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正義」?還是「天道正義」?——知識份子的空心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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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當知識份子散佈起政治理念或意識型態,經常避實就虛,除了搬弄字詞外,根本不做縝密論述,所謂的「權利」就是例子之一。

此外,他們還會替對手扣上「論述粗糙」、 ... 遠流出版公司 遠流博識網 Best100 遠流俱樂部 科學人 科學少年 遠流部落格 智慧藏 華山文創 台灣雲端書庫 剛剛好的優雅、室內觀葉植物栽培日誌、顯化效應、解謎大衛.芬奇、空心人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1994 1993 1992 1991 1990 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月 至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1994 1993 1992 1991 1990 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月 梅克爾總理時代:從科學家到全球最具影響力領袖新典範KGB間諜式記憶術:高效記憶、即刻應用,打造超級大腦的7段式情境訓練帶領遠端團隊:跨國、在家工作、自由接案時代的卓越成就法則150年歷史的哈佛寫作課祕訣:讓哈佛學生一生受益的寫作課程,贏得讀者信賴、提升文章價值的「O.R.E.OMAP」寫作法則直播主不能說的秘密:上百場直播培訓講座,從素人到爆紅主播,經營法則首次公開! 金庸作品金庸作品集金庸漫畫金庸茶館文學‧小說文學小說推理青少年書企管‧資訊商業理財資訊人文‧科普自然科普歷史/地理台灣社會科學哲學/思想生活‧藝術旅遊時尚生活風格電影藝術/設計漫畫文創好設計心理‧健康心靈勵志心理醫療保健親子‧童書童書繪本親子教養教育‧學術教育學術學習‧辭書傳播辭書語言有聲書考試/學習 書目下載 心靈、勵志心理、教育文學、小說企管、資訊自然、科普旅遊、時尚金庸、推理歷史、台灣童書、繪本健康、生活電影、藝術學術、傳播辭書、語言漫畫、有聲書CD-ROM 首頁>讀享生活文摘>新知探索 「社會正義」?還是「天道正義」?——知識份子的空心論述 作者:湯瑪斯.索爾ThoomasSowell(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資深研究員) 知識份子腦袋靈光、辯才過人,要他們自圓其說來說服他人,一點都不難。

