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課務組-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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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重補修選課僅以網路選課方式辦理,不受理人工填單辦理。

Q23、, 專業選修不及格重修該如何辦理? A:. 1、 ... Skiptocontent ※相關作業程序若所依循之學則法規有修訂時,須依修訂後之學則法規辦理※ 【修課學分】 Q1、 何謂科目總表? A: 科目總表為針對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學生入學至畢業,所應修習具備專業知識及通識教育而設計之課程規劃表。

科目總表中詳細載明同學在學期間,各年級每學期所應修習之必修課程名稱、學分數、上課時數、應修選修學分數及其它課程資訊,同學應予作為修課依據。

此表格內容依入學時間(學年度)、學制、系(科、所、學位學程)而所不同,若有修改必要,必須經過系(科、所、學位學程)、院、校三級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後實施。

    Q2、 各系科所修業年限、畢業學分與每學期修課學分上下限為何? A: 1.四年制修業年限以四年為原則,所修學分總數除全民國防育軍事訓練課程、體育外至少須修滿128學分。

2. 二年制修業年限以二年為原則,所修學分總數除體育外至少須修滿72學分。

3. 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修業年限為一至二年,至少須修滿48學分。

4. 五專各科修業年限為五年,所修學分總數不得少於220學分。

5. 二專在職專班各科修業年限為以二年為原則,所修學分總數不得少於80學分。

6.碩士班修業期限以一至四年為限,至少須修滿24學分(論文六學分另計)。

   7.博士班修業期限以二至七年為限,至少須修滿36學分,不含論文學分。

  8. 四年制及二年制日間部每學期修習學分最高不應多於26學分(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不列入計算),1~3年級最低下限不應少於10學分,4年級最低下限不應少於4學分。

  9.四年制及二年制進修部每學期修習學分數最高不超過26學分,最低不得少低於一門課程。

  10.五專前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20學分,最高不得多於32學分;後二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12學分,最高不得多於28學分。

  11.二專在職專班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最低不得少於一門課,最高不得多於22學分。

  12.研究生修習學分第一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二門課程或4學分,不得多於15學分;第二學年,每學期至少修習一門課程,不得多於15學分,論文六學分不計入計算。

  13.暑期課程(非暑期重修課程)每學年不得超過10學分。

  14.暑期重修班以每學年不超過10學分,但應屆畢業生得增加5學分。

Q3、 本系(科、所、學位學程)是否有承認外系學分?該如何知道? A: 各系(科、所、學位學程)選修學分規劃須含承認外系選修至少2 學分以上。

同學請參考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入學年度之科目總表。

    Q4、 如何能超過每學期修課學分限制? A: 學生前學期操行及學業平均成績各在80分以上,必修之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名次在該系(學位學程)組該班學生數前5%以內者,次學期經系(科、所、學位學程)主任核可後得加選1-2科目之學分,並得修習該學制本系(學位學程)組或他系(學位學程)組較高年級之必選修課程。

惟情況特殊經系(科、所、學位學程)主任、院長同意,教務長核定,不在此限。

    【一般課程選課作業】 Q5、 何謂網路選課? A: 1、 目前網路選課分為: (1)一般課程(分類通識、專業選修、體育、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等課程)。

(2)隨班重補修(專業必修課不及格須重修或補修未修過之課程)。

(3)學分學程申請。

(4)其他(雙主修、輔系、跨系,轉系,轉學生及復學生補選(轉入前or復學前)未修課程)。

2、 網路選課時間請參考教務處課務組所提供之選課作業行事曆。

    Q6、 專業選修如何網路選課? A: 網路選課分為3次作業: 1、 第1次選課:(依選填志願後分發)須先完成當學期教學評量問卷填寫,同學須於網路初選作業(第15週)公告時間內上網進行: (1)課程志願序選填。

