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臺中市市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 - 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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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類財產得以土地明細清冊代替前項憑證。

九、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於承攬廠商提報驗收後,管理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市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100年01月31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7年06月27日 發文字號: 府授財產字第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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