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任陳總統水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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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總統水扁先生(1950-),臺南縣官田鄉人。

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民國70年,當選臺北市議員,從此踏入政壇。

76年加入民主進步黨。

78年底當選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81年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加入好友FacebookFlickrYouTube寫信給總統RSS ::: 首頁總統與副總統行憲後歷任總統與副總統行憲後歷任總統第10~11任陳總統水扁先生 行憲後歷任總統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 列印本頁 第10~11任陳總統水扁先生 English 陳總統水扁先生(1950-),臺南縣官田鄉人。

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民國70年,當選臺北市議員,從此踏入政壇。

76年加入民主進步黨。

78年底當選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81年當選第二屆立法委員,任內參與推動廢除刑法第100條、軍政軍令一元化等立法工作。

83年,當選臺北市升格直轄市後首屆民選市長。

任內革新政府便民服務,加速捷運建設,推動城市外交。

民國89年3月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呂秀蓮為副總統。

93年與呂秀蓮連任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

於總統任內,在內政方面,陸續完成基隆河整治工程,貫通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興建臺中清泉崗國際機場,開發中部科學園區,改善大高雄地區飲用水,興建高雄捷運系統。

為強化金融服務業,於民國90年實施「一次金改」,93年實施「二次金改」。

在社會安全方面,為保障農漁民、婦女、勞工、老人等弱勢團體,先後完成兩性工作平等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就業保險法、國民年金法的立法。

在族群政策方面,成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設立客家電視臺與原住民電視臺,研擬「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推動原住民族自治。

在外交事務上,積極爭取加入聯合國及參加「世界衛生組織」(WHO),均因中共阻撓而未能如願。

惟民國91年1月,我國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

在兩岸關係方面,民國89年5月20日的就職演說,公開提出以中共不動武為前提的「四不一沒有」:「不宣布獨立、不更改國號、不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91年主張「一邊一國」,強調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對岸亦於94年制定「反分裂國家法」。

96年宣示「四要一沒有」:「臺灣要獨立、要正名、要新憲、要發展;臺灣沒有所謂左右的問題,只有統獨問題。

」 民國97年5月19日任期屆滿。

大事年表   第十任總統時期 89年05月20日 宣誓就任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

89年08月13日 啟程進行就任後首次「民主外交、友誼之旅」國是訪問。

89年12月08日 批准宗教良心犯黃嘉明等十九人之特赦令。

90年02月28日 出席「二二八事件五十四週年紀念儀式」,代表國家向人權前輩、受難者及家屬,表達最高歉意。

90年04月05日 會見訪臺之西藏精神領袖及流亡政府領導人達賴喇嘛。

90年05月21日 啟程進行「合作共榮、睦誼之旅」,訪問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巴拿馬、巴拉圭及宏都拉斯等國。

90年11月22日 簽署批准「我國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條約」暨「我國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入會議定書之批准書」。

91年06月30日 出訪非洲友邦進行「合作互助.關懷之旅」國是訪問。

91年07月21日 兼任民主進步黨主席。

92年05月01日 召開「朝野領袖防治SARS疫情會議」。

92年05月23日 成立「總統經濟顧問小組」,並邀請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蕭萬長擔任召集人。

92年08月21日 與巴拿馬共和國總統莫絲柯索簽署《臺巴自由貿易協定》。

92年10月31日 啟程前往我中美洲友邦巴拿馬,過境紐約、阿拉斯加,展開為期七天的「攜手同慶.欣榮之旅」。

92年11月01日 在美國紐約接受國際人權聯盟頒發的「2003人權獎」。

92年12月31日 簽署《公民投票法》。

93年02月03日 簽署致行政院院長舉辦公民投票之箋函,並檢附<民主寫歷史公投護臺灣>為題之公投理由書。

93年03月19日 於臺南市偕同呂副總統進行選舉拜票活動時遭受槍擊。

93年03月20日 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

  第十一任總統時期 93年05月20日 宣誓就任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

93年07月06日 宣示成立「三一九槍擊事件特別調查委員會」,委請監察院錢復院長出任主席。

93年08月30日 啟程前往我中美洲友邦巴拿馬與貝里斯訪問,展開「翔遠專案」-「共創雙贏.胸懷世界之旅」。

93年09月27日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咨請立法院於會期內,安排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

94年01月27日 啟程前往我南太平洋友邦帛琉、索羅門群島,展開「海洋夥伴‧合作之旅」。

94年02月28日 與訪臺之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晤談。

94年03月16日 就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提出六點嚴正看法。

94年04月07日 展開「和平與追思之旅」,於聖彼得大教堂廣場與各國元首及特使團一同參加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之追思彌撒。

94年05月01日 啟程前往我大洋洲友邦馬紹爾群島、吉里巴斯及吐瓦魯三國,展開「海洋夥伴‧陽光之旅」。

94年05月27日 簽署《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並在簽署之公文書上加註意見。

94年08月19日 主持「因應禽流感可能入侵防治對策」國安高層會議。

94年09月20日 啟程前往我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友邦,展開「攜手登峰‧永續共榮之旅」。

過境美國佛羅里達州,透過視訊與美國「國會人權連線」主席藍托斯對話,並接受該連線頒贈之「美國國會人權獎」。

95年02月28日 批示同意「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及《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案。

95年04月03日 會晤中國國民黨馬英九主席。

95年06月02日 核定不再聘任有給職及無給職資政、國策顧問,資深顧問暨顧問亦配合不予遴聘,以彰顯政府改革之決心。

95年09月03日 啟程前往帛琉參加「第一屆臺灣與太平洋友邦元首高峰會議」。

96年01月08日 展開「攜手共榮、邦誼永續」之旅,啟程前往我中美洲友邦尼加拉瓜共和國,參加新任總統奧德嘉之就職大典。

96年06月07日 對哥斯大黎加與我終止外交關係發表談話。

96年07月18日 以臺灣民選總統身分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正式提出以臺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之申請書。

96年08月21日 啟程前往我中美洲友邦宏都拉斯、薩爾瓦多及尼加拉瓜,展開「共創宏景‧永續關懷之旅」。

96年10月11日 啟程前往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展開「和諧共榮.永續經營」之旅,並出席第二屆「臺灣與太平洋友邦元首高峰會議」。

96年10月16日 回應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提出之「兩岸簽署和平協議」。

97年01月13日 展開「睦誼共隆、永續發展之旅」,訪問瓜地馬拉及聖露西亞。

97年02月02日 視導我南疆海域南沙太平島,並提出「南沙倡議」。

97年03月28日 核定接卸任政府交接小組成員以及《2008接卸任政府交接要點》。

97年04月01日 會晤第十二任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先生。

97年05月20日 卸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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