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熟悉度測驗」於111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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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熟悉度測驗」於111年6月1日起開始進行,請達指定條件之各機關學校同仁務必於6月30日前完成測驗,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重要公告 【公告】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熟悉度測驗」於111年6月1日起開始進行,請達指定條件之各機關學校同仁務必於6月30日前完成測驗。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主旨: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熟悉度測驗」於111年6月1日起開始進行,請達指定條件之各機關學校同仁務必於6月30日前完成測驗,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日新北環規字第1111003480號函(附件1)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111年5月27日環署管字第1111072064號函(附件2)辦理。

二、環保署為加強各機關承辦綠色採購業務之同仁對該業務之瞭解及熟悉「綠色生活資訊網」綠色採購申報系統操作,規定貴機關於110年6月1日至111年5月31日期間,凡具政府綠色採購網路申報系統帳號且有採購行為或下訂紀錄者,請務必於1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至「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登入並完成測驗。

三、熟悉度測驗專區分為「熟悉度練習區」與「熟悉度測驗區」,請善用練習區熟悉相關題目再進行最後測驗;測驗成績一旦送出,分數則即時登錄,無法重新測驗;另檢附「111年機關學校綠色採購熟悉度測驗題庫」(附件3)供參。

四、各機關帳號管理者可登入「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於「機關綠色採購熟悉度狀況」功能追蹤所屬帳號確實完成測驗。

倘若有長期未使用之分支帳號,請逕自於系統線上申請帳號停用,以利單位帳號管理及避免影響單位執行績效。

五、另依「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學校綠色採購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熟悉度測驗總成績須達90分以上,為敘獎條件之一。

六、檢附「111年度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作業評分方法」(附件4)、「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學校綠色採購實施要點」(附件5)各1份供參。

七、有關「綠色採購熟悉度測驗」系統操作之疑義,請逕洽「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客服專線:(02)77533766分機438。

附件1-新北環規字第1111003480號.pdf 附件2-環署管字第1111072064號函.PDF 附件3-111年熟悉度測驗題庫0606.pdf 附件4-111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pdf 附件5-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學校綠色採購實施要點(109年公布).pdf 批次下載附件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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