但事實上,知識份子常常不循此道,而會採取替代方案。

舉例來說,第六章提到的「悲觀派」和「自詡菁英領袖派」因理念不同,一向事事不相讓,但旁人有時只聞爭辯聲,卻不見分析過程與論據。

這種論述方式,正是知識份子會使用的替代策略,也是所謂的「空心論述」。

一般而言,出自任何意識型態陣營的知識份子,都懂得避重就輕,做出空心論述。

然而,這種策略必須用來維護主流觀點,知識界才會無條件採納。

這時,一旦主流觀點充斥媒體、校園、政界,曝光率又夠高,一般大眾便會漸漸習以為常,並和知識界一樣,無條件接受空心論述。

但這樣的現象,也只適用於主流觀點,非主流觀點想靠相同的方式大受青睞,可說是異想天開。

在人們看來,知識份子個個天縱英明,學歷又亮眼,有鑑於此,這些人的思考邏輯應該夠縝密,也應該很會據實論述才對。

但事實上,當知識份子散佈起政治理念或意識型態,經常避實就虛,除了搬弄字詞外,根本不做縝密論述,所謂的「權利」就是例子之一。

此外,他們還會替對手扣上「論述粗糙」、「人格一文不值」、「口是心非」等大帽;有時候,對方明明反對某個觀點,甚至會被這些人視為支持信眾。

上述論調,皆為空心論述之屬,而最常見的例子,則要算是「社會正義」了。

「社會正義」 綜觀各種空心論述,流傳最廣、影響力最大的,莫過於「社會正義」了。

「社會正義」這個詞,人們起碼使用了一百年,至今卻仍無確切定義。

其實,沒有一種「正義」與「社會」無關,要是某人身處孤島,這個人的所作所為,就無所謂正不正義了。

人們之所以替「正義」冠上「社會」二字,或許是想強調群體間的正義比個人間的正義更重要。

然而,就算將正義群體化,也無法將「社會正義」的詞義理清。

不過,這個詞會存在,或許是由於傳統的「形式正義」不得人心,譬如「一法適用全體」這樣的原則,就導致了一些怨言。

作家安納托.馮斯(AnatoleFrance)就曾經抱怨過:「法律之前,富人、窮人一律平等,都不准睡在橋底、沿街行乞、偷麵包,這就是偉大的平等原則。

」 簡而言之,形式正義追求的平等,是程序上的平等,而不是結果或效力上的平等,對此,菁英領袖派常常大加批判。

不過,在悲觀派人士看來,形式正義是人們所能達成的最佳結果,甚至,人們以此為目標就夠了,這正是愛德蒙.柏克所謂的「所有人就算能獲得相同的權利,也無法擁有相同的事物」。

亞歷山大.漢彌爾頓也和柏克一樣,認為「所有人應享有平等權利」,但他同時表示,「只要自由還存在,貧富差距大概就不會消失」。

相反的,對相信人類無所不能的知識份子來說,不只待遇不公令人氣結,更讓人氣不過的,甚至是每個人一出娘胎,人生走向就註定不同。

換言之,在他們看來,要是有人出身寒微,影響未來發展,這樣的遭遇不但是不幸,更是不公不義。

像是彼得.薩克斯(PeterSacks)教授,就說過一段話:   大學曾經是平等理想的指南針,在今天,卻成了金錢和特權的堡壘,鞏固了不平等現象。

以全美的清寒學生為例,在一九七○年,有百分之六的人能取得學士學位,但在二○○二年,比例依舊是百分之六。

顯然,清寒學生的大學就學機會,在這三十年來毫無進展。

至於這些學生錄取美國頂尖大學的機率,更是比百分之六還低。

人們常觀察身家背景不同的人能獲得的「人生機會」是否有差異,來分析社會階級流動現象。

這裡的「人生機會」,指的是各項成就的達成機率。

結果顯示,不管是個人還是群體之間,人生機會總有落差,這種情況,正是心繫「社會正義」的人常煩惱的事。

不過,分析成就差異時,如果只看統計數字,是看不出差異成因的,但薩克斯教授顯然不這麼覺得,才會光憑數字就歸因,還認為問題全來自大環境,而非個人價值觀、能力、品行等條件。

其實,不管是什麼樣的個人條件,或多或少會受出身背景影響,潛能開發程度就是一例。

另一方面,很多人衡量「人生機會」好壞時,常常將「人生是否公平?」及「社會是否公平?」這兩個問題混為一談。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人生從來沒公平過,甚至離公平還遠的很。

事實上,除了家庭、文化背景之外,人生路途上的種種際遇,都會形塑一個人的價值觀和理想,再加上其他因素,就會產生各式各樣的人生機會了。

至於第二個問題「社會是否公平?」這個問題要探討的,是社會習俗與制度究竟公不公平。

要回答這個問題,不僅不能忽略個人或群體的自身條件,也得將所謂的「影響人生機會的外部因素」考慮進去,同時,更不能把社會視為全知全能,以為光靠社會本身,就能讓個人或群體之間的人生機會差異消失。

