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詮釋學(解釋學)循環」? - GetI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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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學循環是解釋學的中心問題。

是指整體只有通過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對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過對整體的理解實現。

標籤:哲學文學文學理論 什麼叫做「詮釋學(解釋學)循環」? 02-02 謝謝邀請,請讀:JeanGrondin,Whatisthehermeneuticalcircle?(如果還有更加曉暢明晰的專文,也請告訴我~) (下載鏈接:https://www.academia.edu/attachments/38164572/download_file?st=MTQzNjk5OTIxNiwzOC4xMjQuMTA4LjIxMCw4MTA4Mzk3s=swp-toolbarct=MTQzNjk5OTIyMCwxNDM2OTk5NTA2LDgxMDgzOTc=) 詮釋學是一門關於文本理論哲學科學。

她主要關注的問題是如何看待文本,解釋文本,對理解本身的研究,和理解文本上的方法。

實際上,從德國哲學家施萊爾馬赫開始,詮釋學開始了走向一門獨立學科的地位。

最開始是聖經詮釋學,聖經詮釋學側重於對於聖經和文本的解讀的技巧的方法;另一方面從海德格爾,伽達默爾,保羅利科爾,查爾斯泰勒等人開啟的是一條通向哲學詮釋學的路。

哲學詮釋學與聖經詮釋學不同的是:哲學詮釋學研究的是理解本身,側重給予一種哲學及純理論上的對於「理解是如何發生並如何運作」的解釋。

因此哲學詮釋學並不是側重於技巧性,而是理論性。

第三,文學詮釋學關注的是如何對文學進行解讀。

當代文學詮釋學的學者有AlanCulpepper和StephenMoore等人,他們認為(嚴肅)文學實際上是反映社會、文化、政治、人文等的一面鏡子。

從文學作品中,讀者可以了解到人間的世態炎涼和社會的滄桑交錯。

詮釋學是一個很廣的話題。

有一般詮釋學,哲學詮釋學,聖經詮釋學,文學詮釋學,教育詮釋學,結構主義詮釋學,解構主義詮釋學等等。

這些學派都是從二十世紀後期逐漸才發展開的。

學習詮釋學有一個好處就是能訓練讀者的一個詮釋學閱讀意識和思維。

詮釋學循環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是「理解發展的本體過程」是什麼,是如何展開的。

一般來說,「循環」是整體與部分的循環「。

部分可以是一本書的章節、段落、句子、詞、字等,而整體可以是整本書的主題內容。

當讀者進入某一個文本時,比如《百年孤獨》,他們總是帶入一種「前見」,這種前見是受到「歷史意識」的影響。

比如說,你是文學理論家,你會從文學理論的角度來看待《百年孤獨》,如果你是一位大學生你會從學生的角度來看到這本書。

這些前見是不可避免的。

當你帶入前見進入到文本時,你開始解讀文本,但是從文本里學到的,再去重新構建你的前見。

但你看完一本書時,再讀第二遍,你會發現從第二遍閱讀中所理解的會超過第一次的閱讀。

閱讀體驗就是詮釋學循環。

理解的層級不斷地升高,達到一種讀者的視野與作者視野之間的融合。

這樣一來,反覆的閱讀循環就構成了一般意義上的詮釋學循環。

當然啦,詮釋學循環不只是技巧上的,更是一種本體意義上的。

理解的本體,閱讀的本體就是詮釋學循環的發生方式。

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試著看一下伽達默爾的《真理與方法》,他的詮釋學有七大方面:1.前理解,2.歷史意識,3.效果歷史,4.詮釋學循環,5.完滿性前把握,6.視野融合,7.語言本體論等 參考張隆溪《闡釋學與跨文化研究》一書中的第一講《闡釋學的基本觀念》(1-45頁)。

Grondin的文章收於TheBlackwellCompaniontoHermeneutics最好去讀這本書上的,可以引用而且屬於「最終稿的模式」,高票匿名答案給的鏈接雖然沒有版權問題而且也是作者發的,不過是沒法引用的第一稿。

