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章道路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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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道路障礙
第八十二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
四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道路堆積、放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者。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各款之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1)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 ... (3)利用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者。 ... 第1款、第2款情事者,處新臺幣3,0... 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八條、第七十. 四條及第八十二 ... 七、 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 速慢行。 ... 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 第八十二... 四、路霸行為之處罰: (一)行政責任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 四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道路 ...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者。 四、利用 ...
二、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者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者。
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者。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