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類別與方法呼叫 - 翻轉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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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方法與套件引用. 6-1 類別與方法呼叫. 內容:. 6-1-1 程式最小單位- class. 6-1-2 Java 程式專案的架構. 6-1-1 程式最小單位 - class ...
Java
程式設計(一)
:第
六章
方法與套件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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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方法與套件引用
6-1類別與方法呼叫
內容:
6-1-1程式最小單位-class
6-1-2Java程式專案的架構
6-1-1程式最小單位-class
『類別』(Class)是Java最的程式單元,是編譯成中間碼(bytecode)的基本單位。
一套由Java所發展而成的軟體,可能包含若干個類別程式,每一類別實現某一特殊功能。
從軟體工程來講,可以分門別類的將各種功能程式建構獨立的類別。
當我們需要某一專案系統時,再由眾多類別中挑選某些類別組合而成,這就是軟體零件的基本概念。
然而一個類別程式也可能非常龐大,需要由多個『方法』(Method)所構成。
類別程式包含有兩種成員:
(1)變數成員:又稱為類別變數,存活於該類別內。
(2)方法成員:實現該類別功能的程式。
最簡單的Java程式可以是單單只有一個主類別構成的程式,其基本架構如圖6-1所示。
圖6-1主類別與方法架構
6-1-2Java程式專案的架構
吾人利用Java來發展軟體,該專案內的架構可歸納出下列重點:(如圖6-2所示)
圖6-2Java軟體專案
(1)一套Java軟體可能包含若干個類別程式。
(2)一個類別程式可能由多個方法程式(或稱方法成員)與若干個變數成員所構成。
(3)方法名稱為main者,稱之為『主方法』(mainmethod),它是啟動Java軟體,第一個執行的程式。
(4)具有main方法的類別程式,稱之為『主類別』(mainclass);它的名稱必須與檔案名稱相同,也是第一個被導入的中間碼。
(5)當由主類別啟動主方法(main)之後,主方法可直接呼叫同類別內的方法;相同的,主類別內的其他方法也可以互相呼叫;此運作程序稱之為『函數呼叫』(Functioncall)。
(6)如果程式正常運作的話,主方法應該是最後結束的執行函數。
也就是說,Java程式由main函數開始執行,也是由他最後結束的。
(7)其他函數也如同main函數一樣,被呼叫執行完成之後,一定會返回程式呼叫的原來地方。
在傳統程式設計的理念上,為了簡化程式開發的複雜性,會將一套系統分割成若干個子系統來實現,然後針對子系統內某些特定功能,獨立開發成『函數』程式。
如此一來,某一套系統也許會被分割成多個程式模組,每一模組再由若干的程式『函數』所構成。
軟體發展步驟是,首先分別獨立實現各個函數程式,再組合各個程式模組,最後再將多個模組整合成一套軟體系統,這種製作理念又稱為『結構化程式設計』。
Java不再延用結構化設計理念,而是以物件導向的設計理念。
雖然程式模組或函數都能表現系統中某一種特殊功能,但他們之間是獨立的;實現每一只函數或模組,都必須從頭開始,很難相互運用。
由許多發展軟體的經驗得知,當您發展某一應用系統時,這些程式模組大多是大同小異的。
因此,我們就思考如何設計一套可以自由伸展的『程式因子』(prime),再由小的程式因子擴充成較大的因子,或組合較若干個因子成為另一功能的程式因子,這個程式因子即是『物件導向』的理念。
實現程式因子的最小單元就是『類別』,類別程式內也可能包含多個『方法』;僅以傳統語言的設計理念,我們暫時將『方法』視為『函數』的功能。
翻轉工作室:粘添壽
Java程式設計(一)含程式邏輯
第一章認識Java
與程式開發
第二章
Java
程式架構與輸入/輸出
第三章
算術運算式
第四章順序與分歧流程
第五章重複性流程
第六章
方法與套件引用
6-1類別與方法呼叫
6-2方法宣告與流程
6-3方法變數與類別變數
6-4遞回函數
6-5套件引用與方法產生
6-6專題研討
第七章陣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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