我沒比較其文字內容的改動情況,不過應該是有的。

德文,請參考HWph中(第12卷)的相應的詮釋學循環詞條Zirkel,hermeneutischer,具體看Grondin上面那篇文章的參考文獻。

伽達默爾的論述,參考GW2.5,S65-73,中譯,《詮釋學》商務版的第二卷。

補充性的文章,我正在寫,原語德語,寫完了再翻成漢語發表。

目前答案就這樣吧。

解釋學循環問題是施拉依馬赫提出的解釋學中心問題。

理解,從方法上看,基本上是一種推理過程。

人總是用已知比較未知,從已知推出未知。

對一個文本的理解,也是由理解文本的語句開始。

必須從文本的個別詞語及這些詞語的結合,才能理解文本的全體,同時,在另一方面,要完全理解各個詞語,又必須以對文本的全體理解作為前提。

這樣就出現了一個貌似不了解決的兩難現象:理解必須有局部開始,而理解又只能在把握整體時才得以實現。

因此解釋者不可能理解整體,因為他無法由理解局部去把握整體。

事實上,理解發生的過程不是邏輯上的演繹過程,它是比邏輯遠為複雜的認識運動。

在解釋文本的過程中,不斷出現局部到整體、整體到局部的循環,在循環的過程中會出現一種頓悟現象,頓悟發生之時,便是局部和整體都得到理解之時。

摘自梁慧星《民法解釋學》第一百一十四頁第二段。

解釋學循環是解釋學的中心問題。

是指整體只有通過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對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過對整體的理解實現。

嘗試來答。

按照伽達默爾的說法,一個詮釋過程的發生,首先是「前見(Vorurteile)」、「前把握(Vorgriff)」和「前理解(Vorverstaendnis)」等傳統意識,如海德格爾所構思的那樣,我們的生存本質上是語境化的,我們被「拋入(Geworfenheit)」一個先在的世界,我們的理解過程則取決於這個世界的先在傳統。

浪漫主義學派高揚理性,將前見視作為詮釋過程中的阻礙,不加懷疑地進行排除和丟棄,而這恰恰預設了一個自文藝復興以來的前見,如今理性又反過來否認自造的傳統,使得理性和傳統中出現兩難選擇。

伽達默爾試圖說明的是,正是在「前判斷」中,理性和傳統達到了二者的統一。

傳統與此在世界在效果歷史中雙向互動,一方面,此在世界根植於傳統和歷史,另一方面,傳統作為前見進入此在世界以及此在世界存在者的視域中,參與了此在世界的建構,使其意義得以延續。

一個詮釋者需要經過與文本相關確切的「前理解」過程來處理文本(參見伽達默爾,2016:第377-383頁)。

「誰想理解某個文本,誰總是在進行一種籌劃。

當某個最初的意義在文本中出現了,那麼解釋者就為整個文本預先籌划了某種意義。

」(伽達默爾,2016:第379頁),還原前見的合法性,是伽達默爾詮釋學的特點,也是進入詮釋過程以前,為「傳統」、「前見」正名的過程。

而在浩如煙海的前見中,詮釋者需要判斷其正確與錯誤,合理與不合理,這都不是解釋能夠進行把握的,而要「時間間距(Zeitenabstand)」的參與。

「時間間距」不是傳統美學或浪漫詮釋學理論中,在客觀時間上給予的設定,也不是某種必須克服之物,而是此在世界能夠對傳統之物進行解釋的根基,非但沒有對理解和解釋帶來阻礙,反而提供了創造性和想像力發揮的可能。

「時間間距不是一個長著大口的鴻溝,而是由習俗和傳統的連續性所填滿,正是由於這種連續性,一切傳承物才向我們呈現了出來。

」(伽達默爾,2016:第418-420頁)這表明,在時間間距中,前見依舊具有合法性,它並不否定前見,而是甄別、鑒定其中正確的、能夠繼續在此在世界生存的前見與傳統。

