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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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在外國成立或破產在外國宣告者,對於債務人或破產人在中國之財產,不生效力。

第5 條. 關於和解或破產之程序,除本法有規定外,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 加入資料夾:551,637,153人4,393,222人4,014人173,129人│ 資料開放宣告 │ 隱私權保護宣告 │ 資訊安全政策 │ Q & A │ 意見回饋 │本網站由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工作小組維運管理...法務部地址:100204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電話:(02)2191-0189 第二辦公室地址:100006 台北市貴陽街1段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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