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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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於6 個月內複評者,於完成3 複評前,長照需要者可繼續依現有長照需要等級及額度使用服務。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額度的有效期限為3 年;喘息服務額度的 ... 最新消息 中心簡介 緣起 中心位置 長照服務申請 服務對象 申請方式 流程圖 長照服務線上申請 長期照顧服務項目 給付基準 長照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給付額度 外籍看僱工申審 流程圖 申請方式 檢附文件 身心障礙業務 ​護理機構業務 衛生福利部長照2.0專區 嚴重個案特殊傳染性肺炎區 表單下載專區 長照服務申請 外籍看護申請 身心障礙業務 長照機構設立相關檔案 照護資源 服務特約提供單位 機構評鑑專區 公部門資源 社區民間資源 家庭照顧者服務資源區 失智照護專區 什麼是失智症(認識失智、與正常老化的區別) 失智症基本照護原則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資源介紹 轉介流程圖 常見問題 長照服務 外籍看僱工 網網相連 政府機關 醫療院所 學會基金會 民間資源連結 溫馨小品 影音專區 申訴管道 現在位置:首頁>長期照顧服務項目 1.給付基準 給付基準(依據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更新公告辦理) 一、身心失能者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照管中心)評估,符合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服務請領資格之長照需要者,將予核定長照需要等級及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二、長照服務請領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65歲以上老人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三)55-64歲原住民   (四)50歲以上失智症者 三、長照服務額度分為個人長照服務額度(以下簡稱「個人額度」)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喘息服務額度(以下簡稱「喘息服務額度」),兩者不得流用。

「個人額度」下再分3類額度,且彼此不互相流用:    (一)照顧及專業服務。

  (二)交通接送服務。

  (三)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四、本基準不適用於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

五、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之長照需要者,僅給付「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之百分之三十,除本基準另有規定外,並限用於專業服務照顧組合。

六、交通接送服務給付長照需要第2級(含)以上,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就醫、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之交通接送。

七、長照需要者同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得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申請補助,但輔具使用年限未達最低使用年限之相同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八、請領喘息服務者除另有規定外,接受機構收容安置者不予給付。

九、核定之長照服務額度除輔具服務、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喘息服務及另有規定外,以月為單位,未滿1個月按比率計算;當月的給付額度扣除照顧計畫擬定額度後倘有剩餘,可保留,惟保留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若未於6個月內複評者,於完成3複評前,長照需要者可繼續依現有長照需要等級及額度使用服務。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額度的有效期限為3年;喘息服務額度的有效期限為1年。

九之一、複評後新核定之長照需要等級及給付額度如有調高,給付額度按新等級回溯至核定當月1日生效,前次剩餘額度於複評照顧計畫核定當月月底歸零;如長照需要等級調低,給付額度依新等級自核定次月1日生效,前次剩餘額度至新額度生效前1日歸零。

十、照管中心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依據長照需要者之長照服務額度及照顧問題清單,以及照顧組合表,與長照需要者討論後擬定照顧計畫。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擬訂之照顧計畫須經照管中心核定後進行服務連結。

十一、長照需要者使用各類服務,除照顧組合表中註明免部分負擔之組合外,應依照下列身分別自行負擔長照服務費(以下簡稱部分負擔),各類服務之負擔比率:   (一)列冊低收入戶、列冊中低收入戶、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者(以下代稱長照低收入戶)。

  (二)前揭長照低收入戶以外,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4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者、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以下代稱長照中低收入戶)。

  (三)前兩者以外者(以下代稱長照一般戶)。

十二、部分負擔金額以照顧組合表之價格依本節第十一點規定之比率計算,若有小數點,則無條件捨去,並由長照機構或其他服務提供者於服務提供後收取。

十三、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使用下列長照服務,除依前點規定之部分負擔外,下列情形之費用亦須自行負擔:   (一)超過核定之長照服務額度者。

  (二)單項輔具租賃價格或購置價格超過照顧組合表所訂之價格上限部分。

  (三)於本基準第三節照顧組合表載明服務內容及服務主體除了長照需要者以外,尚包括他人(主要為家人)且非為另一長照需要者,則其須自行負擔依照顧組合表規定比率之費用。

  (四)未載明於照顧組合表中之服務。

十四、前點所稱須自行負擔費用者除另有規定外,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使用長照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長照機構之收費項目及金額,應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報提供服務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定:   (一)屬本基準已列之B、C、D、G碼照顧組合超過核定之長照服務額度。

  (二)未載明於照顧組合表中之服務。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網站(https://dep.mohw.gov.tw/doltc/cp-4172-57129-123.html)   ↑返回頂端   2.長照服務項目 •出院準備銜接長照2.0服務 設立宗旨: 彰化縣為了促使急性髖關節骨折及中風個案能於出院後立即銜接長照服務資源,針對個案於住院期間介入評估,把握黃金時段的治療,期望出院時立即銜接長期照顧服務資源,改善期失能程度及延緩退化,達到「出院回到家,服務即到家」的目標。

申請補助資格: 住院期間,若案家預定出院後有意願使用長期照顧服務資源,醫院則可協助轉介彰化縣長照中心,由長照中心派員至院內評估核定。

  •經長照服務需求等級區分為第1級無補助但可轉介其他資源如下 第1a級→支援服務-失智共照中心 失智共照中心: 為促進失智者照護服務可近性,減輕失智者家庭照顧負擔,本縣目前已佈建1個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及5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共同照護中心主要提供個案管理(醫療、長照、生活照顧之服務安排/轉介)、家屬支持、扶植照護資源、失智識能教育教育、失智友善社區等服務。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提供認知促進、緩和失智方案、照顧者訓練課程、家屬支持團體、家庭關懷訪視等服務。

