05/2311:07 →lostt:對了,就是消費糾紛多寡,這就是決定廠商告知義務顯著多寡的86F05/2311:07 →lostt:的標準 →zebirlin:你買的就是沒亮點保固的,你要硬凹保證無亮點凹得贏才怪88F05/2311:08 →SkLc:....懶得跟跳針王講了本篇作者說BenQ沒揭露事實上是有揭露89F05/2311:08 →lostt:這就是我一開始說的:比起亮暗點,懂得熱飲會燙傷更像是常識90F05/2311:08 →SkLc:自己不看清楚然後論點轉向了BenQ應該要強調該部分91F05/2311:09 →zebirlin:你慢慢去硬凹吧...反正你扯再多廠商也不會甩你的~~呵呵92F05/2311:09 →lostt:當亮暗點問題在版上成了月經文乃至於周經文,請說服我這消費93F05/2311:10 →lostt:糾紛是個案 →lostt:要玩文字遊戲是吧? →zebirlin:LCD出來幾年了..有成為月經文嗎?希望在你有生之年可以啦96F05/2311:11 →lostt:所以...你認為所有抱怨亮暗點的都是個案中的個案?97F05/2311:14 →lostt:所以...你認為不了解亮暗點保固款的都是個案中的個案? →SkLc:誰來給跳針王一杯水99F05/2311:16 推zebirlin:不要又在顧左右而言他了 就事論事好嗎??100F05/2311:16 →zebirlin:這件事在法律上你沒有任何站得住腳的地方就這樣 →zebirlin:你要把你的時間虛擲在這件事上請便...恕我不奉陪 →lostt:我來問一句:廠商該不該顯示or主動標示的標準為何?103F05/2311:19 →zebirlin:想買便宜的就要賭運氣,賭贏你運,賭輸你命就這樣104F05/2311:20 →SkLc:LCD螢幕推出這麼久了也普及了也不是每款都保亮點也不見人盧105F05/2311:20 →lostt:什麼樣的條款該顯著標示,什麼只要有放在合約書內就好?106F05/2311:20 →zebirlin:買到有亮點的會抱怨沒錯,但沒人會以為硬凹就可以換新機107F05/2311:21 →zebirlin:買到有亮點不甘心要硬凹的就只有你-->所以是個案沒錯 →lostt:換新機不是本文和我的論點109F05/2311:21 →lostt:我的論點一直在廠商應盡到多少告知義務 推SkLc:亂講你的論點明明是廠商應盡到告知義務根本沒有多少111F05/2311:24 →SkLc:你發現你講錯話了趕緊加多少 →SkLc:從妳舉的麥當勞例子中就看出來了 →SkLc:妳要求不是廠商要告訴多少而是有沒有告知 推lostt:對,我確實從"應"改成"應盡多少"115F05/2311:26 →SkLc:但是發現廠商其實是有告知的趕緊轉廠商應該要明確告知116F05/2311:26 →lostt:我退到和你們同一個平等的標準上,為是不是個案來討論117F05/2311:27 →lostt:我是希望讓討論有交集,而不是自認理虧,更不是懼戰 →lostt:個案與否決定告知義務多寡,由上面討論看來這是共識 →lostt:當標準有了共識,爭論點就可以專注在是個案還是通案上了 →lostt:接下來,統計抱怨文頻率、消保會申訴案件數量、廠商接獲抱怨 →lostt:數量,這才是有意義的評論資料 我覺得大家應該都能接受: 1.廠商事先講清楚,不要事後才講你自己應該先做功課 2.買的人事先決定好,願不願意接受「可能會有亮點」這件事 3.廠商有講,買的人也願意,那就應該沒有爭議 但現況是: 1.廠商在網路上公告,保證書不寫(我的保證書上就沒有)、外包裝不寫、  賣的人不講。

 如果大家都覺得這是消費者本該知道的事,  所以我們正在要求廠商「未來」要更公開這些訊息。

2.買的人事先可以決定要買:  貴的,保固一定沒亮點;  便宜的,可能會有亮點;  樂透的,可能有可能沒有。

 自己選的自己承受,大家應該也同意吧。

3.或許是因為我說我買了一台,有亮點,在爭取。

造成大家有我在硬凹的印象。

 我可以告訴大家,我買的是BENQT1300液晶小電視,台幣1990左右。

 市政府開會那天,我必須請假,我的日平均薪資就超過2000了,  還不計車資(從台中來台北)跟請其他老師代課的費用。

 而我最後對廠商的要求是,「請依照保證書所寫的內容履行義務」。

 我在硬凹或貪小便宜嗎?我花的時間跟金錢買一台新的都有剩!  而且這台電視我已經在用,我也不在意他們要不要換給我。

 目前我只等BENQ的正式回覆,要當成個例子來用。

4.我會說未來我會繼續往消保會或商業處提供意見(不是為了換一台新電視回來),  就是希望未來廠商能夠更誠實地提供更多資訊,  有點向政府定型化契約以及商品標示的規定,  如果你覺得他們提供的已經夠多,那應該跟我要做的也不衝突。

