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家事事件法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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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常見問答 家事事件法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家事事件法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兩個原本相愛的人或家人間會鬧上法庭的主要原因,有時不在表面上的爭執,而是源自於彼此間長期不溝通,或多年累積的不滿情緒、怨懟、冷漠、對立或不信任。

如果法院只依法裁判,而沒有協助當事人了解真正的問題所在,當事人間的心結還在,常會變成不願意或干擾他方依裁判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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