(2)欲選學分數依各系(科、所、學位學程)規劃建議之學分數。

待初選結束後,系統將依上述同學設定之條件進行課程分發。

2、 第2次選課:(即時加退選) 當學期第17週辦理,未於第一次選課時上網選課或選課結果經分發後不符預期者,可於此時程上網加退選。

3、 第3次選課:(即時加退選) 於次學期第1~2週辦理,同學因辦理重補修選課後,可視選課情況再次上網加退選課程,並於此階段課務組依各系(科、所、學位學程)所開放情況(年級互跨或學制互跨)進行選修課程開放以讓學生選課。

    Q7、 選修課程之人數上、下限如何訂定? A: 1、 課程開設人數下限:專科部課程25人、大學部課程20人、研究所課程5人,博士班為1 人,特殊情形者得簽請教務長核可後開班。

2、 各系(科、所、學位學程)依各專業教室或使用器材數來規劃課程修課人數之上限。

    Q8、 上網選課的時間順序是否會影響到選課結果? A: 1、 第1次選課係依同學上網選填課程志願序及依各系(科、所、學位學程)規劃建議之學分數來進行選課分發,故不受上網時間先後影響選課結果。

2、 第2次及第3次選課則採即時加退選模式,所以同學上網時間會影響個人選課。

    Q9、 第1次網路選課科目志願的先後該如何勾選? A: 1、 同學進入選課系統中,依照個人興趣選擇志願序,無法重覆志願序。

2、 欲選學分數依各系(科、所、學位學程)規劃建議之學分數。

3、 其志願數與各系(科、所、學位學程)規劃建議之學分數並無對等關係。

例如建議學分數6學分,但選課志願可勾志願1及志願2兩門選修課。

    Q10、 第1次選課為何都沒有選上課程?該如何處理?(為何我和同學一起上網選課,他有選上而我卻沒有選上?) A: 選課沒選上之可能原因有︰ 1、 該科目選修人數超過上限,系統將同學選填志願序及依各系(科、所、學位學程)規劃建議之學分數進行亂數分發,故會有同學無法分發到該課程。

2、 上網選課時,系統操作不當,未確實完成選課動作。

3、 選該課程人數經分發處理後,其選課人數未達開課人數下限,則此課程課程無法開課。

4、 若第1次選課不符本身預期,可於第2次及第3次選課(即時加退選)時間內上網加退選。

    Q11、 為何無法進入選課系統?該如何處理? A: 1、第1次選課時無法選課,可能同學當學期教學評量問卷尚未完全填寫完畢,故無法選課。

  2、同學選課期間發現問題,請同學於選課期間內至教務處課務組反應,即時解決問題。

      Q12、 第1次選課,選課結果無法滿足個人需求,該如何處理? A: 1、同學可於第2次選課(當學期第17週)或第3次選課(次學期開學第1~2週)時上網加退選課程。

  2、第3次選課時,課務組會依各系(科、所、學位學程)開放學制互跨及高低年級互選之條件進行系統開放,以提供同學網路選課。

      Q13、 如果想到外校修課,該如何辦理辦理? A: 學生至外校選課資格,依「弘光科技大學校際選課實施辦法」辦理: 1、 就讀系(科、所、學位學程)停止招生,全系(科、所、學位學程)學生均已畢業,無法開課予以修習者。

2、 舊科目表為必修課程,新科目表已停開或學分數已更改,亦未開設替代課程者。

3、 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須重補修,惟當學期本校無開設之課程者或暑期有開設之課程但衝堂者。

4、 其它因素,如跨校計劃性合作開課。

※辦理流程: 1、 由學生或系(科、所、學位學程)輔導課程修課情況。

2、 至課務組索取校際選課申請單。

3、 至他校辦理完成手續(完成後將校際選課單回聯至教務處課務組)。

    Q14、 如何辦理跨系選修課程? A:   1、 跨系選修為各系(科、所、學位學程)提供外系可選課程,同學可經選課系統-選外系課程上網選課,各系(科、所、學位學程)未開放跨系選課課程亦不受理人工填單申請。

