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香港、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 - 香港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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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境申請書(申請書下載) · 有效入出境證件、曾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證明文件(蓋有入境章之舊台證)、或香港或澳門護照,護照之出生地欄登載為香港或澳門出生。

· 有效期間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search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開啟新視窗]SharetoFacebook [開啟新視窗]Plurk [開啟新視窗]Sharetotwitter [開啟新視窗]Sharetoline [開啟新視窗]Sharetoemail 館務資訊 最新消息 關於臺灣 急難救助 領務 教育 經濟 新聞文化 旅港國人生活資訊 相關連結 上方連結 回首頁 回陸委會首頁 網站導覽 下方連結::: 上方連結 回首頁 回陸委會首頁 網站導覽 search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香港辦事處::: 館務資訊 最新消息 關於臺灣 急難救助 領務 教育 經濟 新聞文化 旅港國人生活資訊 相關連結 首頁 領務 領務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注音符號 ::: 甲、香港、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 日期:108-10-24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入出境許可證遺失申報書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 香港、澳門永久居民適用 修改日期:2019/10/24   甲、香港、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只適用於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者,擁有其他護照或國籍者不適用。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邊境管制,請待全面開放入境後再申請。

如符合目前指揮中心開放來臺申請資格者,請使用移民署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香港澳門居民短期停留)申請,並請依「事由對照表」點選申請事由及上傳應備文件。

(一)雲端線上申請:非香港澳門出生首次申請者,或在臺灣地區停留超過30天。

持有香港特區護照或BNO護照及回鄉證(未持有其他國家護照者)之香港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須於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申辦入臺證,透過網絡填寫申請書,上載照片及應備文件,若文件齊全只要5個工作日(不包含星期六、日、10月10日、及臺灣香港兩地之公眾假期),經核准後請自行上網以信用卡繳費及列印入臺證,申請網址:移民署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香港澳門居民短期停留);  另視個案以系統通知書面臨櫃申請。

雲端申請者請注意: (1)請用繁體中文版MicrosoftWindowsXP(含)以上作業系統;InternetExplorer9或FireFox8以上版本瀏覽器;AdodeReader8.3以上版本列印許可證。

(2)所有資料請以「繁體中文」輸入(英文姓名除外)。

(3)請勿以手機或平板電腦拍攝照片或上傳應備文件,上載之照片須符合規格,應備文件須清晰,表格須詳細填寫,否則需修正資料或後補相關應備文件,而延長申請時間。

(4)本系統無提供速件服務,申請案件處理工作天將依申請須知之規定辦理,為避免影響您的行程,請於取得入出境許可證後,再訂機票安排行程。

申請資格 應備文件 備註 持有香港特區護照(或英國BNO護照)及回鄉證(未持有其他國家護照)之香港永久居民。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彩色白底照片1張(照片規格請參考注意事項)。

建議到照相館依相片規格拍照,取得照片光碟片或電子檔,再將電子檔上傳照片;或掃瞄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香港或澳門護照、及回鄉證影本。

證照費:單次入出境證:新臺幣600元整;一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1000元整;三年多次入出境證:新臺幣2000元整。

於核准日期2個月內,需完成線上繳費,逾期需重新申請。

持有外國護照者,請以外國人士身份申請赴台,請致電:(852)2887-5011查詢。

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四條:所稱香港居民,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海外出生者,請提供首次來港之旅遊證件(包含當日入境香港日期章戳)影本。

如持外國護照來港,請提供放棄該國國籍證明文件,及加入中國國籍證書等影本,以證明未有外國國籍。

注意事項: 照片規格說明: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申請人應上傳並繳交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相片。

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眉、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

相片詳細規格說明如下: 最近二年內拍攝。

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80%。

頭部或是頭髮不能碰觸到相片邊框(女性長髮碰觸相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

上傳相片為中性的色彩,無墨跡或摺痕。

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兩眼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表情自然不誇張且嘴巴合閉(請勿露齒),並自然地顯現出皮膚的色調,有合適的亮度及對比。

頭髮不得遮蓋到眼睛任一部分,並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不能側向一邊或傾斜,且臉型兩側、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楚呈現,相片不修改。

小耳症患者頭髮可遮蓋耳朵輪廓,但臉型兩側仍須顯明不遮蓋。

上傳相片背景需為白色,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不能有紅眼。

上傳相片需清晰、鮮明,其影像不得模糊或呈現任何鋸齒狀。

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如果配戴眼鏡: (一)眼睛需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視障者除外)。

(二)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

因宗教因素需戴頭巾者,相片人貌之五官從下巴底部至額頭頂端及臉部兩側輪廓,必須清楚呈現。

幼兒相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不能有椅背、玩具、奶嘴、他人或協助照相的手之影像)。

  (二)網路簽證(在臺灣地區停留不超過30天)疫情期間暫停受理 申請資格 申請須知/應備文件 備註 香港、澳門出生之永久居民。

非港、澳出生者,曾於1983年後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赴台。

持有效港澳居民適用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臺證)。

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可登入「內政部移民署」網頁之港澳居民網路申請入臺證 依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護照資料正確輸入網路系統申請。

經核准後,自行列印「香港澳門居民網路申辦入臺許可同意書暨入境登記表」1張,連同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港、澳特區護照、身份證正本及來回機票,於效期內(自許可日起計3個月內)入出境1次,每次停留30日,不得延期。

「香港澳門居民網路申辦入臺許可同意書暨入境登記表」具有入境登記表功能,請當事人於入境前在登記表上簽名。

費用全免。

入臺許可同意書之資料須與護照相同,如資料不符,須另付費辦理或被拒入境。

經線上顯示不准者,請於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或書面申請(視乎個案而定)。

請以A4白色空白紙格式列印,不可使用回收紙。

如網簽入臺許可同意書個人資料登打錯誤,必須註銷申請,請提供申請人護照影本,並註明錯誤地方,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處理時間為1個工作天,之後再重新申請。

  (三)落地簽證(在臺灣地區停留不超過30天)疫情期間暫停受理 申請資格 申請須知/應備文件 備註 香港、澳門出生之永久居民。

非港、澳出生者,曾於1983年後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赴台。

持有有效港澳居民適用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臺證)。

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請帶備以下證件,於抵達台灣各主要機場港口時,向「內政部移民署」服務單位申請「臨時入境停留」,持憑入出境: 入出境申請書(申請書下載) 有效入出境證件、曾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證明文件(蓋有入境章之舊台證)、或香港或澳門護照,護照之出生地欄登載為香港或澳門出生。

有效期間3個月以上之香港或澳門護照。

訂妥於30日內離境之來回機船票。

費用:新台幣300元 非香港澳門出生者,請帶備曾經赴台之入臺證正本,以便航空公司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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