再說,實施某些制度,譬如提高受教機會、除貧政策等,是否就能讓人生機會差異消失,其實還有待探討,要說「一定可以」還太早。

當社會竭盡全力,建立了各種制度,不公不義卻仍然存在,那麼,這就不是社會習俗、規範層次的問題,而是「天道」層次的問題,跟個人的「命」有關。

這種不公不義,就不應該冠上「社會」兩個字,應該改稱「天道正義」(cosmicjustice)比較恰當。

很多人追尋的「社會正義」,其實正是「天道正義」,而當人們追求天道正義卻徒勞無功的時候,或許就會知道追求「天道正義」要付出的代價、要冒的風險是什麼。

對篤信「社會正義」的人來說,勞爾斯的《正義論》,可謂談論「社會正義」的偉大著作。

不過,勞爾斯也好,其他信徒也罷,都沒為「社會正義」給出明確定義。

但對於「正義」的重要,勞爾斯倒有一番見解:   就思想體系而言,真理至上;若就社會制度而言,則是正義至上,兩種情況可說是異曲同工。

理論一旦違背現實,就算再漂亮、再精簡,也必須予以揚棄或修正。

同樣的,法律、制度一旦不公平,就算再清晰、再有效率,也必須予以廢除或革新。

對每個人來說,「正義」是絕對不能妥協的原則,就算是社會福利,也不能凌駕其上。

如果我們厚此薄彼,強迫少數人犧牲利益,來成就多數人的福利,這就不是正義了……錯誤的理論,只有在其他理論問題更大的時候,才能予以採納;同樣的,要是某些不公不義非得存在,才能遏止更嚴重的不公不義產生,那麼,我們便能予以容忍。

正義和真理,是人類不能妥協的事物。

勞爾斯跟許多「人生機會」論者一樣,主張「人生機會」的差異,是社會「強迫」造成的。

在他們看來,個人或群體的特質差異,譬如會讓自己陷入經濟、教育弱勢的行為模式,並非差異成因。

其實,即使家境和學習成就相關,也不代表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就算有因果關係,也無法斷定誰因誰果。

換言之,「家境清寒」及「低學歷」這兩個現象,可能存在「前者導致後者」的因果關係,也可能都是學習態度、行為、能力所帶來的「結果」。

康寧教授曾經表示:「家境富裕的小孩,將來的成就通常較為出色,而家境清寒的小孩,成就往往較差。

」不過,不同小孩之間的成就差異,究竟是基於外部環境因素,還是個人特質所導致,光就康寧教授的發現來看,其實看不出所以然。

統計學家常提出呼籲,希望大家不要把「相關程度」及「因果關係」混為一談,可惜,很多人常常聽了就忘。

勞爾斯對「正義」的見解,正是根據當代知識份子的觀點,所統整出的道德論述。

這樣的做法,其實早已行之有年,從一七九三年起,高德溫便於其著作《政治正義論》(AnEnquiryConcerningPoliticalJustice)中,討論起「社會正義」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德溫的時代,「政治」指的是「社會整體」,而「政治經濟」指的是「社會整體經濟狀況」,不是個人、單一家庭、其他組織的經濟狀況。

知識界充滿了各種「至上論」,譬如相信人類無所不能的高德溫,以及當代的勞爾斯,兩人主張的是「正義至上」;至於羅納德.多爾金、勞倫斯.崔柏(LaurenceTribe)兩位當代知識份子,則主張法定權利「至上」,也就是說,必要時,必須為法定權利犧牲其他事物,譬如利益。

在這些「至上論者」眼中,某些條件乃不可或缺,其他條件則可有可無。

不過,除非魚與熊掌總不可得兼,大家也能認同「某條件至上」的推論有效,否則這些知識份子的主張,本質上就是空心論述。

天下事物何其多,人們可以自由擇一,視其為絕對必要的條件。

面對健康、財富、幸福生活等事物,勞爾斯挑了「正義」,最後竟廣獲認同,而其個人著作《正義論》,甚至成了經典之作。

究其原因,乃是由於當代知識份子多與勞爾斯氣味相投,同樣主張「正義至上」。

不過,悲觀派人士根本不認為「正義至上」。

以亞當斯密為例,這位知名的經濟學家,在寫下《國富論》之前,曾經是位倫理學教授,他的著作《道德情操論》(TheoryofMoralSentiments),正是他身為倫理學教授時寫的。

