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訴抗辯權@ 陳昭全律師之法律漫談:: 隨意窩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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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民眾拿擬定之合約書,要求我幫其審閱,或委請我擬定合約時,詢問是否應加註對方應拋棄〝先訴抗辯權〞?我就反問其是否瞭解何謂先訴抗辯權? 陳昭全律師之法律漫談生活法律隨筆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 認真!專業!有責任感!值得信任的律師!關於我加入好友我的相簿我的影音 全部展開|全部收合 旅遊及三個寶貝寫真 關鍵字 全部展開|全部收合 我的相簿 phoenixchen's新文章遷移啟事詐欺幫助犯準強盜罪續塗銷抵押權準強盜罪打官司靠運氣存證信函遺產繼承毒品律師為何而爭 phoenixchen's新回應沒有新回應! 陳昭全律師之法律漫談 200809171543先訴抗辯權?法律名詞釋疑常有民眾拿擬定之合約書,要求我幫其審閱,或委請我擬定合約時,詢問是否應加註對方應拋棄〝先訴抗辯權〞?我就反問其是否瞭解何謂先訴抗辯權?   民眾大概都說看別人的合約都有先訴抗辯權之名詞,雖不知其意義,但基於有約定有保障之觀念,故要求於合約上載明。

我只能說:民眾很可愛,別人有的我也要有,別人沒有的我更要有!   先訴抗辯權之用語係使用在保證契約中,而非其他合約,而其意義係指,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反之,若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則債權人不需先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即得對保證人請求或為強制執行,簡言之,先訴抗辯權係對保證人之一種保障,也是一種權利,然對債權人而言,是一種請求清償權利之限制,因此於保證契約中,是否約定拋棄先訴抗辯權,便係契約中重要內容之一。

  舉例而言,於借款契約中若有第三人擔任借款之保證人,並於契約中簽名,則保證人與債權人便成立一保證契約,而於該契約中若有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之約定,則主債務人若有逾期未清償債務之情形,債權人毋須先就主債務人之財產為強制執行,即得訴請保證人代負履行之責任,因此民眾於簽署保證契約之場合,應注意先訴抗辯權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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