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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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加強為民服務於事故發生後(任何時間)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作業時間約30個日曆天,案件完成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惟處理量大,若有延遲情形 ... 民眾線上申請須知 申請方式 申請方式: 1.網路申請(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領、領件) 2.App申請(iPolice) 3.親自到事故處理單位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大隊服務櫃檯專線(02)2225-5999分機5011 交付方式 領取方式: 1.申請或取件時請攜帶(1)身分證正本(2)印章。

2.自然人憑證線上領件(限事故當事人本人之自然人憑證,並請於領件簡訊通知後翌日起7日內完成領件) 3.當事人若無法親自辦理申請,受託人應攜帶: (1)當事人委託書正本 (2)當事人身分證正本 (3)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4.相關文件進度電話查詢:(02)2225-5999分機5011 (案件完成後以電話通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 處理期限 1.現場圖:事故發生7日後可申請。

2.現場照片:事故發生7日後可申請。

3.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本市加強為民服務於事故發生後(任何時間)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作業時間約30個日曆天,案件完成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惟處理量大,若有延遲情形,請多包涵。

備註欄 1.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相關資料,其範圍以現場圖、現場照片、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為限。

2.可指定就近警察機關領件(各分局交通組、交通分隊及事故專責小組、派出所共191個領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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