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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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201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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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預告訂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 ...
認定為「醫療效能」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內容宣稱「涉及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涉及減輕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之體內成分」、「涉及預防、改善 ...
- 2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三、 增列「一般營養素可敘述之生理功能例句」,並將此項目用. 語口語化。 Q2:「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 準」中「 ...
- 3附表一、維生素或礦物質例句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 能之認定基準第四點附表一、附表二修正規定. 附表一、維生素或礦物質例句. 營養素成分. 每日最低.
- 4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 ...
- 5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 ...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主要修訂重點含括: 一、增列業者常誤用之違規例句,如: 化瘀、纖體(瘦身)。二、刪除與健康食品13項保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