在《道德情操論》中,亞當斯密表示:「即使人們不為善,社會仍可克難苟存。

然而,若不公不義四起,必使社會分崩離析。

」他雖然和勞爾斯一樣,視正義為德行之首,但出發點卻大相逕庭。

在亞當斯密看來,正義只是用來維繫社會的手段,只要「適度存在」就好。

柏克也認為「要有正義,才能維繫人類社會」,但是,他心目中的「正義」並不能凌駕一切。

柏克曾經說過:「沒有東西是『完全好』的,最多是『部份好』,或是『相對較好』。

」對他來說,所謂的「好」,其實是相對的。

「正義」對悲觀派和菁英領袖派來說,都是舉足輕重的條件,但「社會正義」就不是了。

面對「社會正義」,菁英領袖派總欣然接納,悲觀派則嗤之以鼻。

以海耶克為例,在他眼中,社會正義這個概念「毫無對錯可言,因為根本是胡說八道」,而其他悲觀派人士,甚至連這四個字都懶得提。

以芝加哥大學法學教授理查.波斯納為例,他曾著書討論「正義」,但在這本書中,根本找不到「社會正義」這四個字。

簡而言之,一派人奉「社會正義」為尊,另一派人則視若無物,針對雙方態度的差異,我們可以透過各自的立論基礎,一窺來龍去脈。

菁英領袖派相信,只要讓代決團體制定規範,替眾人作出決策,結果便能盡如人意。

相反的,悲觀派則認為人有極限,不可能作出完美決策,只要能建立起社會機制,讓人們得以透過各式政經活動,根據個人需求、知識、喜好進行協商,就很了不起了。

勞爾斯總希望社會能「發揮協調作用」,讓結果能滿足所有人,不過這樣的觀點,其實忽略了悲觀派關注的核心問題:決策機制的本質是什麼?可能的決策動機、限制、潛藏危機有哪些?有些事情,明明只有政府有權執行,但勞爾斯卻跟其他改革派人士一樣,認為「社會」應該負責。

這樣的說法,其實是含糊其詞,既不顧「社會」所指對象有待商榷,更不討論當官員為了追求社會正義於是獨攬大權的話,後果會是如何。

其實,回顧二十世紀的眾多集權案例,就能發現,結局往往是悲劇一場。

若真要推動勞爾斯等人的「社會正義」,到最後,「社會」內涵不只會消失,還可能變成「反社會」。

再說,就算每個群體能享受平等待遇,這樣的結果,依然與不符合勞爾斯主張的「公平」。

對勞爾斯來說,「薪資和財富的分配方式」雖然重要,但他更想宣揚一種「正義」,讓「天賦、機緣的影響消失殆盡」。

換言之,勞爾斯不單單關心群體,也會關心每一個人,探討所有人的「人生機會」。

他曾經表示:「天賦跟出身背景一樣,都不是每個人應得的。

」由此看來,他的「正義」無非是「每個人無論出身背景,都必須獲得相同的成就」。

此外,他更認為:「家產有多有少,好比天生智力有高有低,都是不公平的現象。

」總的來看,勞爾斯心目中的「社會正義」,顯然是要與命運抗衡,消除天註定的不公,不過,既然這些不公並非源於社會政策、制度,更非政策、制度所能改變,那麼,所謂的「社會正義」還是改稱「天道正義」比較合適。

事實上,每個人可能因為生理條件、家庭背景差異,而有不同的大腦、身形、音色、容貌,或是能獲得不同的知識、價值觀,這時,所有人要能達到類似的成就,機率可說是微乎其微。

由此看來,試圖讓大家的人生機會一致,和透過法律或制度讓每個人受到平等待遇,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同樣的,探討人生機會相不相同、公不公平,和探討社會制度是否公平,能不能讓每個人接受平等待遇,更是兩個南轅北轍的問題。