2、 跨系選課學分其屬性係為外系選修學分,各系(科、所、學位學程)承認外系選修學分數,請參考各系(科、所、學位學程)科目總表之規定。

    Q15、 當學期必修課程學生若其它因素無法修課,該如何辦理? A: 1、 同學若因個人因素致部份必修課程無法上課,請於開學加退選期間內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必修緩修申請。

2、 班級開授之必修課程,應隨班修讀,除因重修、補修導致衝堂,可於加退選期間內申請轉班修課;若因其它因素無法修課者,須於加退選期間內至教務處課務組填寫「必修課程緩修申請表」申請,且申請緩修之課程當學期不得轉至其它學制修課。

3、 辦理後之學分仍須符合學則之規定。

    Q16、 選修課程於加退選後因學習因素,可再辦理退選嗎? A: 1、 學生於選課加退選截止日後,如因學習困難,得於選課繳費完畢後,於規定期間內(第十三週)辦理放棄修課申請,但不退費。

凡辦理放棄修課申請之科目,將於學期成績單註記「退選」。

2、 辦理後之學分仍須符合學則之規定。

    【加選後繳費及退費】 Q17、 開學後加退選結束,進修部學生該如何繳交加選課程學分費? A: 1、 網路加退選結束後,納管組依同學註冊繳費之狀況計算差額並印製加退選後之繳費單,提供至各班級櫃外,亦可由網路上自行列印。

2、 同學收到繳費單後須於規定時間內繳費,始完成加選作業。

3、 逾期未繳費之同學,加選之課程成績依「弘光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未繳費科目逕行註銷退選,並通知學生重新確認修課清單及簽名,學生不得異議。

    Q18、 新生入學有辦理抵免或有退選課程,其退費該如何辦理? A: 1、 日間部學生以學雜費方式收費,故無此退費問題,進修部學生以學分時數費收費,其繳費係當學期修課課程學分時數換算學費。

2、 進修部新生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上),待抵免作業辦理結束後,一般生由課務組統一辦理退費作業,就貸生及減免生由學務處統一辦理退費。

3、 一下開始,註冊繳費單之金額為扣除抵免課程後之費用。

4、 進修部學生於加退選結束後,由納管組清算同學當學期應繳金額及已繳金額,若有退費情形,一般生由課務組辦理退費作業,助貸生及減免生由學務處辦理退費作業。

    【重補修】TOP Q19、 重補修該如何辦理? A: 1、重補修方式主要有2種:一為學期隨班重補修,另一方式則為暑假期間參加暑期重補修(暑修)。

  2、重補修選課方式分為網路選課及人工填單辦理2種方式,請參考教務處課務組網頁有關【重補修】資訊。

  3、若重補修課程與原班之選修課衝堂,則須於第3次選課期間內上網退選衝堂之課程。

  4、重補修課程若於本班必修課程衝堂,則依選課辦法第6條規定,至課務組將本班衝堂之必修課程辦理轉班修。

  5、暑期重修選課則於下學期依課務組公告知之選課時間上網選課。

      Q20、 通識課程的分類通識不及格,可否跨類別重補修? A: 分類通識分為3大類:人文藝術類、自然科學類、社會科學類,各類別中分別有不同科目名稱之課程,(學生須修那些通識類別及學分數,請參考科目總表)若該類別不及格,則必須重補修相同類別之分類通識,不得跨類別重補修,才符合畢業資格。

    Q21、 通識課程的分類通識不及格,該如何辦理重補修? A: 分類通識課程重補修係以網路方式辦理,請參考課務組網頁有關【重補修】資訊,並於規定時間內上網辦理加選。

    Q22、 共同科目(中文閱讀與書寫、英文等)課程須重修或補修,該如何辦理? A: 1、 共同科目重補修選課需於規定期間內上網選課,且共同科目重補修選課不受跨系限之制,同學可以選不同系(科、所、學位學程)之共同科目來重補修。

