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 電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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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科目:. 1.校共同科目必修科目表:110學年度. 2.學士班專業必修科目:. 110學年度(電資學士班自108 學年度起改以修讀主修系規定專業必選修所列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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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與學位學程
電資學士班
課程規劃
♦畢業最低學分:
133學分(107學年度起適用)
106學年度以前(含)入學畢業學分為136學分
♦必修科目:
1.校共同科目必修科目表:110學年度
2.學士班專業必修科目:
110學年度(電資學士班自108學年度起改以修讀主修系規定專業必選修所列科目表)
107、106、 105、104學年度各學士班專業必修課程彙整表(詳情以教務處最新規定為準)。
♦電資學士班專業必修課程互抵表1(107學年度(含)以前入學適用本表)
♦電資學士班專業必修課程互抵表2(本表只適用108學年度入學之學生)
♦電資學士班專業必修課程互抵表3(本表適用109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
♦相關選課資訊連結
一、110學年度英文必修領域課程修習辦法
二、註冊組選課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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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必修課程. 繁體; English. :::聯絡資訊. 電話02-2730-1080; 傳真02-2730-1081;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第四教學大樓518室. 熱門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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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大學部課程規劃 · 109學年專業必修科目&課程對照表 · ※自110學年第2學期起,大學部有開授之EMI必修課程,禁止至外系選課;修習同一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