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離輻射防護規定 - 聖通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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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偵測,安檢X光機. ... 簡而言之,購買X光機或放射性物質,須為政府機關、公司行號、醫療機構或動物醫院等依法申請登記法人組織,自然人無法申請持有或使用;另一項 ... 服務選單 游離輻射防護規定 產品分類 輻射偵測行李安檢X光機金屬探測安檢門磁性金屬探測器輻射防護工程保密安全紙 友站連結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線上教學系統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游離輻射防護規定  輻射偵測規定,法源依據主要是「游離輻射放護法」第29條: 第29條 Ⅰ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輻射作業,應依主管機關之指定申請許可或登記備查。

Ⅱ經指定應申請許可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經許可或發給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輻射作業。

Ⅲ經指定應申請登記備查者,應報請主管機關同意登記後,始得進行輻射作業。

  其相關作業規定主要是: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簡而言之,購買X光機或放射性物質,須為政府機關、公司行號、醫療機構或動物醫院等依法申請登記法人組織,自然人無法申請持有或使用;另一項要件就是要有合格操作人員,都具備了以後,才能向主管機關申請輸入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來使用;如果設備是國內製造的,則會由製造商轉讓給你,其作業流程則是製造商轉出,而使用單位需辦理轉入;如果X光機太過於老舊,或不符合使用需求了,則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永久停止使用,其作業程序則是需要將X光管球及主要部位破壞至不能使用,再自行拍照留存備查;如果只是暫時沒有使用需求,則可以辦理停止使用就好,停止使用不需要破壞X光管,但需要封存在安全的地方,每一次申請停止使用的期限是兩年,兩年期滿則可再辦理一次停止使用,停止使用期間如果要恢復使用,則應辦理使用申請,同時須實施輻射安全測試,以確保作業環境安全。

至於五年檢查,指的是從第一次登記備查後的時間,每滿五年應進行輻射安全測試,包含對X光機的滲漏測試,以及對X光室的防護測試。

    設備名稱例示 操作人員資格 登記備查類 1.150kVp以下能量醫用X光機 (例:電腦斷層掃描儀、診斷型X光機、透視型X光機、牙科型X光機等) 2.150kVp以下能量非醫用X光機(例:行李X光機、櫃型X光機、動物用X光機、離子佈植機等)。

3.豁免管制活度100倍以下密封放射性物質;如放射物質為儀器或設備內之組件,則為豁免管制活度1000倍以下。

1.輻射安全證書資格者。

2.放射線科、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執業執照。

3.依醫事放射師法核發之執業執照。

4.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核發之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

5.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二十九條第五項及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核發之運轉人員證書 6.經18小時操作人員訓練合格者。

許可類 1.非上述能量或活度以上之設備或物質。

2.直接使用於人體非醫療目的之設備(例:機場之人體X光掃描儀) 1.上述資格,除18小時操作人員訓練合格者以外。

   任何涉及產生游離輻射作業,這個就是游離輻射防護法所要關心與管制的地方,因為游離輻射作業是一項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造成公害或影響環境的作業,當然必須在具備安全防護的環境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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