希望我的補充,可以讓各位瞭解我的意思~ ※編輯:nmns      來自:140.109.82.191   (05/2311:47) 推lostt:再提一點切合時事的123F05/2311:55 →lostt:上面一個論點說:LCD市場已經好幾年,知道亮暗點是消費的義 →lostt:務,人人都知道,所以廠商不用特別標示 →lostt:提完了麥當勞的熱飲,再來個吃的:牛肉麵泡麵 →lostt:要比市場長遠,牛肉麵泡麵市場夠久了吧,LCD市場和牛肉麵泡 →lostt:麵市場比較來根本就是沒長大的小弟弟 →lostt:牛肉麵裡面沒牛肉,這是常識,LCD亮暗點規則比起牛肉麵泡麵 →lostt:常識,鐵定是大學程度的知識 →lostt:以市場成熟、消費者都知道的論點來看,牛肉麵泡麵被要求改名 →lostt:牛肉湯麵基本上就是看不起消費者的常識 →lostt:更不用說泡麵的購買頻率遠高過LCD,LCD購買價也遠高過泡麵 →lostt:連15元的泡麵都應盡告知義務了,7000元久久買一次的LCD當然 →lostt:盡告知義務 →lostt:更應盡告知義務 →lostt:我還是保留討論亮暗點個案與否的空間,不因上面這段話而改變 推lostt:還有要特別注意一點,會上網路討論3C的人經常會出現盲點 →lostt:SkLc在3C討論版也是熟面孔了 →lostt:在網路看版看久了,自然知道亮暗點的條款 →lostt:但網路使用者終究只消費者的一部份,不是全部 →lostt:在電蝦版13k的羊咩咩出沒,電蝦也從不認為羊咩咩是個案 →lostt:但以使用群族來看,羊咩咩族群不懂亮暗點條款的人應不在少數 →lostt:這時候3C看版的使用經驗會誤導你對消費者的認知 →lostt:更不用講每次有抱怨亮暗點的文章出現都會被版友給炮轟 →lostt:多少也掩蓋了這樣資訊不對稱事件的可見度 推Idnak:推147F05/2400:03 推koshitak:我本來就覺得對自己要買的東西就要有基本的認識148F05/2406:32 →koshitak:所以我媽的確是活該我不會因為他是我媽就改變看法 →koshitak:我強調對要買物品的基本"認識"而不是3c"常識" →koshitak:這東西我以前也不懂是要買的時候問朋友兼爬文才知道 →koshitak:不然至少自己買的時候也可以問店家或廠商買了就要認 →koshitak:通篇我只認為購買當時店家沒明說有失周全 →koshitak:不過我完全不認為這構成索賠的條件難道以後大家買了FHD →koshitak:回家看第四台跟dvd發現很糊可以要求索賠嗎?是自己不懂吧 →koshitak:雖然這樣比有點怪我依然堅持自己要有基本認識 推filen:推一下。

157F06/1420:33 -- ※看板: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1目前人氣:0累積人氣:7697  分享網址:複製已複製 DispBBS 1樓時間:2013-12-0719:28:16(台灣) 讚 s0930194   12-0719:28TW 推一個,說實在,在現今忙碌社會買東西還要是先去查一些規定什麼的,能做到的我相信不多,只能說要求七天內貨全新退貨這是很合理的,我相信店家也很樂意,除非他只打算做一次性買賣,不然商譽受損虧大的是店家 2樓時間:2013-12-0810:33:31 → gcfans   12-0810:33 我覺得廠商應該要事先告知,而不是消費者自己主動做功課。

亮點保固對一般人來說真的不是常識,有時候糾紛都是來自資訊不對等,廠商刻意不告知所產生的 回到看板(←)《Gossiping》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不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 回列表(←) 分享 服務條款 隱私權條款 聯絡站長 FB專頁 Copyright©2012DispTechnologyCo.,Ltd.Allrightsreserved.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