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陳龍吉(1992.11.16-199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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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龍吉是當時唯一具有中央與地方政府資歷的首長,他在環保工作還沒有受到重視,甚至還沒有環保署的年代,便毅然投入環保工作,擔任臺北市環保局多個科的科長,主管過空、水 ... 首頁 認識環保署歷任署長陳龍吉(1992.11.16-1992.11.20) ::: 本署簡介署長專區組織職掌本署組織架構圖各單位業務職掌主管學經歷簡介重要人事異動大事紀要歷任署長簡又新(1987.08.22-1991.05.31)趙少康(1991.06.01-1992.11.15)陳龍吉(1992.11.16-1992.11.20)張隆盛(1992.11.21-1996.06.09)蔡勳雄(1996.06.10-2000.05.19)林俊義(2000.05.20-2001.03.06)郝龍斌(2001.03.07-2003.10.05)張祖恩(2003.10.06-2005.04.24)蔡丁貴(2005.04.25-2005.06.07)張國龍(2005.06.08-2007.05.20)陳重信(2007.06.14-2008.05.19)沈世宏(2008.05.20-2014.03.02)魏國彥(2014.03.03-2016.05.19)李應元(2016.05.20-2018.12.03)蔡鴻德(2018.12.04-2019.01.13)張子敬(2019.01.14就任)聯絡資訊本署位置圖樓層配置圖業務聯繫窗口 陳龍吉(1992.11.16-1992.11.20)line分享Facebook分享twitter分享列印本頁 ::: 陳龍吉代理署長重要事蹟   1992年10月趙少康署長突然請辭,李慶中副署長也隨即辭職,環保署幾乎群龍無首,僅剩陳龍吉一人獨撐三個最重要職務,其後郝院長正式任命陳龍吉為代理署長,於1992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間代理業務。

  陳龍吉是當時唯一具有中央與地方政府資歷的首長,他在環保工作還沒有受到重視,甚至還沒有環保署的年代,便毅然投入環保工作,擔任臺北市環保局多個科的科長,主管過空、水、廢、毒、檢驗等不同業務,服務於臺北市政府18年,自環保署1987年成立時,由臺北市環保局調任首任副署長,協助建立環保署典章制度並兼任廢管處處長、訴願會主委、檢驗所籌備處主任,合計共50職等的首長。

任職副署長時曾擔任行政院淡水河系污染整治計畫推動小組召集人,焚化設備工程推動小組召集人,行政院全球環境變遷工作小組召集人,並兼任財團法人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基金會(一清基金會)創會董事長等要職。

陳龍吉在環保署任職期間,將各部門管轄的事務、法規、技術、制度等做最有效的規劃、整合、推動,也花了很多心血督辦中長期的目標與策略,並非常重視執行與溝通協調的重要,時時為環保工作盡心盡力。

他在公務部門服務近40年,經驗與貢獻良多,堪稱是臺灣環保的領航者,亦為實際參與臺灣環保演進和改變的人之一。

  遠在公害糾紛法尚未訂定之前,陳龍吉便經手處理許多公糾案件,深知有關公害糾紛處理機制立法工作之迫切,故在其副署長任內,一手推動催生公糾法,發揮極大的解決紛爭功能,替國家社會節省不少資源。

其後經歷整治六十年代又髒又臭淡水河的污染改善工程,站在發財卡車上面對兩千抗爭民眾紓解抗爭,解決五輕、六輕環評問題,也親身處理米糠油中毒事件、綠牡蠣事件、鎘米事件、RCA污染事件、將軍溪養豬污染事件及台塑ABS與汞污泥污染等事件;同時為了解決臺灣嚴重垃圾問題,擔任環保署焚化設備工程推動小組召集人,督辦全台焚化廠建設,其中設在內湖的臺灣第一座垃圾焚化爐,就是由陳龍吉在臺北市環保局任內一手推動。

他感嘆,在環保工作方興未艾的年代,執行稽查空氣污染、廢五金、非法廢水排放等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環保同仁常常受到不法業者威脅恐嚇,但他認為做對的事就不必退縮,秉公執行,如今環境愈來愈好,可見堅持的重要。

  陳龍吉退休後以《環保一生一生環保》為書名出版回憶錄,為他公職生涯做一完整紀錄,書中談到對環保署的期許與建議,如需對重要政策有長遠規劃、對員工士氣提振、人員加強培訓、與相關部會及企業團體加強溝通,以及對退休或離職人員借重經驗並多加強聯誼等等,表示一直以來對環保署求好心切的心情未曾改變過,衷心期望環保署能發揮更大的功效,他在公職退休後仍繼續為臺灣的環保工作持續不懈努力,以貫澈其「環保一生、一生環保」的理念。

發布單位: 人事室 更新日期: 109-02-13 點閱數量: 3760 回上頁 網站政策及宣告退休人員專區myEPA@anywhere聯絡我們 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聯絡電話:(02)2311-7722業務聯繫窗口更新日期:111-03-08・瀏覽人次:14,485,027(自107-12-01起)   回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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