失智症照護相關服務單位聯絡資訊 第1b級→支援服務—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 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 針對失能及失智的危險因子規劃六大預防照護主題,包含肌力強化運動、生活功能重建訓練、社會參與、口腔保健、膳食營養及認知促進等,並以整合方式提供複合式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並佈建符合需要的預防及延緩失能的在地照顧,服務據點,普及社區照顧服務,讓長照2.0在厝邊。

提升民眾減緩老人生理功能退化,維持個人自主以降低其對醫療照護及長照資源的依賴,達到個人福祉與整體社會福祉提昇的雙贏。

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單位聯絡資訊 •經長照服務需求等級區分為第2級~第8級使用長照2.0服務資源如下 照顧及專業服務: 照顧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 由受過照顧服務訓練並取得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之人員,到府提供失能者服務,或是提供日間收托服務、鄰近社區之家庭托顧服務,以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

專業服務(護理、復能): 提供本縣無法或不便外出之失能個案,有營養照護、進食與吞嚥、日常活動設計及安排、生活自理訓練、生活習慣建立與維持、情緒行為輔導、肢體功能訓練及維持、輔具使用訓練。

再由專業居家護理師、具專業執照之物理、職能及語言治療師到家中或社區提供復能服務,促進其身體功能及提升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減少疾病合併症及再住院率。

交通接送服務: 補助對象 補助比率 補助金額 自付金額 低收入戶 100% 230元 0元 中低收入戶 91% 210元 20元 一 般 戶 73% 168元 62元 備註︰ 1.交通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4次(來回8趟),每趟230元,補助額度最高1840元/月,需開立含統一發票專用章收據。

2.依據「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照顧組合:交通服務DA01,僅提供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就醫、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之交通接送。

3.若單位有收取第二位陪同者費用,需依照一般戶被照顧者身分別補助金額為最高上限。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提供失能者於家中使用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空間改造。

同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得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申請補助,但輔具使用年限未達最低使用年限之相同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輔具流程及特約廠商。

營養餐飲服務: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縣,經照專評估為獨居、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之中低收、低收入戶。

協助符合資格者獲得日常營養之補充,媒合至本縣特約單位提供餐飲服務,單位由領有證照的專業廚師製作餐食,每天由營養餐飲人員送餐至家中,並適時給予受服務者關懷。

喘息服務: 居家喘息: 由合約單位派遣合格照顧服務員或居家服務員至個案家中提供個案日常生活照顧及其他相關服務。

機構喘息: 將個案送至縣政府簽約之護理之家或養護中心接受照顧。

日照喘息: 將個案送至縣政府簽約之日間照顧中心接受照顧。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將個案送至縣政府簽約之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接受夜間照顧。

巷弄長照站臨托: 至社區長照站接受臨托服務。

  •經長照服務需求等級區分為第2級~第8級使用其他服務資源如下   機構安置: 設籍本縣65歲以上之老人,並每月領有中低收入戶1.5倍以下老人生活津貼者,因其生活乏人照顧或自理能力缺損,並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7級~第8級,並確實有進住機構接受24小時照顧的需求,由縣政府衛生局安排至合約機構。

經公費安置入住老人安養護機構,該申請人每月之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即停止撥付。

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無法申請此項服務。

定點乾燥: 協助符合長期照顧服務資格之需要者享有良好的居家環境整潔,解決寢具受潮、發霉、藏菌、積臭等問題。

實際居住於本縣之65歲以上長者及身心障礙者,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失能且有居家環境寢具需求者,補助每3個月1次,每次1200元。

(一般戶自費300元,中低收、低收免付費)。

轉介: 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 (民眾版)三分鐘快速認識保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 居家醫療整合照護特約醫事機構查詢(https://www1.nhi.gov.tw/QueryN/Query_HomeHealth.aspx) ↑返回頂端   長照2.0服務項目給付額度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1/20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更新公告辦理) 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 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照顧及專業服務類 10020元/月 交通接送服務 1840元/月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40000元/3年 喘息服務 32340元/年   長照需要等級第3級 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照顧及專業服務類 15400元/月 交通接送服務 1840元/月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40000元/3年 喘息服務 32340元/年   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 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照顧及專業服務類 18580元/月 交通接送服務 1840元/月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40000元/3年 喘息服務 32340元/年   長照需要等級第5級 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照顧及專業服務類 24100元/月 交通接送服務 1840元/月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40000元/3年 喘息服務 32340元/年   長照需要等級第6級 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照顧及專業服務類 28070元/月 交通接送服務 1840元/月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40000元/3年 喘息服務 32340元/年   長照需要等級第7級 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照顧及專業服務類 32090元/月 交通接送服務 1840元/月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40000元/3年 喘息服務 48510元/年   長照需要等級第8級 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照顧及專業服務類 36180元/月 交通接送服務 1840元/月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40000元/3年 喘息服務 48510元/年   ↑返回頂端 最新消息│中心簡介│長照服務申請│長期照顧服務項目│外籍看護工申審│身心障礙業務│護理機構業務│照顧服務員訓練資訊│影音專區 彰化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版權所有2010©CopyrightReserved.地址:50063彰化市曉陽路1號5-6樓電話:(04)7278503傳真:(04)7266569∣瀏覽人數: 線上人數: 線上訪客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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