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類設備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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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及使用射源 進口申辦(一般業者) - 申請設備使用,且設備由國外進口 ... 設備永久停用(國內報廢) - 設備不再使用並於國內報廢處理​​​​​​​​​​​​​​. 網站導覽|首長信箱|RSS|電子報|English 請輸入關鍵文字 首頁> 輻射防護> 申辦專區> 輻射防護類申請案線上申辦教學> 登記類設備 ::: 輻射防護 申辦專區 輻安管制 下載專區 查詢服務 輻防及輻安測驗 日本福島核災含氚廢水 輻射防護分區訊息 ::: 登記類設備 更新時間:2019-09-2416:00  取得及使用射源  進口申辦(一般業者)-申請設備使用,且設備由國外進口  進口申辦(銷售服務業)-適用銷售業者進口設備並先以庫存處理後銷售  進口申辦(自銷售服務業提貨)-適用於一般業者申請設備使用,且設備自銷售業者進口,以進口簽准文號提貨  設備轉入-設備已由出讓方轉出,受讓方申請使用​​​​​​​  國內製造-製造業者產生設備料帳​​​​​​​  靜電消除器、離子佈植機及其輻射作業全廠管制規定​​​​​​​  輻射源管理及異動  設備暫時停用-設備因故暫時停用,停用期限二年​​​​​​​​​​​​​​  設備恢復使用-停用中設備恢復使用​​​​​​​​​​​​​​  廠牌型序號異動-適用於登載之廠牌、型號、序號誤值​​​​​​​​​​​​​​  資料異動申辦-登載事項異動(含人員異動、變更使用場所、改裝等)​​​​​​​​​​​​​​  不再使用輻射源  設備轉出-設備轉讓其他單位,由出讓方先行辦理轉出​​​​​​​​​​​​​​  設備出口-設備不再使用並以出口方式處理​​​​​​​​​​​​​​  設備永久停用(國內報廢)-設備不再使用並於國內報廢處理​​​​​​​​​​​​​​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地址:23452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位置圖][交通位置] 總機: (02)8231-7919 傳真: (02)8231-7833 本會24小時通報專線: 0800-088-928 (報案專用,一般事項請電本會總機)·傳真: (02)8231-7284 [資訊安全及隱私權政策] 今日點閱次數: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本站總點閱次數: [雙語詞彙] [TLS1.1(含)以下傳輸協定停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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