從「時間間距」出發,就必然進入到「效果歷史(Wirkungsgeschichte)」的視域中。

這是伽達默爾詮釋學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

只要嘗試從我們所處的此在的詮釋學境遇出發,追溯歷史時間間距去理解某一現象時,效果歷史就已經參與其中了。

因此,效果歷史就其本質而言,是詮釋的場景。

為了解釋效果歷史是如何作用的,伽達默爾重點闡述了自己的「視域(Horizont)」理論(參見伽達默爾,2016:第426-434頁)。

視域「是看視的區域(Gesichtskreis),這個區域囊括和包容了從某個立足點出發所能看到的一切」(伽達默爾,2016:第349頁),視域決定了我們在視野範圍內能看到的內容。

因此,一個作者的文本可以比作者本人的意圖表達更多(參見伽達默爾,2016:第432-434頁)。

相反地,一個後來的詮釋者或者歷史學者在處理文本時,她會帶有她自己的視域或者情景。

效果歷史的作用就是在時間間距中不斷進行這樣的「視域融合(Horizontverschmelzung)」,讓我們意識到,文本或者被理解之物的意義真正充盈是在其不斷理解的變遷之中。

故而,在一個完整的詮釋過程中,前理解為詮釋者提供了一個先見。

而具體「理解(verstandigen)」的任務,是基於前理解在歷史時間間距中進行廣闊的視域融合,視域融合中,縱向的時間間距與橫向的不同詮釋主體和此在世界已有的傳統交匯在效果歷史中,形成統一的整體,或者說,「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種效果歷史事件」(伽達默爾,2016:第372頁),而「解釋(Auslegung)」就是在效果歷史中表達理解的具體途徑,所理解的東西必須在被解釋出來才具有實在性,才能實現。

而理解與解釋之間也是雙向運動,解釋源於理解,這是海德格爾在生存論上的澄清,解釋並不是憑空將其臆想的意義強加於對象之上來解釋對象,理解自身是無意義的,但理解中蘊含著一種「完整性期待(VorgriffderVollkommenheit)」,詮釋的任務就是把理解中所蘊含的、籌劃的完整性期待展現出來,把各種可能性展現在解釋中。

因此回過來,理解在解釋中也並未消失,而正是成就了其自身。

這就構成了自理解和解釋之間的雙向運動。

最後我們還要對應用(Anwendung)概念給予關注,方法論詮釋學所主張的「應用」,是將理解和解釋得到的產物特殊化,對應的實踐中的某個現象中去。

而在本體論詮釋學中,應用是將明確了的存在意義和詮釋意義進行實踐。

理解本身就包含了將意義應用到此在世界中的任何處境,並應用於詮釋之物和詮釋者自身上的意蘊,理解活動也受到不同傳統下創造性工作的推動,這其中就有應用場景對理解提出的新的要求;同時,應用的發生也不靠自身推動,同樣是效果歷史下理解和解釋的綜合作用。

因此,理解、解釋和應用在時間上既有先後發生也相互循環,最後形成「詮釋學循環(DerhermeneutischeZirkel)」。

搬運過去文章中自己做的圖。

僅為個人對伽達默爾的理解。

供參考。

我來對@李昀的答案進行補充說明。

摘自《新編現代西方哲學》哲學釋義學部分。

假設一本書或者一首音樂為B,你反覆的看這本書或者聽這首音樂,漸漸的你有了自己的理解,假設這個理解為C,突然你很像將你的理解C給表達出來,於是你講它寫成了一篇文章又或者弄成了音樂的形式,我們假設你實際寫的文章或者音樂為D,那麼你的朋友甲來看或聽你的作品,那麼它的理解假設為E,當他像你講述他的理解的時候我們假設為F,那麼至此就形成了一個循環。

BCDEF,F其實就是你最先看到的那本書或者聽到的音樂,於是就形成了一個循環 推薦閱讀: TAG:哲學|文學|文學理論| 一點新知 GetI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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