不過,混為一談的人還是很多。

以心智測驗、學習評量測驗為例,很多人常以「針對不同群體,得到的受測結果不同」為由,批評測驗不公。

不過,有人只用了一句話,就點出問題癥結:「不公平的不是測驗,而是人生,測驗只是用來反映人生樣貌而已。

」換言之,「反映差異」完全不等於「導致差異」,不管是就能力、經濟狀況或其他面向而言,這兩件事都是不同的。

即使廢除了這些測驗,人生也不會變公平。

如果心智發展、學習成就一開始就不如人,到頭來,大概還是會繼續落後。

要是學齡前測驗失效,無法立即反映差異,等到進了校園或職場,問題遲早會暴露出來。

但話說回來,越早發現問題,就能越早補救。

要是想模仿多元文化論者,試圖靠遣詞用字抹除落異,其實是無濟於事的。

綜觀所有社會,沒有一個能讓大家的人生機會一致。

然而,對很多「社會正義」人士來說,不平等也好,不公也罷,都是因為「社會」出了問題。

同時,這些人還會嘗試勾勒空前的新社會,甚至自認能親手搭建,實現人們長久以來的夢想。

在這些人看來,光是提供平等待遇,是不足以落實他們心中的「社會正義」,或是所謂的「天道正義」的。

但實際上,他們所鄙夷的「形式正義」,包括「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治政府」等概念,根本連落實都談不上,而人們為了達成目標,更是努力了好幾百年,不過,還沒成功前,許多人就因此斷送性命了。

在某些社會裡,人們確實有鹹魚翻身的機會,不過,真要能白手起家,成功由貧轉富,甚至是獲得關鍵能力,以及培養出自律等重要態度,通常還是得靠成長背景支持,或是有貴人相助,才能達成目標。

對於「人生而不平等」的現象,社會雖然能作點補救,但能做的事畢竟有限,像是針對「過去」,社會就沒辦法作出改變。

正如某歷史學家所言:「是我們身上有過去,而不是我們活在過去當中。

」 回首二十世紀,我們會發現,許多政府號稱理想遠大,藉此掌握無上權力,最後卻荼毒國民,奪去數百萬人的性命。

如果有人認為「社會」能「發揮協調作用」,以便成就美好結果,但卻不詳述操作方式、代價或風險,那麼,這個人顯然沒把罹難者的苦痛放在眼裡。

勞爾斯的「正義」只顧結果,不問協商過程,這麼一來,反倒矮化了協商機制,讓協商行為變得可有可無了。

勞爾斯曾說:「價格機制會讓市場變競爭,這樣的機制,沒有考慮需求,因此,不能光靠價格機制來分配資源。

」但這樣的觀點,等於是允許第三方手握大權,替廣大民眾裁定何謂「需求」,同時,也會讓這些代決人士自命不凡,懷抱「天下知識、智慧皆藏於我」的美夢。

另外,勞爾斯也希望,「天賦接近、興趣類似的人,無論扮演何種社會角色,都能獲得同等成就」。

但這樣的想法,依舊忽略了「協商過程」。

試想,就算某些人天賦接近、興趣類似,對於這些人的情形,第三方能了解多少?當第三方手握大權,以為「天下知識皆藏於我」,又只憑有待商榷的「社會正義」行動,到頭來,常常跟賭博沒兩樣,可能會導致社會動亂。

光以「社會可以發揮協調作用,成就美好結果」為由安撫他人,好讓自己繼續賭下去,多半會出問題。

勞爾斯認為,「對每個人來說,『正義』是絕對不能妥協的原則,就算是社會福利,也不能凌駕其上」,由此看來,他顯然重個人正義、輕他人福祉。

如果要實現「社會正義」,就得犧牲多數人、圖利少數人,那麼,所謂的「社會正義」不如改稱「反社會主義」,或許還更貼切。

出處:遠流出版《知識份子與社會》  回到讀享生活文摘首頁   上一篇 下一篇 政府、知識份子與市場經濟 知識份子與法律改革 書人觀點 養生保健 職場修練 世界瞭望 精采人物 品味生活 歷史解碼 新知探索 自我成長 文藝漫遊 親子教育 商業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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