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 - 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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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收容動物. 領養動物 尋找家犬(貓). 動物編號:. 入園日期: ... 全國動物收容系統. 今日日期: 2022/06/02 瀏覽人次: 001527287 ... 飼主不繼續飼養犬貓辦理流程. 網站導覽 園區位置 回首頁 Togglenavigation 入園公告 TNVR公告 寵物協尋 寵物讓渡 協尋刊登 讓渡刊登 飼主教育 文件下載 宣導資訊 常見問答 搜尋收容動物 領養動物 尋找家犬(貓) 動物編號: 入園日期: 自 至 類別: --請選擇-- 犬 貓 性別: --全部-- 公 母 年齡: --全部-- 幼年 成年 毛色: --全部-- 品種: --全部-- 體型: --全部-- 來源區域: --全部-- 中壢區 平鎮區 龍潭區 楊梅區 新屋區 觀音區 桃園區 龜山區 八德區 大溪區 復興區 大園區 蘆竹區 其他 收容狀態: --全部-- 收容中 已領養 轉運站已領養 已領回 已中途 寄養安置 逃跑 絕育後回置 後送醫院醫療 市區認養中心 中途已結案 寄養安置已結案 犬隻行政委託 犬隻行政委託已領養 哺乳貓行政委託 哺乳貓行政委託已領養 醫院傷病死亡 醫院人道處置 生理耗弱死亡 其他 狗來富計畫 動物舍區: --全部-- 今日日期: 2022/06/05 瀏覽人次: 001528821 問題型態: --全部-- 領養作業 協尋刊登 寵物讓渡  園區開放找尋家犬及領回家犬受理時間?尋找遺失、領回、拾獲開放時間:週一至週日,10:00~12:00,13:30~15:30。

(每週三及國定假日休園) 園區開放參觀及認養的時間?認領養犬貓、免費參觀開放時間:每週二、四、六及日,10:00~12:00,13:30~15:30。

(每週三及國定假日休園) 我有犬、貓遺失該如何處理?1.     製作協尋啟示張貼於遺失地點附近的店家,因為動物通常會在附近活動(除非有民眾帶走)。

2.     請當地鄰里長廣播協尋或詢問當地消防隊、警察局是否有民眾拾獲犬、貓。

3.     每日查詢此網站,是否有您的犬、貓在園區收容。

4.     有植入晶片的動物須自行至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完成寵物遺失申報。

5.   可以在此網站的”協尋刊登”中刊登您走失的動物資訊及上傳照片等資料。

 我要如何領回我的家犬、家貓?1.須原飼主攜帶年滿20歲的身分證或駕照至園區填寫領回犬、貓切結書,並繳交下列規費。

飼料及場所管理費用按日計算200狂犬病預防注射費用有近一年內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0無近一年內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140晶片成本及植入費用已植入晶片0未植入晶片300寵物登記費用已絕育犬貓0未絕育犬貓1002.若是有晶片的犬貓要領回,需晶片登記主人親自帶身分證到園區辦理領回手續;若是晶片登記的主人無法親自到園區辦理領回手續,可以把晶片登記主人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委託書交給要來辦理領回的人,才能辦理領回手續。

 我要如何領養犬、貓?須攜帶年滿20歲的身分證或駕照,於園區開放參觀時間至現場挑選適合的動物,挑選後可至行政中心詢問相關領養流程(成犬貓及幼犬貓的領養流程不同)。

 領養園區犬、貓的費用?「桃園市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已於106年4月11日正式發布,將於106年4月13日起正式實施,依照規定收取相關規費。

並於106年4月13日起,領養犬貓一律免費。

 相關法規資訊詳見以下連結:桃園市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 寵物讓渡辦理流程1.攜帶欲讓渡犬貓並檢附飼主身分證明文件,至本處或本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以下簡稱受理單位)辦理犬貓讓渡公告申請,填寫桃園市市民不擬續養犬貓讓渡公告申請書。

 2.讓渡申請人依說明填寫申請表格並配合拍攝待讓渡犬貓照片後,將資料交付受理單位,由受理單位將待讓渡犬貓照片及相關資料刊登於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寵物讓渡」專區網頁供民眾瀏覽,為期30日。

 3.未施打晶片或未施打當年度狂犬病疫苗(或上次疫苗施打已超過一年)的犬貓需先完成寵物登記於申請讓渡人的名下(晶片成本及植入費用300元)、施打當年度狂犬病疫苗(140元),以及完成絕育後,始得辦理讓渡手續。

 4.若有意願認養待讓渡犬貓之民眾,可透過受理單位聯繫雙方後辦理犬貓轉讓手續,並繳交轉讓費用。

5.待讓渡犬貓經刊登讓渡30日後,若未尋得欲飼養之新飼主,原飼主請聯繫本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簡稱園區)通知安排籠位,俟園區籠位安排妥適後,將會主動通知原飼主,並請原飼主帶犬隻至園區填具「動物送交書」辦理「動物送交手續」,並繳交相關費用(目前收容及處理費用規費為2,500元)。

 飼主不繼續飼養犬貓辦理流程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

於此前提下,本市市民欲將其犬貓送至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辦理不擬繼續飼養手續時,應完成寵物登記、狂犬病疫苗注射及犬貓絕育後,檢具犬貓相關資料及照片,並填具不擬續養申請書,確認資料無誤後,該犬貓資料將刊登於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寵物讓渡」專區網頁30日,供有意飼養之民眾瀏覽及辦理轉讓登記。

若讓渡動物照片經刊登30日後,未尋得欲飼養之新飼主,原飼主應事先電話連繫受理單位,依指定期限內將犬貓帶至本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並填具「動物送交書」,辦理「動物送交手續」並繳交收容及處理費用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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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時至13時,不開放入動物舍參觀) 服務內容: 開放日:民眾於開放區域參觀及認養、領回寵物及捐贈物資與動物送交、市民動物屍體火化事宜,另亦接受民眾諮詢服務。

非開放日(休園日):辦理指定動物認養(不開放入動物舍參觀)、領回寵物及捐贈物資與動物送交、市民動物屍體火化事宜,另亦接受民眾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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