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再申訴事件經調處 ... -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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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提起申訴應向服務機關為之,所稱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2項規定,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 ... 一、申訴標的: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

例如:上級機關所發布同一陞遷序列之職務調動命令、依公務人員相關考績法令所為未改變公務人員身分之記過懲處及考績評定結果等,均屬機關所為的管理措施。

二、管轄機關:公務人員提起申訴應向服務機關為之,所稱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2項規定,係指代表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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