2、 共同科目重補修選課僅以網路選課方式辦理,不受理人工填單辦理。

    Q23、 專業選修不及格重修該如何辦理? A: 1、 選修課程不及格須重修者,除系(科、所、學位學程)上有特別規定,原則上同學可透過一般選課時程上網選課即可。

2、 若要選低年級選修課程,則於第3次選課時,依課務組公告之選課行事曆,上網加選低年級課程。

    Q24、 學生因課程滿堂或者衝堂,但又必須重補修,可否辦理跨部重補修? A: 1、 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必修課程需重補修者,可跨部選課。

2、 跨部修課學分數不得超過9學分,但延修生及應屆畢業生不在此限。

3、 其餘跨部選課之條件請參考「弘光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18條。

    Q25、 我是2年級轉學(系)生,1年級的課程需補修,但要補修的科目與目前的課程衝堂,我該如何辦理? A: 依本校選課辦法第18條規定,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可跨部重補修必修課程;也就是說,如果你是轉入2年級的學生,可跨至日間部或進修部重補修1年級的課程。

其辦理方式請參考課務組網頁有關【重補修】資訊。

    【考試】 Q26、 期中、末考試,請假該如何辦理? A: 1、 考試期間如有重病或其他特殊事故,未能參加考試者,必須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請假手續。

2、 辦理考試請假時,請至課務組領取考試請假單或至課務組網頁下載(與一般假單不同),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送請課務組、教務長,經同意後再由各授課教師、導師、系(科、所、學位學程)主任等單位審核通過後,始得參加補考。

3、 考試請假若為英文課程,尚需經語言中主任核可,始得參加補考。

4、 補考成績之計算,公假、重病住院、直系尊親屬之喪假及因懷孕事件申請補考者,按實得成績計分;其他事故請假補考者,其成績超過60分之部分,以百分之50計算;不及格者以實得分數計算。

    Q27、 期中末考試申請補考,最晚須完成補考? A: 1、 依考試請假補考辦理準則第5條規定,請假經核准者,補考以1次為限。

補考時間由授課教師決定,但須於考試結束後2週內補考完畢為原則。

2、 若因懷孕事件申請考試請假補考者,須於考試結束後四週內補考完畢。

    Q28、 期中末考試課程若有衝堂該如何辦理? A: 1、 專科部學生應於考試時間公布後,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衝堂科目登記手續。

2、 大學部學生則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

    Q29、 如何知道本身是否有被期末扣考? A: 1、學生可問任課教師,是否有被扣考。

  2、教師依學則第40條規定,缺曠課達1/3之同學資料送至教務處課務組,教務處課務組彙整後會將扣考名單寄至寄件地址。

      【暑期重補修】 Q30、 暑修課程開課人數是否有下限? A: 暑期重修班每科須達12人以上,始公布開班;請依公布時間內上網辦理報名,若網路報名超過12人以上,且繳費亦超過12人,則確定開班。

    Q31、 暑修課程未達開課標準,若需要學校開課該如何辦理? A: 依暑期開班授課辦法第4條規定,若課程繳費人數不足或其它因素未開課,同學(6人以上)可至課務組填具「分攤費用切結書」,經申請核准後,分攤開課人數下限12人之學分費後開課。

    Q32、 暑修選課並完成繳費後,若因故無法上課該如何辦理? A: 依暑期開班授課辦法第13條規定辦理,若需辦理退選、退費,將以公告課表前之選課人數12人為基準,按先後順序可辦理退選、退費,公告日期後可退選但不予退費,至開課人數下限12人時,不予退選退費。

    Q33、 暑修選課學分是否有上限? A: 依暑期開班授課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參加暑期重修班學生每學年以不超過10學分為限,但應屆畢業生得酌予增加5學分。

    Q34、 暑修課程費用如何計算? A: 1、 依暑期所修課程以學分時數收費,課程若為2學分3小時,則以3小時計算收費。

(收費標準請參考會計網頁公告) 2、 日間部同學若至暑期非重修班上課,仍需繳納學分時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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