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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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石油產品重量與容積單位換算表一份,進口商申報石油產品單位與貨物稅計算單位不同時,應照上表換算課徵貨物稅。

... 產品名稱, 公秉(KL), 公噸(MT), 立方公尺(M3). 財政部全球網 ::: 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 內地稅新頒函釋 關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各版本法令彙編適用期限 函釋免列及節錄理由查詢 ::: 首頁 >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 >函釋 石油產品重量與容積單位換算表 下一則 上一則| 回前ㄧ畫面 友善列印 稅目 貨物稅條例 法令彙編版本 九十一年版 法規章節 第章應稅貨物、稅率及稅額 法條 第10條(油氣類之課稅項目與稅額)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石油產品重量與容積單位換算表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檢送石油產品重量與容積單位換算表一份,進口商申報石油產品單位與貨物稅計算單位不同時,應照上表換算課徵貨物稅。

(財政部84/09/07台財稅第841649109號函) 石油產品重量與容積單位換算表 產品名稱 公秉(KL) 公噸(MT) 立方公尺(M3) 進口液化天然氣 1 0.4531 596 丙烷 1 0.5068   丁烷 1 0.5788   車用液化石油氣 1 0.5356   液化石油氣 1 0.5533   工業用混合丙丁烴 1 0.5533   商業用混合丙丁烴 1 0.5533   石油腦 1 0.740192   92無鉛汽油 1 0.752395   95無鉛汽油 1 0.7579   高級汽油 1 0.7543   航空燃油Jet-A1 1 0.7927   高級柴油 1 0.8304   普通柴油 1 0.8498   低硫燃料油 1 0.9619   款(類)次   則次 23 回頁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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