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水量測定方法-量水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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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法概要量水堰法係以特定形狀、尺寸之堰板安裝於渠道中,測定水頭高度, ... D :渠道底面至堰頂之垂直距離(m) 上述計算公式之適用範圍為: B ... 目前線上:719人,瀏覽人次:694134577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水量測定方法-量水堰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6月16日 所有條文 一、方法概要 量水堰法係以特定形狀、尺寸之堰板安裝於渠道中,測定水頭高度, 進而計算出流量。

二、適用範圍 本方法適用於渠道流量之測定。

三、干擾 略 四、設備與材料 (一)量水堰:量水堰由堰板和渠道所構成。

1.堰板:圖一所示為堰板之斷面圖。

堰板之內側面與上端面成直 角,上端面留2mm後以45°切割成斜面。

堰板之內側面為 平面,且距離上端面100mm以內須非常光滑。

堰板之材質以 防銹、防腐蝕之黃銅或不銹鋼等製成為宜,安裝時堰板之側面 應與渠道垂直,並不使漏水。

(註1、註2) (1)直角三角堰:如圖二所示,應對稱安裝於渠道之中央,且堰 板之內側面需與渠道垂直。

(2)矩形堰:如圖三所示,應對稱安裝於渠道之中央,且堰板內 側面須與渠道垂直。

(3)全寬形堰:如圖四所示,安裝時堰板之上緣應與水面成水平 ,且堰板之內側面須與渠道垂直。

並於溢出堰板往下流之水 (或稱水舌)內側安裝適當孔徑之通氣管,使空氣能自由流 動於水舌下部及其四週。

2.渠道 渠道可利用現有水道或採用適當材質(如木質)之溝渠,若採 用木質溝渠,可以數組矩形加強框與底、側之木板組合而成, 如圖五所示。

渠道係由導入部分、整流裝置部分及整流部分所 構成,各部分應有之長度列於表一中。

若無整流裝置,則整流 部分之長度須為渠道寬度之10倍以上。

為使流經堰頂之水流 平穩,應在整流裝置部分裝設防止波動之多孔整流板,通常以 在水中垂直設置4個多孔整流板為宜。

圖六所示即為橫斷渠 道面之多孔整流板,其上之孔徑約為20mm,各孔間之中心距 離約為30mm,安裝時各整流板之孔應交錯分布。

導入部分之儲水容量,宜盡可能加大,此部分之寬及深應較整 流部分之寬及深為大。

如渠道上游水道之寬及深均較渠道為大 時,可免除導入部分。

下游渠道需順暢,水面波動不可影響水 舌投射。

(二)水頭測定裝置 水頭測定裝置如圖七所示,係於渠道整流部分之側壁處設一小孔 ,藉此小孔使得測定裝置與渠道相通,由觀測井(筒)之水位來 測定水頭。

小孔之位置為堰板內面上游3h'(h'為最大水頭)至 B(渠道寬度)處,且低於堰頂50mm以上,高於渠道底面50m m以上處。

小孔之內徑為10至30mm,且與渠道壁垂直。

(水 頭係指堰板上游觀測井(筒)內水面至堰頂之垂直距離) 圖一-堰板斷面圖圖二-直角三角堰圖三-矩形堰圖四-全寬形堰圖五-渠道圖六-整流裝置用多孔板斷面圖圖七-水頭測定裝置圖表一-渠道各部長度 五、試劑 略 六、採樣與保存 略 七、步驟 (一)水頭測定法 1.水頭零點水位測定:當渠道中之水面正好接觸到堰頂時,讀取 水頭測定裝置上觀測井(筒)內刻度尺之刻度,此即為水頭零 點水位測定值。

若觀測井(筒)為玻璃管柱時,可直接將刻度 尺上之零點與上述水面對齊即可。

2.水頭之測定:測定流量時,直接讀取小觀測井(筒)內刻度尺 之刻度,計算此讀值與水頭零點水位測定值之差值,即為水頭 。

(二)簡易測定法 1.水頭零點水位測定值:在堰板上面上游3h'至B且高於水面 之渠道側壁處置一標誌,在側壁上作一通過標誌且與水流方向 成垂直之基線。

當渠道中之水正好接觸到堰頂時,以直尺沿基 線測定水面至標誌之垂直距離(a)。

2.水頭之測定:測定流量時,以直尺沿基線測定水面至標誌之垂 直距離(b)。

計算a-b,即為水頭(h)。

八、結果處理 (一)直角三角堰 5 ─ 2 Q=Kn Q:流量(m3/min) h:水頭(m) K:流量係數 0.2412h2 K=81.2+──+(8.4+──)+─–0.09) h┌─B ˇD B:渠道寬度(m) D:渠道底面至堰頂之垂直距離(m) 上述計算公式之適用範圍為: B=0.5~1.2m D=0.1~0.75m h=0.07~0.26mh=B/3以內 (二)矩形堰 3 ─ 2 Q=Kbn Q:流量(m3/min) b:堰板缺口寬度(m) h:水頭(m) K:流量係數 ┌────┌─ 0.177h│(B-b)h│B K=107.1+───+14.2─–25.7│────+2.04│─ hD│DB│D ˇˇ B:渠道寬度(m) D:渠道底面至堰頂之垂直距離(m) 上述計算公式之適用範圍為: B=0.5~6.3mb=0.15~5m bD D=0.15~3.5m─≧0.06 B2 ┌─ h=0.03~0.45│b-m ˇ (三)全寬形堰 3 ─ 2 Q=Kbn Q:流量(m3/min) B:渠道寬度(m) h:水頭(m) K:流量係數 0.177h 107.1+(───+14.2─)(1+ε) hD D:渠道底面至堰頂之垂直距離(m) ε:補正係數 D≦1m時,ε=0 D≧1m時,ε=0.55(D-1) 上述計算公式之適用範圍為: B≧0.5mD=0.3~2.5m h=0.03~Dm(但h<0.8m且h<B/4m) 各型堰板所能測得之流量範圍如表二所示。

表二-各形堰板能測得之流量範圍 九、品質管制 略 十、精密度與準確度 略 十一、參考資料 (一)日本規格協會(JIS),公害關係,工業用水、工場排水之試 料採取方法,K0094,pp.250~259,1991。

(二)中國國家標準(CNS),工業廢水流量測定法,K9064,1981 。

註1:為使堰板不因水流壓力而向下游側彎曲,應在堰板外面距離缺口底 點(直角三角堰)、缺口下緣(矩形堰)或堰板上緣(全寬形堰) 30mm以上處裝設加強材料。

(以上所述之底點、下緣和上緣等總 稱為堰頂)。

註2:欲精確地測定水量,堰板下游之水位應在堰頂之下,且應使水舌經 過堰頂後噴射於空氣中。

若為直角三角形堰板和矩形堰板時,其溢 出堰板往下流之水有附著於堰板下游面或堰板之加強材料時,可如 全寬形堰設備中所述,安裝適當之通氣管,使空氣能自由流動於水 舌下部及其四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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